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法院的一则判决引发全网热议——“80后”男子王某因贩卖48部淫秽视频获利1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赚10元,罚1000元,坐牢10个月!”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法院的一则判决引发全网热议——“80后”男子王某因贩卖48部淫秽视频获利1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网友瞬间热议:“这代价也太离谱了吧?”“没赚钱也要坐牢?”“普通人手机里存小视频会不会被抓?”
图片来自红星新闻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王某为何被判这么重?法律对淫秽物品的打击红线到底在哪?普通人如何避免“一不小心”踩雷?
王某是一名初中文化的无业人员,为了赚点小钱,他动了歪心思。
- 作案手法:通过加入多个色情群聊、在社交平台发布广告招揽买家;
- 交易过程:买家通过社交平台支付资金后,王某再通过社交平台向买家传播淫秽视频;
- 案发经过:2024年5月,王某向长春市莲花山区居民池某贩卖49个视频,获利10元。经鉴定,其中48个视频具有淫秽性。
法院认定,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很多人疑惑:“王某才赚10块钱,为什么判刑这么重?” 其实,法律惩罚的不是他赚了多少钱,而是他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1)量刑标准:数量重于金额
根据《刑法》第363条及司法解释,贩卖淫秽视频20个以上即构成犯罪,500个以上属“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王某贩卖48个淫秽视频,远超立案标准(20个);
- 即使他只赚1元钱,同样可能面临刑责!
(2)为何适用缓刑?
法院考虑到王某具有法定从轻情节:
- 认罪认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接受处罚;
- 情节较轻:涉案视频数量刚超立案标准,且未大规模传播;
- 社区支持:所在社区同意对其进行帮助教育,具备监管条件。
很多人以为 “不赚钱就没事” ,这些情况同样可能违法:
✅ 微信群分享“小电影”(即使不收钱,传播40个以上视频可立案);
✅ 网盘共享“资源”(加密链接也算传播);
✅ 转发色情短视频(实际被点击数达到5000次以上即可能构成犯罪)。
王某的案例再次印证:法律底线不容挑战! 无论是牟利还是“娱乐”,传播淫秽物品都会面临严厉惩罚。
记住:你的随手一传,可能换来一生后悔!
来源:熹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