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审判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保障。近日,鄂尔多斯市中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审判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保障。近日,鄂尔多斯市中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法治力量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坚持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紧密围绕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以及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全面覆盖立案、审判、执行等诉讼全流程,从优化司法服务、强化产权司法保护、降低企业解纷成本、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助力企业发展等多个维度提出15项举措:
优化司法服务
提升涉企诉讼效能方面
畅通涉企诉讼维权入口,涉企案件立案“一次办结”,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全。困难企业可申请诉讼费缓减免,优化诉讼费退费机制,确保“应退尽退”。完善诉权保护快速响应机制,优化“线上+线下”一体化诉讼服务,深化12368司法服务热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应用,提升诉讼服务的便捷性和高效性。提供要素式起诉状、文书模板、诉讼风险评估智能生成服务,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探索新指标体系下审执质效管理路径,严控案件审限,确保纠纷高效化解。提升首执案件执结率、实际执结率,建立执行案款发放“绿色通道”,及时有效兑现胜诉权益。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适用“活封活扣”“执行和解”措施,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
强化产权司法保护
激发创新活力方面
统一裁判标准,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明确界定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界限,严禁以刑事手段干预企业正常经营。依法保护企业名誉权,依法追究恶意诽谤、虚假诉讼等侵犯企业名誉权和企业家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犯罪。支持企业通过公开声明修复声誉,形成制裁商业诋毁和保护公平竞争的司法价值导向。强化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审理各类涉民营企业产权案件,确保民营企业产权清晰、稳定。依法保护企业创新权益,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判机制,确保案件专业化审判。保护和惩罚并重,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同时加大侵害知识产权行为打击力度,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
完善纠纷化解机制
降低企业解纷成本方面
强化“一站式”多元解纷,积极推行“法院+工会+人社”“法院+商会”联动调解新模式,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解决纠纷成本。推行“示范判决+集中调解”模式,提升纠纷化解效率。健全企业救治与退出机制,困境企业通过重整、和解“积极救治”,僵尸企业通过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及时出清”,推动市场资源高效优化配置。
打击违法犯罪
维护市场秩序方面
严惩侵害企业权益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合同诈骗、聚众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等犯罪,依法惩处“吃拿卡要”等腐败犯罪,加大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力度,确保中小企业在公平竞争中获得应有的权利。通过司法建议精准“开方”,帮助企业发现经营风险漏洞、不规范问题,引导企业诚信依法依规经营。
延伸司法职能
助力企业发展方面
深化司法助企服务,深化“访企问需”活动,定期走访辖区内民营企业,围绕劳动用工、合同管理、企业税务等核心业务问题开展普法宣传、风险提示和法律指导,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构建跨部门协同服务机制,联合市场监管、税务、银保监等部门,联动破解企业破产、信用修复难题。与工商联、行业协会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常态化听取人大、政协和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对企业诉求“即收即办”,满意度调查实时跟进,确保合理诉求妥善解决。
来源:鄂尔多斯市中院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