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这些大家都关心的问题,二审的审判长在接受采访的时候逐一做了回应。他明确表示,判决不是单靠录音来定的。除了电话录音之外,还考虑了车载行车记录仪的录音、现场床单上检测到的精斑证据、以及电梯监控显示在案件发生后席某某对女方有过拉扯的行为。
4月16日,全国都在关注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迎来了二审。
据新闻报道,二审当庭宣判,驳回了男方的上诉,判处男方三年有期徒刑。
这个结果有人欢喜有人忧!很多人都表示非常的惊讶,在之前全国各地的网友都认为应该判男方无罪。
可是现如今回看男方母亲之前的言论时,才发现这个事情或许没有那么简单。
这个案件引起了不小的争议,主要是因为三个原因:第一,很多网友觉得证据不够,就一段电话录音。
第二,两个人已经订婚了,是不是就默认同意了发生关系?即便真的发生了,是不是应该从轻判处?
第三,女方的处女膜完好无损,这能算是强奸吗?
对于这些大家都关心的问题,二审的审判长在接受采访的时候逐一做了回应。他明确表示,判决不是单靠录音来定的。除了电话录音之外,还考虑了车载行车记录仪的录音、现场床单上检测到的精斑证据、以及电梯监控显示在案件发生后席某某对女方有过拉扯的行为。
这件事引起争议的核心就在于,之前的证据没有一个能直接证明男方真的强行和女方发生了性关系。通过一系列检查,女方的处女膜还是完整的,而且提取的物证和衣物上也没有检测到男方的DNA,这至少能说明席先生和女方并没有真正发生过性行为。
虽然一审法院用了一段录音当作“席先生认罪的证据”,但那录音听着也让人信服不起来。事发那天晚上,女方的妈妈还打电话质问席先生是不是对女儿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录音里席先生没直说,就嗯了两声,模棱两可的。
这件事情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少讨论,点赞多的评论大都倾向于支持男方席某某。一方面,因为席某某被判三年,这对他自己的未来,甚至整个家庭来说,都是巨大的打击,简直就像天塌了一样。另一方面,也有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他们已经订婚了,男方还给了彩礼,但女方却不愿发生关系,事后还把男方告上了法庭。
在很多地方,订婚几乎和结婚一样隆重,不仅有交换礼金,还有仪式,媒妁人的见证等等,有时候订婚的排场甚至比结婚还大。但尴尬的是,按照现行的《婚姻法》,订婚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也不是结婚的必经过程。
一审宣判后,席某某不服,当庭提出上诉,他母亲作为辩护人在网上发布“处女膜未破裂”等敏感信息,声称女方是为了钱才提出指控。对此,二审法官明确指出:“案件不公开审理,擅自披露他人隐私是侵权行为,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同时,席某某家要求返还10万元彩礼,但女方已在2024年初将彩礼退回给婚介机构,席某某却拒不接收。法院强调:“婚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订婚不等于可以违背女方意愿,强行发生关系构成强奸,与彩礼无直接关系。”
审判长特意强调了,强奸罪的定性跟处女膜破裂与否一点关系都没有。关键是看行为是不是在对方明确说“不”之后还进行了。简单点说,法律不在乎你通过什么手段,只要你侵犯了别人的性自主权,那性质就定了。
有些网友还说,“订婚不就等于半结婚了吗,发生点啥还不正常?”这是很多人对这案子的第一反应。但审判长给的答案很硬核:法律上从没说过‘订婚’就自动意味着可以XXOO。订婚其实就是个传统习俗,双方还是独立的个体,任何亲密行为都得是双方自愿的。
席母最初的描述与后来的说法大相径庭。她说她儿子是第一次,两人并没有真正发生过关系(可能是因为没经验)。她转述儿子的话称,那天晚上一切都是女方自愿的,而且并没有造成任何身体伤害。至于女方逃出房间的情况,席母认为那只是女方情绪失控。
席母表示,在得知女方报警的第三天,他们去了公安局调解,最终答应了女方的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席母还提到,关键证据之一的录音中,席某某似乎承认了发生了关系,但她认为那是对方故意套话的结果。
席某某在案发后不久就被抓了,女方在法院立案之前就已经把彩礼和戒指退还给了婚介机构。但是席某某家人拒绝领取,他们坚信儿子是清白的,对一审的判决不服,所以提起了上诉。
至于席某某的犯罪证据,不光是女方的陈述,还有之前的录音和鉴定结果都很明确地指向了席某某有罪。审判长在回应时也提到了更多案件的细节,比如事发房间的床单上检测到了两人的DNA,这些都让席某某的罪行更加明显。
处女膜是不是完好并不能证明是否发生了强奸。很多人可能会误以为,处女膜破了就是发生了强奸,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判断强奸罪的核心是看性行为是否是女方不愿意的。像运动啊,意外啊都可能导致处女膜破裂,所以不能单凭这个就说发生了强奸。
二审宣判完了,法院考虑到要保护双方的隐私,就选择了公开那些可以公开的案件信息,这样做是为了让公众了解情况,也让司法过程更透明,让大家都能监督。席某某他妈妈是他的辩护人,她在网上发了好几次涉及被害人隐私的信息,这就侵犯了被害人的隐私权,法院在二审的时候就对她进行了训诫。
席某某家里人还接受了媒体采访,导致了舆论的不对称。但是被害人就不一样,她选择相信法律,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她都拒绝了所有媒体的采访请求,不想让这件事情被炒作。
很多人觉得之前女方可能在敲诈,就是说如果不现在就把房产证加名字就要报警。但事实是,女方当天晚上就报了警。确实后来有个调解,是女方家人希望减轻女方的心理负担,也想试试能不能和好,就提出了一个条件:剩下的彩礼可以不急着给,但得把房产证加名字的时间提前。原计划是两人领了婚证后一年加名,现在要求领证后立即加名。但男方对这个提议没啥回应。
还有个问题是,公众之所以对案件有疑问,是因为很多证据因为涉及隐私不能公开,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男方在侦查阶段供出了强行和女方发生关系的细节,和女方说的几乎一模一样,都说了女方被威胁,男方没顾及女方意愿的关键情节。尽管男方后来改口,但没刑讯逼供的情况下,他最初的供词还是能作为定案的重要证据。
现场勘查也发现了女方手腕和双臂有淤青,窗帘还被点过火。电梯里的监控录像也显示案发后男方试图把女方拖出去。床单上的检测结果也找到了男方的精斑和女方的DNA混合,这些都支持了女方的说法。
最后,这案子再次强调了一个点:就算是订了婚,也不能把强奸当没事。法律上明确了,不管你俩之前是什么关系,只要发生关系的一方不愿意,这就是犯罪。司法部门再次提醒大家:不论你们之前是不是情侣或者已经订婚了,一方不同意的性行为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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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鱼儿爱啃大肘子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