拒不配合清理蚊虫孳生地,鹤山一村民被扣减30%村集体分红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27 08:25 1

摘要:近日,鹤山市沙坪街道一村民因 未及时清理占用公共区域养殖家禽形成的蚊虫孳生地,导致蚊虫孳生、产生异味,且在街道、村委会及村小组多次劝告后仍拒不整改。经村民会议研究通过,决定扣减其30%的年度村集体分红。

日前

鹤山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发布紧急通知

号召农村地区群众

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并将村民参与疫情防控情况

与村集体分红挂钩

明确对拒不配合防控措施的村民

可扣减30%以上乃至全额分红

近日,鹤山市沙坪街道一村民因 未及时清理占用公共区域养殖家禽形成的蚊虫孳生地,导致蚊虫孳生、产生异味,且在街道、村委会及村小组多次劝告后仍拒不整改。经村民会议研究通过,决定扣减其30%的年度村集体分红。

房前屋后杂物、鸡棚、闲置菜地、废旧容器、泡沫箱等均为蚊虫孳生的“温床”。不按要求清理此类孳生地,不仅会危害自身与家人健康,还会增加蚊媒传染病传播风险,危害公共卫生安全。

【知多D】

《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除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外,还应当做好经常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积水,控制蚊虫孳生。违反上述规定,单位、住户的下水道、沟渠、容器积水孳生蚊幼虫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两广大地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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