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去与不去之间,我选择了跑路,却被暗恋对象逮个正着,他将一支盛放的白玫瑰递到我面前,笑着问我:“我没有结婚,林白栀,你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吗?”
毕业九年后,我收到了曾经暗恋对象的结婚请柬。
在去与不去之间,我选择了跑路,却被暗恋对象逮个正着,他将一支盛放的白玫瑰递到我面前,笑着问我:“我没有结婚,林白栀,你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吗?”
我红着眼接过那朵白玫瑰,拒绝了他:“不愿意。”
“我林白栀,才不会当谁的退而求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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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栀子,秦乙要结婚了,你知道吗?”
收到闺蜜夏西消息的时候,我刚给学生上完寒假前的最后一节语文课,准备回家。
“林老师,有你的东西。”
经过门卫室的时候,门卫叔叔递给我一封包装精美的请柬。
托她的福,这下不用打开就知道请柬的主人公了,毕竟高中同学里,九年没联系过,还能特意给我寄自己结婚请柬的人,也就只有秦乙了。
“林白栀,就咱俩这关系,我结婚那天,一定亲自给你写结婚请柬。”
我和秦乙是什么关系呢,大概就是两年同桌,毕业前夕我和他告白,他毫不犹豫的拒绝,并且亲手把我精心为他挑选的花丢进垃.圾.桶的关系。
他果然没骗我,在高中毕业后的第九年,我收到了秦乙的结婚请柬,他言而有信,我倒不知是该开心还是不开心。
我拍了一张请柬的照片给夏西发过去,“嗯,请柬都收到了。”
夏西似乎比我还义愤填膺,“秦乙这个渣男,狗东西,怎么还真的给你发请柬,他不是不知道你喜欢他,当年做得那么过分就算了,现在结婚居然还好意思给你发请柬,结个婚怎么了,有什么了不起的,谁结不起似的。”
“栀子,你也去找个结婚对象,到时候我亲手给你设计,请柬一定做得比他这个好十倍。”即使隔着屏幕,我也能想到夏西的怒火。
我伸出在寒风里被冻得瑟瑟发抖的手,慢吞吞打字,“他不渣。”
我和夏西从小学就认识了,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一个学校,所以我和秦乙的事,除了我们两个当事人,也就只有夏西最清楚了,出于对我的偏爱,在她眼里,秦乙一直是个渣男。
事实上秦乙并不渣,相反的,他很好。
学习好,长得好,有孝心,尊重人,硬要说有什么不好的地方,那就是他的语文不好。
还有就是,他不喜欢我。
夏西恨铁不成钢,“没出息,那你要去吗?”
我没回,裹紧大衣回了家。
冬日天黑得早,我回到家时天已经黑透了。
刚打开门,就有一个毛茸茸的团子蹭了蹭我的脚,低下头看,是我养的猫,一只小黑猫,只有屁股上带了点白,因此得名小白,平时一点不亲人,现下这谄媚的样子,只能是饿了,来赚口粮的。
我关上门,弯腰想抱小白,却被它灵巧一闪,深一脚浅一脚的跑开了,“小没良心”我嘀咕了一句转身去给它拿猫粮。
拿着猫粮回来的时候,小白没像平日一样,守在自己的碗前,而是踩着我的包玩得不亦乐乎,是那封结婚请柬,尾端坠了一个好看的穗子,猫嘛,往往很难抗拒这种东西。
此时请柬已经完全打开了,上面还多了两道可疑的抓痕,不偏不倚地横在秦乙两个字上,小白该剪指甲了,我想。
我认出那两个字正是出自名字本人的手笔,不算好看,甚至有点丑,与之相反的,旁边新娘的名字倒是写得很漂亮。还有一点,秦乙写自己的名字有个习惯,从来不写乙字后面带的弯钩,总是写得跟Z很像。
秦乙两个字,旁边还亲密地挨着另一个名字,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名字,这个名字以后也会和秦乙两个字出现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然后成为一家人,不过那都和我无关了,应该说早就无关了。
2
我在学校带的是高三的学生,每天起得比鸡早,导致睡眠严重不足,每每放假,我总要睡个昏天黑地,在家足足睡了两天,才补够觉。
唯一不完美的地方就是这两天里,我不断地梦到秦乙,梦到我和他的第一次见面,不是什么一眼万年的第一面,甚至再平常不过。
高二上学期,文理分班时,我选了理科,分到了理科八班,班长因为我排位置时的一句都行,将一米六的我排到了最后一排,我就这样和快一米八的秦乙成了同桌,三个人的座位,我作为唯一的女生,理所当然的被安排在了中间。
秦乙是最后一个进门的,距离打铃已经过去了三分钟,校服随意的敞着,右肩斜挎着一个黑色书包,一整个不羁少年的形象。
梦里看不清秦乙的脸,我却记得他说的第一句话,“老师对不起,刚来的路上救了只瘸腿的猫。”
这句话一出口,闹哄哄的班里顿时鸦雀无声,我当时就想,怎么会有人臭着脸,一本正经说出这种话的。
不知当时的班主任是什么反应,梦里秦乙说完后朝着我身旁唯一的座位走了过来,他离我越来越近,就在我即将看清他的脸时,却突然醒了过来。
打开静音了两天的手机,回了妈妈问我什么时候放假的消息,这才发现通讯录多了一条好友申请,验证栏处躺着四个字,我是秦乙。
这短短几天,秦乙这两个字出现的频率过高了。
此时距离秦乙的婚礼,还有三天,去还是不去,这是一个问题。
在婚礼的前一天,我都还没有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是手机上多了一班飞往大理的行程,冬天就应该去四季如春的大理玩。
我临时起意,只订到了次日早上八点的航班,一大早我拖着行李箱,给夏西发去一张养猫注意事项清单,秦乙婚礼当天,我踏上了飞往大理的飞机。
“这段时间帮我照顾一下小白,东西我都收拾好了,钥匙你也有,直接过去接它就行了,回来给你带云南特产。”
“注意事项发你了,还有小白不能长时间站立,我给它买的小墩子你记得给它带上。”
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既然明知会不痛快,干嘛还要去找不痛快,况且,当初我可没答应秦乙,他邀请了,我就一定会去。
会有很多人祝福这场婚礼,不差我一个,况且我的祝福还不一定是真心的,至于那封请柬,就只能在抽屉里落灰了。
下了飞机,刚到订好的民宿,夏西的电话就夺命般响了起来,我把行李箱递给来接我的小哥,点了接听。
“林白栀,你人呢,胆子挺大啊,敢一个人跑云南去。”
“哎呦,我的好西西,我本来就倒霉,你可别咒我了,再说我这不是给你说了吗?”
显然夏西并没有被安慰到,仍气呼呼的,“你那是通知,知不知道多危险,小心别骗去噶腰子。”
“好了好了,不要担心,我就是出来散散心,过段时间就回去,回去给你带好吃的。”
“栀子,你是不是因为秦乙,你要是不想去,咱就不去,而且我听说他......”
夏西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我打断了,“停,和他没关系,也不是因为他。”
“我到民宿了,挂了哈。”
第二天,我早早爬起来骑车去洱海边看日出,我平时不是爱早起的人,等到了洱海,突然觉得这一天的早起是值得的,缓缓升起的太阳,成群成群的海鸥,三三两两的游人,天宽海阔,人就显得渺小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又去爬了苍山,去逛了大理古城,总之每天忙得不亦乐乎,回到民宿倒头就睡,也再没有力气想起那场婚礼。
我把自己忙得像个陀螺,不亦乐乎,每天一回到民宿到头就睡,自然也再没有时间想起那场婚礼。
听同样住在民宿的一对夫妻,明天天气好,他们准备去玉龙雪山看日照金山,说看到日照金山的人接下来会幸运一整年,问我要不要一起同去,我可不愿意充当多余的第三人,于是拒绝了他们的邀请,但是自己查了攻略,打算一个人前往。
毕竟我林白栀,一个“非洲原住民”,对于这种说法,是很难不信的。
但是或许是因为前几天的连续奔波,晚上又吹了风,我第二天就起了高烧。
3
玉龙雪山是去不了了,一个人在医院输液的时候,我烧得昏昏沉沉的,连手机也无心看,又实在无事可做,便只好盯着药瓶发呆。
看着看着想起那封被我锁在抽屉里的请柬,又想起,这会儿秦乙或许正在某个地方,陪着他的新娘度蜜月。
烦躁涌上心头,我拿起手边的矿泉水猛灌一口水,却被呛到咳得惊天动地,就是这时候,一张折得方方正正的纸巾递了过来。
慌忙中我接过那张纸捂住嘴,咳了个痛快,才想起来要向人道谢。
我抬起头,逆光中,看清了那张脸。
原本脱口而出的道谢变成了,“你来这里度蜜月吗?”
除了这个理由,我想不到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秦乙,那场我没去成的婚礼的新郎。说实话,时隔九年,我早已忘了那张脸的具体模样,可还是在那一瞬间,由这张脸开始,迅速地在我脑海中构建起了一个具体的形象。
秦乙似乎没想到,我开口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这个,愣了一下说:“不是。”
“嗯。”
我从干得发痒的喉咙挤出一个音节,然后垂下头没再说话,实际上恨不得回到一秒前捂住胡言乱语的自己。
当初兵荒马乱的离别,现在却没有轰轰烈烈的重逢,就这样在一个普通的一天,我再次见到了秦乙。
我没说话,秦乙倒是不客气,自顾自地在我旁边坐下来,不知道从那儿拿出一个白色的保温杯,递到我面前。
“喝点水。”
我习惯性的看了看他露出来的一截手腕,那里果然有一个疤,如果刚才他是用这只手给我递纸,我一定能在第一秒就认出来。
那个疤是高三时,为了我留下的,是在冬天,穿着厚厚的毛衣,刚烧开的开水浇上去,顿时烫破了皮。
见我盯着他的手腕发呆,秦乙不自然的缩了下手,那个疤就被衣袖遮住了。
他又重复了一遍:“喝点热水润润嗓子。”
然而我没接,轻抬下巴示意了下刚害我咳嗽的罪魁祸首,“谢谢,我自己带有水。”
秦乙看了眼超市里两块钱一瓶的农夫山泉,只觉气不打一出来:“你不知道自己感冒了吗,还敢喝冷水,真当自己还跟以前一样。”
我听出他语气里的不高兴,却不知这气从何来,我从来不爱喝热水,即使是冬天,也总是喜欢喝冷水。
从前和秦乙做同桌的时候,他就老是管着我,致力于纠正我这一不良习惯。
可他说得对,我不是从前的我,他也不是了,他现在已经是别人的丈夫了,为何又还要白白生这出气,又难道不懂要守“夫德”这一道理,即便他的妻子没在这里。
但我此时浑身不舒服,也无力和他争辩,我没接他的水,只往与他相反的另一半挪了下身体,朝椅背上一靠:“习惯了,改不掉。”
放在以前,这话我是不敢说的,秦乙听到这话,也肯定得两天不理我。
“你走吧,我现在也没力气和老同学叙旧。”
“对了,还没说,祝你...新婚快乐!”
说完也不管他什么反应,闭上眼假寐,实际上却默默听着旁边传来的动静,我听到他收回了杯子,慢条斯理地用盖子盖好。
脑海中那张模糊了的脸,此刻再次变得清晰起来,他还是那么好看,比以前更高,肩膀也更宽了,脸上少了青涩,多了成熟。
我想此刻如果我睁着眼,一定很容易让人看到我红了眼眶。
“睡吧,我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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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装睡,但我逐渐感觉自己神志不清,直到听到这两字,我彻底睡了过去。好像做了一个梦,梦到高二那年,我被一个空中飞来的足球砸了头,当时就眼冒金星,眼泪直流。
在篮球场打篮球的秦乙听到动静,第一时间把我背去了医务室,当时我的耳边,只有秦乙的呼吸声,现在好像又听到了同样熟悉的呼吸。
我晕晕乎乎睁开眼,发现自己确实趴在一个宽阔的背上,很温暖。
“秦乙?”
秦乙没回头,声音好像从遥远的地方传来:“是我,马上到家了。”
“你不是在结婚吗,不用陪着新娘吗?怎么在这里。”如果我是清醒的,就会知道自己这句话有多酸,声音里的颤抖有多明显。
秦乙感受到一滴滚烫的泪水没入了自己的脖颈间,停下了脚步,声音里带着安抚:“没有。”
这一晚,我又梦到了秦乙,只是这次不再是朦胧不清,我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脸,他穿着笔挺利落的黑西装,手上还挽着一个穿着婚纱的女生,笑着对我说:“林白栀,你来参加我的婚礼了。”
“啊......”
我一下从梦里惊醒,抬手试了下额头的温度,还是有些烫,今天还得再去一趟医院。
医院,秦乙。
垂死病中惊坐起,突然想起:“我昨天是不是在医院见到秦乙了?”
答案是肯定的,我不仅见到了他,还在医院睡了过去,依稀记得是秦乙把我背回来的。
从读研究生开始,我就是一个人租房住在外面,体质不是很好的原因,一年中大大小小的病也不是没有,因此对于一个人去医院这事,我也算是颇有心得。
不知是太累了,还是贪念起久违的有人在身边的感觉,居然在不知不觉中睡了过去。
未等我想明白,一条微信消息就弹了出来,“起床了吗,下楼吃早餐。”
我一眼就认出这是秦乙的微信,头像上是我第一次养活的花,一直枯萎的白玫瑰,当年在和秦乙闹掰之后,我就删了他的联系方式,还顺带着将班级群也退了。
于是我看着消息框上方的Z打出了一串“????”
但是秦乙显然没有感受到我强烈的疑惑,“下楼吃早餐,想问什么吃完早餐再说。”
行吧,也不知是什么狗屁缘分,在这都能遇到,总不能再逃一次。
我快速洗漱好下了楼,客厅里只有秦乙一个人,他坐在一楼客厅的餐桌前,身上穿的仍是昨天我看见那件黑色大衣,正微微低着头,修长的手指正在手机上不停的敲敲打打,似乎是在忙着回消息。
大约是听到下楼的脚步声,秦乙把手机收回了大衣口袋里,看向我:“过来吧。”
从昨天下午就没进食的我,实在很难对餐桌上丰盛的早餐说不,秉持着和谁过不去,也不能和美食过不去的原则,我乖乖坐到了秦乙对面,民宿提供的早餐一般九点就没有了,所以桌上的早餐显然是另外买的。
“你怎么会有我微信?”
“昨天你睡着的时候,用你的指纹解锁加上的。”语气之平静,仿佛这是多正大光明的事。
我咬牙切齿道:“你这是侵犯他人隐私。”
秦乙不置可否,“哦,没人知道,你也没有证据。”我不禁为秦乙如今的厚脸皮感到震惊。
“昨天是你送我回来的?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
“因为我也住在这儿。”
我咽下最后一口牛奶,准备将餐盘拿进厨房洗干净,秦乙却先我一步,拿走了我面前的盘子。
“我来洗吧,你还在感冒,最好别碰水。”
“昨天问过医生了,今天还需要去医院再挂一次水,一个人不方便,收拾一下我陪你去。”
我站在客厅,看着洗碗池前洗碗的秦乙,突然觉得这么多年了,我好像还是不懂秦乙,就像此刻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做这些事,又为什么,还要留着那支已经枯萎的玫瑰。
“不需要。”
“秦乙,你不觉得自己现在的行为,很不合适吗?”
秦乙听到这话顿了一下,但也只是一瞬间,很快便恢复如常,利落的把碗筷洗好放进了橱柜里,朝我走了过来,像是真不明白般问道:“哪里不合适?”
我掏出兜里的手机,给秦乙转了两百块钱:“早餐钱和昨天被我回来的钱转你了,你如今是有妇之夫,还是和其他女生保持点距离吧。”
“恪守夫道啊,秦乙。”说完也不管秦乙,转身就走。
回屋换了件厚实的外套,不想从前厅走遇见秦乙,我打算从民宿后门绕路去医院。没成想一开门,秦乙就站在墙边,同样换了件外套,还很巧的和我的是同色系的。
我没理他,出了门就往医院的方向去,秦乙就不远不近地跟在我后面,毕竟这路也不是我修的,实在没什么理由要求他别走这里。
两分钟之后,我被身后毫不掩饰的视线盯得浑身不自在。
我忍无可忍的转过身,打算赶走这只烦人的跟屁虫,却在转身的瞬间,一支盛放的白玫瑰递到了我眼前。
秦乙先发制人:“我骗你的,没有结婚,林白栀,我曾经错过一次,你愿不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
九年前,我也多希望他能给我一个肯定的回答,可是没有,现在角色互换,我同样不能。
我红了眼眶,低下头时一滴泪珠掉在地上,我接过了那支白玫瑰,但是拒绝了他:“不愿意,秦乙,你凭什么认为,我会一直站在原地。”
“我林白栀,才不会当谁的退而求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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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皱皱眉,看了一眼坐在我旁边的秦乙,想不通秦乙这些年怎么突然点亮了厚脸皮这一技能,这次重逢后,我不止一次觉得这人现在脸皮怎么这么厚。
我抿抿唇,想问他陪我在这耗着,是工作不忙吗,还是没结成婚的未婚妻不需要处理,但看到他捂着一节输液管的手,最终还是没说什么。
秦乙的电话突然响起,他起身走到一边接电话,“沈女士,你今天已经打了八个电话了。”这个称呼,看来是秦乙的妈妈。
趁着秦乙走开,我给夏西打了个电话,响了很久都没人接,我知道这是夏西心虚的表现,很有耐心的没挂断,卡着自动挂断前的最后一秒,对面的人按了接听。
“说吧,秦乙怎么回事?”
“秦乙?什么秦乙,我不知道。栀子你见到秦乙了?”
很好,看这反应,秦乙出现在这里,铁定是有夏西的功劳了。
“这么惊讶,那你不知道秦乙为什么会出现在云南了,而且还刚好住在我住的民宿。”
我这么说,夏西便明白我肯定是猜到了,这才老实交代,“那天我去你家接小白,正好遇见秦乙一身西装,头发凌乱地在你家门口转悠。”
“所以你就出卖我了?”
“当然没有,栀子,我听他说了很多,当年的事或许真的不想你看到的那样。”
眼见还不能为实吗,我沉默着没说话,夏西又说:“栀子,你听到他要结婚的消息就急匆匆跑去云南,难道不是心里还放不下,既然放不下,那为什么不再给他一个机会呢?”
“或许是不敢,你懂吗?夏西。”
只是一句话,夏西就知道我想说什么。
人们在遇到选择时,总会在权衡利弊之后,选择放弃点什么,过往的二十六年,我似乎总是站在天平较轻的那端,所以往往是被放弃的那一个。
九岁那年,因为爸爸常年酗酒无所事事,且屡教不改,爸妈离了婚,妈妈新找的叔叔是一个体面的城里人,并且家里已经有一个女儿,如果妈妈带着我,这门婚事大概率会告吹,两相权衡之下她选择了放弃我。
她离开那天,无论我抱着她的腿哭得怎样撕心裂肺,她也没有回头,扒开我的手,大步地离开这个困了她十几年的地方。
爸爸虽然常年酗酒,但是酒品还算不错,经常是喝醉了回家倒头就睡。
离婚之后大概有所悔悟,收敛了很多,不再经常喝酒,也会出去找些活干,他年轻时人勤快,学了很多手艺,因此这对他来说并不难,维持我们两人的生活并不难。
一次下班后,爸爸以前的酒肉朋友找到了他,禁不住几人的劝说,爸爸跟着一群人走回了老路,却在当天晚上失手伤了人,酒气上头熏得人不清醒,在那人骂他是个废物,留不住媳妇时给人开了瓢,碎裂的玻璃飞进眼里,那人废了一只眼睛,爸爸也因此被判了刑。
我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舅舅看我可怜,接我去镇上上初中。
虽然班主任特意隐瞒了我家里的事情,但是每次家长会家长的缺席,足以让班里人猜到我无人可靠这一事实,因此班里没有一个人愿意和我走到一起。
一直到初一下学期,来了一个转学生,是一个很温柔的女生,她像是没看到班里人集体对我的疏远,和我成了同桌。
虽然我并不在意是否有人一起,但是在有人温柔的走过来时,我还是接下了这份温暖,我们很快地成了要好的朋友。
据说,人会在不同的阶段被生活反复捶打,才会变得肉质Q弹,那时我还不懂这个道理。
于是后来的某一天,在她突然地,也疏远了我时,我很慌张,像小时候挽留妈妈那样,我一次又一次的试图挽留她,结果却也像那时候一样,没有丝毫改变。
后来我有了很多朋友,却很少再把希望寄托在某一个人身上,后来遇到秦乙,他救下我一直偷偷养着的流浪猫,热水泼向我时他毫不犹豫的伸手来挡,他还说只想和我做同桌,所以我又忘了这些教训,再一次把选择的权利交到他手上。
就像一个赌徒,一次一次地告诫自己要戒赌,却在尝到哪怕一点甜头后,又奋不顾身地奔向其中,于是输了一次又一次。
我何尝是不想给他一个机会,只是不敢,也不敢再把自己放在天平的那一端,不想打破现在平静的生活,得到了又失去才是人间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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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乙不知道和他妈妈说了什么,回来时护士已经给我拔好了针。
我们从医院走出来时,天空只残留了最后一抹余晖,风吹起时我裹紧了外套,没留心脚边奔过来的小孩,小孩撞在我的腿上,摔了个屁股墩儿,却强忍着没哭,我赶忙弯下腰把小孩扶起来,温声问:“撞疼哪儿了?”
小孩摇摇头:“不疼。”然后又指了指我的衣服下摆,“姐姐对不起,把你的衣服弄脏了。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过去,我白色的衣服下摆处沾满了糖渍,看起来就很难洗。
我学着他一样摇摇头:“没关系,这次姐姐原谅你了,下次走路一定要看路哦。”
“你爸爸妈妈......”
话未说完,就有一对夫妇急匆匆地跑了过来,带走了小孩,小孩临走前,从兜里掏出一颗糖给我,我拨开糖纸塞进嘴里,甜得腻人,大概和沾到我衣服上的是一样的。
我扬了扬手里的糖,看向远处,“秦乙,你还记得吗,我以前从来不吃糖,也不爱甜的东西,但你不知道,我现在却也觉得甜的东西挺不错的,人都是会变的,何况还是九年,足够很多东西改变了,就像现在我也不了解你,不知道你的工作,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我们都错过了太多,所以秦乙,还是算了吧。”
秦乙一言不发,转身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我看了眼他的背影,往另一个方向走。
这么一耽搁,天色彻底暗下来了,我往回走时,路上基本看不到行人了,我有点害怕,咬着那块糖,在心里默背《出师表》。
走了一段距离后,我看到路边停了一辆白色面包车,想起网上看的被拐卖视频,我瞬间警惕了起来,绕到了车的对面,犹豫一秒后,悄悄打了秦乙的电话。
路边停着一辆白色的面包车,车边还站着三个男人,看起来像是当地人,堵在我回家必经的巷子口。
想起在网上看到的出来旅游被人贩子拐卖的视频,我瞬间提高了警惕,悄悄拨了秦乙的电话。
这一刻我十分庆幸之前没把秦乙私自存的号码删掉,准备绕到停车的对面,那三人却注意到了我,三两步走到了我面前。
“小姑娘,你要去哪儿,这么晚了,上来我们送你一程。”
我强装镇定,拒绝到:“不用了,我就住这附近,很快就到。”
“而且我男朋友已经来接我了,就在前面。”害怕他们还是不信,我又补了一句,三人显然不是很相信,其中一个男人突然伸手欲抓我,我被吓了一跳,迅速躲闪开往后退了几步。
看我这样,三人似乎确信我刚才说的是假话,更加大胆起来,朝我靠得更近,我死死攥住兜里的防狼喷雾,准备为自己争取一点逃跑的时间。
“怎么这么慢啊,林白栀,等你半天了。”
是秦乙,手里还提着一碗小馄饨,他没有离开,而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我的前面,漫不经心的声音从前方响起,但是如果仔细听,就会发现声音里还带着喘息。
秦乙小跑了两步,走到我身边一把揽过我,带着我大步往前走,我贴着秦乙,忽然觉得安心,尽管我们此刻还在豺狼虎豹的环伺之下。
那几人显然不打算放弃到手的肥羊,毕竟他们有三个人,怎么看都是很有胜算的,身后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秦乙微侧腰对我说道:“往前跑,别回头。”
说完用力推了我一把,自己转身迎敌,我踉跄了一下,接着头也没回地往前跑出了巷子。
出了巷子之后我第一时间打了报警电话,迅速和警察说清楚我们所处的位置和大致情况,挂了电话才发现自己手抖得厉害,但我没敢耽搁,随手捡起路边的一根木棍就往回跑。
秦乙以一敌三明显很吃力,占了下风,身上的白衣服也滚得脏兮兮的,额头上还渗着血,在那钢管即将落到他身上的瞬间,我本能将他拉离了攻击范围,却躲闪不及被一棍子敲在手臂上。
我仿佛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声音,手里的木棍也握不住掉在了地上,发出一声闷响。
“站后面。”
秦乙一刹那红了眼,他弯腰捡起木棍朝那人抡了过去,他气急了,力道之大,一下将人直接砸晕了,另外两人见他这种不顾后果的打法,被吓住了,本能的往后躲。
秦乙却不管不顾,目光狠辣地盯着两人,速度极快地朝两人扑了过去,动作利落,手起棍落,一下又一下,两人完全招架不住反打,只能狼狈后退。
巷子处传来警车的声音,两人反而松了一口气,然而秦乙跟没听到一样,依然不停地攻击着两人,我生怕秦乙把人打出好歹,赶紧叫住了他。
“秦乙,别打了,警察来了。”
他不理,我又说:“秦乙,我手疼得厉害。”
果然,听到这句话后,秦乙丢掉木棍,朝我跑过来,小心翼翼的看着我的右手,想碰又不敢碰:“很疼吗?”
手臂传来的疼痛让我难以思考,但看着秦乙通红的双眼,我没忍心说实话,安慰道:“不是很疼,刚刚是骗你的。”但我垂着的手没什么说服力。
“别动,警察!”一队警察适时赶到,看到地上躺着一个,边上还有两个头破血流的人,以及我和秦乙,基本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8
医院里,医生给我带好夹板。
“好了,只是轻微骨折,没有错位,留院观察一晚,但是夹板需要带一阵子了,这期间切记不能剧烈运动。”
“还有饮食方面,少吃油腻辛辣的,多吃些......”秦乙站在一旁仔仔细细记下医生说的注意事项,“好的,谢谢医生。”
送走医生后,秦乙坐到了病床边,给我理了下被子,问道:“你想吃什么,我去买。”我这会儿确实肚子空空,想起之前秦乙来找我时手里的东西,脱口而出:“馄饨吧,加两勺辣椒。”
秦乙回来得很快,提着两碗小馄饨,盖子一掀开,馄饨的香味扑面而来,就是没有我要求的两勺辣椒,上面之漂着几粒葱花,看着非常寡淡,我不满道:“怎么没有辣椒?”
“医生说你现在不能吃辛辣的。”秦乙拆了勺子,却没有递给我,自顾自地舀了一个馄饨,放到嘴边吹凉之后送到了我嘴边,我下意识往后躲了一下,伸手去接,却忘了自己手还伤着,“嘶。”
“别动。”秦乙赶忙丢了勺子,俯身按住我的肩膀。
我就这样就着秦乙的手吃完了一碗馄饨,我吃完之后秦乙才端着自己的那份吃起来,等两个人都填饱五脏庙之后,秦乙将护士送来的被子扑到了病房里的小沙发上,我看着他的背影欲言又止:“那什么,要不你先回去,我一个人留在医院也没问题的。”
闻言秦乙停下动作回头看我,气急了一样:“什么叫你一个人没问题的?你现在是断了一只手,你不知道?”秦乙的声音有些大,我觉得委屈,声音比他更大。
“没什么不可以的,我这么些年一直是这样过来的,你只是在我生命里出席过短暂的两年,和二十六年比起来微不足道,我一直一个人,也过得很好。”
“秦乙,既然你当初拒绝了我,现在又为什么要出现呢?为什么又要回来呢?”说到最后我声音都开始颤抖,不想让秦乙看到眼眶里打转的泪水,低下了头,泪水不受控制地落在白色的被子上,晕染出一圈圈水痕。
秦乙叹了口气,伸手握住了我的左手,一只手抬起我的脸,温柔的哄我:“别哭了,是我不好,刚不该大声吼你,我的错。”
我声音都哭得嘶哑了,哽咽不停,秦乙只好单膝跪在床上,把我的脑袋压进胸口:“我知道你很优秀,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可我会心疼。”
“像你说得,我们这九年错过了很多,正因为这样,我不想再继续错过,我知道你是骗我的,你现在也不喜欢吃糖,你都不知道你吃糖时皱眉的样子多难看。你还说我不了解现在的你,我承认,但我们还有漫长的一生可以慢慢了解。”
秦乙顿了顿,继续说,“至于我,这些年除了年龄,没有太多变化的,我还是很喜欢吃学校门口那家的馄饨,还是很喜欢打篮球,还是偶尔会见义勇为,你问我为什么还要出现,或许因为没有你,我过得很不好,我一个人不行,那两年是很短,可在我这里,它过不去。”
“不是所有东西都会被时间改变的,所以林白栀,你不要怕。”
我哽咽的说:“你过得不好,关我...什么事。”秦乙伸手给我擦眼泪,“因为你冤枉了我,所以要负责任。”
我止住了哭泣,抬起头问秦乙:“我什么时候冤枉你了。”
秦乙叹了口气,声音低得像是自言自语,但我和他的距离这么近,又一字不落的进入我的心里,“林白栀,你难道真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又怎么会拒绝你,白栀,我们是一样的人,很难放别人走进心里,一旦有人,那她就是唯一,你就是那个例外。”
他说喜欢我,当年我不是没想过,在他一次次拒绝别人递的水,却只接过我手中的水时,在他伸手为我挡下那杯滚烫的热水时,在他和我一起蹲在学校的某个角落喂猫时,我不止一次地觉得,他是有一点喜欢我的。
可是那个夜晚,我却亲眼看着他,面无表情的把我亲手给他告白的玫瑰丢进了垃圾桶,随之一起丢掉的,还有我最后给出的一次赌局,这个赌局上,筹码只有我自己。
可是现在,他又说喜欢我,我望着他,唇瓣颤得不像话,千言万语哽在喉间。
“那...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扔掉那束花。
我定定地望着他,想要一个合理的解释,证明我当年没有赌错,没有又一次被抛弃。
秦乙同样回望着我,他的眼神明亮坚定,带着疼惜和愧疚,俯身将我拥入怀中,说道:“对不起,当年那束花确实是我丢掉的,这是我的错。可我那时并不知道花是你送给我的。”
怎么会不知道,和花放在一起的那封信上,我清清楚楚地写着给秦乙三个字,即便没有署名,但秦乙不可能认不出我的字迹,就像我同样熟悉他的一样。
我挣了一下,想说什么,又被秦乙按回去,“别动,听我说。”
“你还记得梁好吗?”
我想了想,摇了头。
秦乙又问:“那魏秉福记得吧。”
这次我点了头。
魏秉福,秦乙当年的死对头,当年秦乙第一节课迟到,就是因为看见魏秉福和同伙在虐猫,秦乙和魏秉福一行人大打了一架,最终以少胜多,救下了那只猫,秦乙也和魏秉福就此结下了梁子。
但奇怪的是,魏秉福在一次课间操遇到我和秦乙走在一起后,就一直对我死缠烂打,说是对我一见钟情。
“当年坐在我们后桌的一个女生,你大概没什么印象了,上次我去参加同学会,见到她了,她看起来过得不太好。”
秦乙说起,我才隐约想起这个女生,一个很文静的女生,成绩也很好,我不明白秦乙为什么会提起她。
“她来参加同学聚会,我偶然间帮了她一把。”
“她告诉了我一些当年的事。”
9
故事其实很简单,秦乙去参加同学聚会,中途去楼梯间躲酒时,刚好遇到梁好挺着大肚子,被一个男人堵在楼梯间拳打脚踢。
秦乙很轻易的认出这是刚才在宴席上见过的一个同学,于是秦乙出手阻止了男人,询问间得知那个男人是梁好的老公,她常年被家暴,这次来参加同学聚会也是悄悄出来的,却被男人尾随跟了过来,秦乙临走时给梁好递了一张名片,上面是一串电话号码和一个律师的名字。
“这种事情,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这个律师很擅长处理这种案子,或许可以帮到你。”
或许是因为秦乙的见义勇为,梁好在秦乙转身时叫住了他,“秦乙,你还记得我吗?”
“???”
看着秦乙一脸疑惑的表情,梁好瞬间明白了。
“我叫梁好,你一定不记得了吧,毕竟我也只是当年喜欢你的人里,最普通不过的一个,只有她,才能让你另眼相待了吧。”
秦乙有点烦,不懂为什么简简单单的一次见义勇为,会牵扯出这样一段告白,转身欲走。
梁好往前跨了一步,挡在秦乙面前,“对不起,我没有其他意思,我叫住你,是有一件事想告诉你,是关于林白栀的。”
当年,坐在后桌的梁好一直很喜欢秦乙,也曾经悄悄给秦乙写过情书,但是无一例外的,都和那些其他人送的情书一样,被扔进了垃.圾.桶。
直到毕业晚会结束那天,我悄悄把情书和花塞进秦乙书包里时,被刚好回来的梁好看到了,我走后,梁好正犹豫要不要偷偷拿走我放的情书,却被魏秉福看到了,都想让这次告白失败的两人不谋而合,想到了一个绝妙的计划。
“他们换了你的信封,再加上当时梁好不经意间的一句,看见魏秉福刚刚来过,所以我以为那封信是魏秉福写的。”
他们准备了一个一样的信封,魏秉福写了我的名字,由梁好把我的信装进了这个假冒的信封里,并把信和玫瑰一起从秦乙的桌箱放进了我的桌箱,在我和秦乙一起回来时,魏秉福借口小白的事情把我叫走了。
估计时间差不多的时候,魏秉福让我回了教室,并且发消息挑衅秦乙,“姓秦的,你处处和我作对,我也让你尝尝爱而不得的滋味,从明天开始,林白栀就会是我的女朋友。”
秦乙气急,于是就有了我看到的那一幕,秦乙将玫瑰和信一起丢进了垃.圾.桶。
我回来时,只看到垃.圾桶里砸烂了的一束白玫瑰,还有秦乙的一句,“你休想。”
我不可置信,猩红着双眼死死盯着他,“这就是你的答案?”
“我...”
秦乙当时张口想解释些什么,最后却是一言不发,我顿时明白他的意思,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
“我当时只觉得,你是因为我私自丢了你的东西,才那么生气,想着后面和你解释就好了。”
“后来我去你家找你,却看到你和魏秉福在一起,我没敢上前。只是没成想,错过了那一次,再后来我又去找过你几次,都没再见过你,问你爸爸,他也什么都不愿意说。”
我想起那段时间确实见过魏秉福,只是不知道被秦乙看到了,“那次魏秉福去找我,只是为了把小白送过去。”
小白就是当年秦乙从魏秉福手里救下的那只猫,名字还是秦乙起的,因为我爸不喜欢猫,秦乙家里也有人对猫毛过敏,因此一直被我们养在学校里。
“高考完之后,爸爸允许我把小白抱回家,却怎么也找不到了,最后是魏秉福发现的,那次他去找我,就是把小白送去给我。”
至于秦乙后来去我家找不到我,是因为,当年为了断掉自己所有的念想,我火速退掉了班级群,换了联系方式,连填志愿都是在家里选好,让夏西给我一起填的,高考完的那个假期,我去了外省表姐家那边打暑假工,大学也选了一所离家很远的学校。
我没想到,阴差阳错,竟是这么简单的原因,让我们错过了这么多年,有时候命运就是这样,惯会作弄人。
秦乙似是不满我的出神,猛地低头凑到我眼前,靠得很近,近到彼此的呼吸交错在一起,近到我以为,他要吻我。
我蓦然伸手,抵在了我和秦乙之间,目光躲闪:“那你结婚...的事呢?”
秦乙朝我弯下的身体慢慢坐直,看了我一眼,忽然站起了身,出门去走廊接了一壶水回来,给我倒了一杯:“先喝点水,嗓子都哑了。”
“我...”或许是哭得太久,我的嗓子果然变得很嘶哑了,我接过水小口小口的喝起来。
秦乙又重新坐下来,“没有结婚,只是想骗你去找我。”
“那请柬上那个名字?”
秦乙轻笑一声,果然很在意,无奈的看了我一眼,“把水喝完,也是假的,我请我姐写的,估计是她从哪本小说上抄来的名字。”
他单膝跪在我的床边,问道:“所以,白栀,能原谅我了吗?”
在秦乙的笑意里,我后知后觉的感到脸红,埋头喝水,回了他一个无意义的字,“哦。”
10
当天晚上,这一天起起落落,经历了太多事情,我迟迟睡不着,半夜三点,手伤着不敢随意翻动身体,我只能侧过头,望向秦乙睡的方向,在黑暗里描绘秦乙的样子。
“秦乙,你睡着了吗?”突然,我轻轻叫了秦乙一声。
大概有两秒,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之后,秦乙出现在我的床边。“怎么了,是手又疼了吗?”在黑暗里,我听出他的声音里还带着睡意。
我摇了摇头,又想起他看不见,于是说道:“没有,我就是想问你,秦乙,你敢和我赌一把吗?”
我蛊惑他:“如果天亮之前,我们能见到日照金山,我就...”我听到秦乙放轻的呼吸声,“我就收下你的玫瑰。”
这场凌晨三点的赌约,一开始就遇到了一些阻碍,那就是现在没有车去玉龙雪山,最后秦乙使用了金钱的力量,成功打到了一辆车,到玉龙雪山山脚时才六点。
我手伤着,最后我们选择坐缆车上山,秦乙挨着我坐下,时不时就看一眼我带着夹板的右手,大概因为天气不好的原因,人并不多,和我们一同坐缆车的只有一个女生,像是个大学生。
显然是个开朗的,一上车就和我们攀谈起来,“你们也是来看日照金山的吗,可惜今天天气好像不太好,也不知道能不能看到。”
我闻言看了一言不发的秦乙一眼,笑了笑,“对呀,心诚自然能看到。”
女生听到我的回答,情绪高了一些,悄悄凑近我问道:“姐姐,你和这个哥哥是情侣吧,我看他这么宝贝你。”她的声音很小,但在这么小的空间里,每一个字音都无所遁形。
我耳朵不争气的红了,正欲开口反驳,秦乙的声音在耳旁响起,“是,我们是情侣。”秦乙停了一下,又说:“而且,一定能看到的。”
上山之后,我们和那个女生分开,找了一个适合观景的角落坐下来,将近七点的时候,太阳开始缓缓升起,我们看到了日照金山。
那一刻,仿佛一些遗憾真的弥补了,就像上次我没看到的日照金山,就像我和秦乙,错过的那些年。
秦乙从我的身旁走到了面前,从身后捧出一大束白玫瑰,“从前丢掉的那束玫瑰,我找不回来了,这次换我送你,从现在开始,以后的每一天,都会有一束新的玫瑰。我保证,在我所有的选择里,你都是第一选项,永远不会被抛下。”
“白栀,你愿意成为我的女朋友吗?”
这一刻,有山川湖海,有天地与爱,我可以确定,我还是喜欢他,除了他,我从没想过与其他人共度一生。
我再也忍受不住内心的情愫,伸出手用力抱住了他点点头,“我愿意。”下一刻,秦乙加重了这个拥抱,力道里仿佛要将我揉进骨血。
周围三三两两的行人看了过来,开始起哄,之前我和秦乙遇见的那个小姑娘喊得最大声。
“亲一个,亲一个...”
我挣脱秦乙,接过那束玫瑰,仰起头,认真的望着眼前这个俊朗的男人,下一刻,垫脚轻轻吻上他的唇,我说:“我从来没想过让你输,男朋友。”
刚想退开,秦乙的手掌却突然压住了我的脑袋,不容反驳的加深了这个吻。
“唔...”
不知过了多久,在我感觉自己快要窒息时,秦乙大发慈悲,松开了我的唇,他的眼尾泛着红,好看至极。
秦乙用额头抵着我的脑袋,他说:“林白栀,欢迎来到我的余生。”
我和他之间,从来就没有第三个人,错过的九年很长,但正如秦乙所说,我们还有漫长的一生。
我想,秦乙就是日照金山带给我的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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