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光照向学生之后:一场看不见“尽头”的校园阴影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25 02:08 1

摘要:2025年9月7日的下午,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第四中学高二学生小费正在进行晚自习,然而,查纪律的老师手持手电筒,开启爆闪功能直接对准小费面部,她戴着眼镜,强光经镜片聚光后造成眼部伤害,当场眼睛便感到刺痛。

一、课堂强光:未被及时制止的伤害

2025年9月7日的下午,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第四中学高二学生小费正在进行晚自习,然而,查纪律的老师手持手电筒,开启爆闪功能直接对准小费面部,她戴着眼镜,强光经镜片聚光后造成眼部伤害,当场眼睛便感到刺痛。

根据费先生陈述,涉事老师未查看小费眼部情况,也未提出送医建议,仅电话通知了孩子母亲。小费母亲赶到学校后,询问老师这一举动的缘由,但校方未给出合理解释,仅告知“先把孩子领回家”。彼时远在深圳的费先生,连夜致电班主任请求学校协助送医,得到“没时间”的答复后,通话被挂断。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履行教育、管理、保护义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小费受伤后,校方不仅未履行“及时救助”义务,也未与监护人就救助事宜达成有效沟通,实质上已构成对法定职责的疏漏。

次日,费先生从深圳赶回兰西,第一时间前往学校交涉。校方仅表示“先带孩子看病”,未提及责任认定或后续处理方案;直至费先生明确提出异议,校方才勉强作出口头道歉,但对于造成伤害、处理效率的核心问题,始终未正面回应。

二、就医拉锯:从确诊到急诊的治疗困境

“必须找权威医院查清伤情。”费先生先是带着小费前往哈尔滨某医院眼科门诊,小费主诉“右眼被强光闪三天,视物偶有模糊”,经普通视力检查、裂隙灯检查、眼压测量等项目检测后,临床诊断为“屈光不正、眼光损伤”。

然而,治疗未遏制伤情发展。9月20日晚,小费出现“眼睛几分钟都看不见东西”的症状,费先生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医生诊断:“眼光损伤已影响视网膜感光功能,目前存在短暂性失明症状,但未达到‘眼睛出血或视网膜脱离’等住院指征,不符合住院标准,只能居家休养观察;此类光损伤若恢复不佳,可能影响未来视力发育。”

校方作为伤害事件的责任方,本应主动承担诊疗相关费用。根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但截至急诊结束,校方未主动联系费先生询问伤情,也未提及费用承担事宜,费先生只能自行垫付两次就医的全部费用。

三、维权之困:校方卸责,渠道受阻

即便如此,校方的态度仍然称不上“歉意”,甚至要求费先生前往学校协商。费先生明确要求其上门处理,但三次协商后核心诉求未获回应:首次沟通中,校方表示“可以帮忙申请助学金或贫困补助”,但助学金是针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不能替代赔偿责任,因此被费先生拒绝;第二次沟通时,校方仍回避责任认定,仅强调“先治疗,后续再说”;第三次沟通中,费先生明确提出“需支付后续复查费用及可能的康复费用,确保孩子视力恢复有保障”,校方径直以“学校无此类经费”为由拒绝。

三次协商破裂后,校方停止联系。费先生转而向兰西县教育局求助,起初工作人员表示“会特事特办,尽快协调校方”,但后续多次致电询问进展时,答复变为“需按程序报警,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再处理”。法律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虽未直接提及学生伤害事件,但“监督学校履行法定义务”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核心职责之一,以“需报警”为由推诿,实质上是未履行监管义务。

费先生不是没想过通过别的渠道解决,但“小县城里人际关系复杂,担心诉讼过程中遭遇不公,且打官司耗时耗力,普通家庭耗不起。”为寻求外界关注,他只能在短视频平台讲述事件经过,但很快被下架;9月下旬,其账号因“违反社区规定”被封禁一个月。他表示,曾有自称“官方工作人员”的人致电,要求他“立即下架所有视频,承诺次日安排专人对接协商”,但截至账号封禁,仍未有人联系他。

四、结语

目前,小费在家中休养,时常出现看不清或失明的时候,导致孩子的恐惧心理由此滋生,孩子内心也因此受到极大的创伤,然而费先生家庭无力已承担心理咨询费用,焦急却不知道如何是好。

作为父亲,费先生的诉求明确:“不要几十万几百万,只要校方承担应有的责任——支付后续复查和康复费用,给孩子一个明确的保障,让她知道自己的伤害不会被不了了之。”校方因管理疏漏导致教师使用强光设备伤人,且未及时履行救助义务,存在明显过错,但他们却表示“赔偿需要依法依规”,家长不解:使手电筒管理学生就依法依规吗?

法定权利虽明确,但在责任方回避、监管部门推诿、信息传播受限的多重阻碍下,“获得公平赔偿”这一看似简单的诉求,却成了需要反复奔走的难题。而小费那双因强光受伤的眼睛,正等待着一个应有的“说法”,等待着政策与法律的温暖真正照进现实。

(本文基于当事人陈述及公开资料整理代为发布,如有不实言论我们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侵权请联系更改。)

来源:征易传声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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