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鹤山市沙坪街道一村民因 未及时清理占用公共区域养殖家禽形成的蚊虫孳生地,导致蚊虫孳生、产生异味,且在街道、村委会及村小组多次劝告后仍拒不整改。经村民会议研究通过,决定扣减其30%的年度村集体分红。
日前
鹤山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发布紧急通知
号召农村地区群众
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并将村民参与疫情防控情况
与村集体分红挂钩
明确对拒不配合防控措施的村民
可扣减30%以上乃至全额分红
近日,鹤山市沙坪街道一村民因 未及时清理占用公共区域养殖家禽形成的蚊虫孳生地,导致蚊虫孳生、产生异味,且在街道、村委会及村小组多次劝告后仍拒不整改。经村民会议研究通过,决定扣减其30%的年度村集体分红。
房前屋后杂物、鸡棚、闲置菜地、废旧容器、泡沫箱等均为蚊虫孳生的“温床”。不按要求清理此类孳生地,不仅会危害自身与家人健康,还会增加蚊媒传染病传播风险,危害公共卫生安全。
【知多D】
《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除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外,还应当做好经常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积水,控制蚊虫孳生。违反上述规定,单位、住户的下水道、沟渠、容器积水孳生蚊幼虫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两广大地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