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询问笔录早于立案时间,公安局被告上法庭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9-21 00:37 1

摘要:再审申请人李某超因不服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下称 “金安分局”)行政处罚,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此前,金安分局认定李某超多次以 “斗牛”“比鸡” 方式赌博,赌资超 5000 元,依《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拘留 12 日、罚款 500 元。李某超不服,提

Ⅰ、案情简介

再审申请人李某超因不服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下称 “金安分局”)行政处罚,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此前,金安分局认定李某超多次以 “斗牛”“比鸡” 方式赌博,赌资超 5000 元,依《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拘留 12 日、罚款 500 元。李某超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均败诉后申请再审。案件关键细节为:金安分局《受案登记表》载明立案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9 日 17 时 2 分,而周福华等 3 人的部分询问笔录早于该时间;李某超还提交金安分局 2024 年 6 月 21 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称其申请公开的 110 接处警电话及赌博视频证据不予公开,主张该答复可证明原判决错误。

Ⅱ、争议焦点

1. 程序合法性争议:李某超质疑《受案登记表》报警电话为虚假空号、归属地香港,无报警人信息及 110 录音,认为金安分局虚构接处警信息;同时指出部分询问笔录早于立案时间,同一时段同一民警询问不同证人,违反法定程序,相关证据应无效。

2. 主体及证据争议:李某超称金安分局是其信访对象,应回避却未回避,收集证据不合法;且认为公安未提交报案人身份信息、询问同步录音录像等核心证据,一二审未查清事实。

3. 审理程序及新证据争议:李某超主张一审未公开庭审直播、未依法回避,程序违法;并以新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为由,称公安赌博证据非法,一二审事实认定错误。

Ⅲ、简要分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案件由六安市公安局指定金安分局管辖,立案后公安对 5 人进行 9 次询问,笔录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证实李某超赌博且情节严重,处罚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安徽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虽公安存在 “先调查后立案” 情形,但属轻微违法,立案后涉案人员陈述仍印证赌博事实,且公安履行了处罚事先告知程序,未影响李某超实体或重大程序性权利,故二审判决 “确认处罚程序违法但不撤销” 合法。此外,李某超提及的报警电话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均无法否定赌博事实;一审驳回其回避申请、公开开庭符合法律规定,再审申请依据不足。

Ⅳ、裁判索引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皖行申 1042 号

来源:一个人很精彩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