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聚焦供需两侧协同发力,从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4方面提出14项任务举措。
近日,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聚焦供需两侧协同发力,从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4方面提出14项任务举措。
本次《指导意见》有哪些重点内容?对此《金融时报》记者进行了梳理:
什么是数字消费?
根据《指导意见》,数字消费包括数字产品消费、数字服务消费、数字内容消费以及通过数字渠道实现的消费。
鼓励企业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
在扩大数字产品消费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鼓励企业加速研发创新,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释放人工智能手机、电脑、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桌面级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消费潜力。
《指导意见》明确,加快智能家电、智能安防、视频照护系统等研发及互联互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培育建设新消费品牌,推动数字国潮等品牌创新发展。
推动人工智能与更多消费领域融合应用
为提升数字
《指导意见》明确,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智慧服务平台,利用服务网点电子地图提升便民服务效能。发展“人工智能+医疗卫生”,提升诊疗效率,改善就医感受。
推出更多融入博物馆藏、非遗元素的数字文创
在创新数字内容消费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鼓励运用元宇宙、文生和图生视频大模型等技术创新表现形态,推出更多融入博物馆藏、非遗元素的数字文创。面向银发群体,开发老年数字文化体验等“智慧+”新内容。推进超高清端到端全链条贯通发展,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超高清内容供给。
《指导意见》明确,支持动漫、游戏、影视、音乐、网络文学等领域精品创作,鼓励通过衍生授权、文化共创等模式,促进二次创作良性发展。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虚拟现实电影、LED数字影厅等电影新形态、新业态。推动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化发展,创新“微短剧+文旅”模式,拓展视听消费新场景新业态。
支持实体商贸企业数字化营销
在拓展数字消费渠道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发展智慧零售,支持实体商贸企业全方位、全渠道、全流程数字化营销。支持即时零售、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健全品质电商标准体系,引导电商平台推出品质商家培育举措,优化以提升供给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电商平台加大对产品定制生产、数
开发适应数字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在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数字消费领域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与数字消费企业、支付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开发适应数字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消费项目,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促进商业业态数字化提升、场景化改造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数字消费企业融资成本。
来源 :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马玲
编辑:段嘉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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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