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推荐理由:“我是农民的儿子,是党和国家培育出来的人民法官,只希望立足岗位,办好每一起案件,为群众做实事。”这是王光宏初任法官时的誓言,也是他数十载如一日的坚守。
27.王光宏(永善县人民法院法官)
推荐单位:永善县人民法院
推荐理由:“我是农民的儿子,是党和国家培育出来的人民法官,只希望立足岗位,办好每一起案件,为群众做实事。”这是王光宏初任法官时的誓言,也是他数十载如一日的坚守。
2024年,王光宏在永善县法院桧溪法庭继续践行“一汇报五配合”工作思路,推动法庭工作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一次,细沙乡某村民小组因木材归属问题引发群体性纠纷,王光宏迅速联合多部门前往现场,通过耐心调解,成功化解矛盾,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保障了群众利益。
王光宏始终秉持“慢性子调解”理念,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他敏锐察觉到借款人闪烁其词,通过多次走访当事人亲友、背靠背调解,最终让借款人承认借款事实并偿还欠款,维护了出借人合法权益。
2024年,王光宏共承办案件150余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8%,无一错案。他坚持“判后三巡”,对每起纠纷的调解都细致入微,既解案结,又解心结。在陈某某与胡某某的劳动报酬纠纷案中,他不仅依法判决,还多次与双方沟通,修复了双方的亲戚邻里关系,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30余载法官生涯,王光宏没有办过惊天动地的大案,但也从来没有忽视过小案背后的民生之艰,始终坚持多与当事人接触,多去换位思考,多入户开展调解工作,多用调解方式止戈息讼,真正做到了“只见公仆不见官”。凭借多年扎实工作,王光宏2024年再次获得上级法院表彰,其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先进事迹被广泛宣传,激励着更多基层法官扎根一线,服务群众。
近5年来,王光宏共承办案件758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6.83%,在同年轻法官的“同台较量”中,王光宏不因资格老而少分案,不因精力乏而挑简案,仍然甘当司法阵地的“老黄牛”。王光宏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基层法官的责任与担当,树立了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了重要力量。
来源:云南法制报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