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对不文明养犬与危险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幅升级,这意味着,那些曾经肆意妄为的养犬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文:墨染史程
亲爱的朋友们,白天散步时你是否在公园里突然被冲出来的犬只惊吓?夜深人静时你又是否因恶狗狂吠从梦乡中惊醒?
这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不仅破坏了公共环境,更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质量。
不过别再担心,据媒体报道,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对不文明养犬与危险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幅升级,这意味着,那些曾经肆意妄为的养犬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以后养狗都要注意什么?再遇不文明养狗行为普通人是不是无需再忍让?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看看都有哪些新规定和惩罚措施吧!
本文陈述所有内容皆有可靠信息来源赘述在文章结尾
烈性犬?危险犬?统统禁养!
很多人养狗,大都喜欢养一些性格温顺,体型适中的狗狗,这些狗狗对主人忠诚,对陌生人也亲和,更关键的是它们攻击性不强,很少会出现咬人致伤的举动,是大家都乐意接近的“毛孩子”。
但是有些人就不一样了,他们偏偏喜欢搞“标新立异”、“特立独行”的事,这些人将饲养烈性犬视为炫耀张扬的资本。
比如龇牙咧嘴、对陌生人视为仇敌的藏獒;一脸凶相的、咬合力惊人的比特犬;追击速度惊人的杜高等等,这些狗虽然有自己独特的本领,当警犬之类的都能发挥出来,但并不适用于文明的城市,更不适合作为普通人家的宠物。
而可现实往往讽刺:新闻里这些猛犬鲜少展现护主英姿,反倒频频制造血色事件——当重庆某小区的杜高犬撕咬4岁幼童跟腱,当杭州散养的罗威纳犬扑倒3名晨练老人,主人第一反应竟是百般推诿,反过来“护狗”。
正是这些惨剧,催生了2026年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铁腕条款:凡烈性犬未拴绳戴嘴套致伤他人,饲主一律按危害公共安全论处罚!
违法者不仅要全额承担医疗赔偿,更将面临最高10日拘留!“疏忽”再也不是免责借口,“特立独行”的代价将是法律镣铐。
还有个别地方政策,比如广州精准豁免中华田园犬却严卡71厘米肩高红线,乌海市将22类烈性犬与超60厘米肩高犬种彻底逐出居住区,温州则勒令名录内犬主3个月内迁离城区,逾期直接强制收容。
对于仍执迷不悟的烈性犬饲养人,多地已拉响警报:荆州、连云港等城要求主动移交烈性犬至收容机构或迁离城区。
过渡期一过,未处置犬只将遭强制收容且费用自担,拒不配合者更追加2000元罚款和吊销犬证处理。
铁腕铁拳铁石心肠,重惩之下,就问还有哪个烈性犬主敢罔顾法纪?
除了烈性犬种被禁养之外,还有生活中其他麻烦不大但是却让人头疼的事,比如被突然窜出来的狗狗惊吓、不分时段的被狗吠声打扰,这些小麻烦如今也有了相应的惩罚措施。
根据2026年1月1日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若有犬只经常狂吠、或者主人不牵绳导致其在公共场合恐吓、追扑他人,以至于干扰别人的正常生活,会在第一次举报后收到警告。
如果再收到警告之后依然放任宠物狗乱吠和惊吓到旁人,那么,狗主人将会面临最高1000元的罚款。
还有遛狗不牵绳,遛狗不牵绳可谓是最常见的不文明养狗现象了,总是有主人借口“我家狗不咬人”、“我家狗比人性格都好”、“我就在这一小地方不牵绳怎么了”等等给自己的不文明行为找理由。
如今,针对这一行为也终于出了相应的法规:若没有给狗狗佩戴牵引绳、戴嘴套(根据需要)等安全措施就出门,导致宠物狗伤人的情况,将直接给予10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宠物狗对人造成严重伤害,或是有其他的不良情况,狗主人也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希望这些新的规定能够让那些不文明养狗的人一个道理:栓绳不是妥协,是需要遵守的规定;安静不是奢求,是普通人的正常权利!
不打针?没狗证?必须处理!
除了对烈性犬的禁养和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外,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还对犬只的登记和免疫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些流浪犬在街头巷尾游荡,它们的来源大多是被遗弃的宠物犬。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新法规定所有饲养的犬只都必须进行登记,办理犬证,这不仅是对犬只身份的确认,也是对犬主责任的一种约束。
通过登记,相关部门可以更好地管理犬只,防止犬只丢失或被遗弃,同时,登记信息也有助于在发生犬只伤人事件时,能够迅速找到犬主,追究其责任。未按规定进行登记的犬主,将面临相应的罚款和处罚。
犬只的健康同样重要。新法规定,犬主必须定期为犬只注射疫苗,特别是狂犬病疫苗,狂犬病是一种致命的病毒性疾病,通过犬只的咬伤或抓伤传播给人类,一旦发病,死亡率几乎是100%。
因此,定期免疫不仅可以保护犬只自身免受疾病的侵害,也可以有效防止疾病在人畜之间传播。未按规定进行免疫的犬主,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些规定是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措施,是社会进步的象征,希望广大犬主能够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养犬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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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姐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