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二审维持原判,这些法律“盲点”你注意到了吗?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4-18 11:36 1

摘要:席某某与被害人订婚第二日,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此案被称为“订婚强奸案”。判后席某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月16日上午,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席某某强奸案公开宣判。

席某某与被害人订婚第二日,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此案被称为“订婚强奸案”。判后席某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的审判,彰显了法院依法惩治侵害妇女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本案涉及婚约风俗、彩礼纠纷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甚至有人发出“订婚了为什么还不能亲近”等疑问。

法小帮结合案件二审审判长回应社会关切的解答,带大家扫除法律“盲点”,人人知法懂法,人人尊法守法。

盲点1

恋爱、收取彩礼、订婚≠同意发生性关系

2023年1月30日,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婚介机构介绍相识后开始谈恋爱。5月1日,席某某家为二人举办订婚仪式,当日交付彩礼10万元和戒指。5月2日下午,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法小帮解析: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不能违背其意志,与双方是否恋爱、订婚没有关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恋爱、订婚不意味着妇女同意或默认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犯罪构成的关键要素。

处女膜完好≠没有强奸

网传男方提供的《刑事上诉状》显示,医院诊疗手册记载“女方外阴: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

法小帮解析:强奸案件中处女膜状况,属个人隐私,任何单位及个人都不应公开披露。发生性行为是否导致处女膜破裂,与性行为本身的程度和个体差异有关。处女膜状况不能证明是否发生性行为,国内外医学界对此已形成共识。处女膜状况不能作为认定或否定强奸罪行的依据,我国相关司法文件和案例对此也已明确。

辩护≠舆论炒作

席某某的母亲作为辩护人,多次擅自把涉及被害人个人隐私的信息发布到网上,侵犯了被害人隐私权,二审期间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训诫。与席某某家人主动爆料接受采访、形成不对称舆论所不同的是,被害人选择相信法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谢绝所有上门媒体的采访,拒绝舆论炒作。

法小帮解析: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不公开审理。泄露和公开传播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既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对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造成不利影响。单位或个人公开披露、报道不公开审理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接受舆论监督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并不矛盾。本案审理中,法院既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又防止舆论干扰司法,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持法理情相统一,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裁判,切实维护妇女权益!

来源:两广大地那些事儿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