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谷锦坊”杯河东区美食宣推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19 15:57 4

摘要:为进一步宣传河东区特色美食文化,打造“舌尖上的河东”文旅名片,借国庆、中秋“双节”消费热潮,激发区域文旅消费活力,吸引游客与市民感受河东烟火气,特举办“谷锦坊”杯“双节寻味・食韵河东”美食短视频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宣传河东区特色美食文化,打造“舌尖上的河东”文旅名片,借国庆、中秋“双节”消费热潮,激发区域文旅消费活力,吸引游客与市民感受河东烟火气,特举办“谷锦坊”杯“双节寻味・食韵河东”美食短视频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以“双节寻味・食韵河东”为核心,围绕河东区中秋、国庆相关的特色美食创作短视频。内容可涵盖“河东烟火”(记录街头巷尾的非遗小吃、美食店铺、老字号餐馆、时尚餐厅等经营场景,展现“双节”期间的美食消费氛围);“节庆美味”(如河东传统中秋月饼、国庆家宴特色菜的制作过程与文化寓意);“匠心美味”(聚焦美食制作者的技艺传承,讲述河东美食背后的人文故事,传递团圆、欢庆的节日气氛)等多类型。

二、大赛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河东区商务局、河东区供销社、河东区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临沂谷锦坊食品有限公司

三、大赛时间

2025年9月19日—2025年10月8日

四、作品要求

参与范围:面向全社会征集,通过新媒体账号创作发布河东区美食相关内容的企事业单位等机构(账号须完成蓝V认证)及自媒体创作者(账号须完成实名认证)均可参赛。

内容要求:紧扣“双节+河东美食”主题,弘扬社会正能量,内容需真实、健康,无低俗、违规元素。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如因参赛作品内容引发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制作要求:拍摄设备不限(手机、相机均可),视频时长控制在30秒—3分钟,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1080P)、构图合理、剪辑流畅,无明显杂音;剪辑后不得带有任何软件水印LOGO,视频中不得出现作者或制作方名称、联系方式等无关信息。

发布要求:作品可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快手、小红书任意一个平台发布,作品发布时须加挂以下三个话题:#好客山东热情河东、#河东美食、#请到沂蒙看金秋,且作品需满足单条互动量达到100以上(点赞+评论+转发+收藏/红心)。同一作者原创的同一作品在多个自媒体平台发布的,按照不重复计奖的原则,以最高互动量为依据进行奖励。

报送要求:入围作者须将“参赛作品原视频(无水印)+平台发布链接+作品信息表(含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作品简介)”打包,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为文件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hdqlyj@163.com。

版权说明: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不退还投稿作品。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含原视频)拥有永久、免费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展示、媒体发表、宣传片制作、美食推广活动等),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二次剪辑与改编。作者保留其作品的署名权。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按作品质量、互动量综合评选,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一等奖:每名奖励2000元;

二等奖:每名奖励1000元;

三等奖:每名奖励600元;

优秀奖:每名奖励精美礼品1份。

获奖人数根据投稿情况另行确定。

注:实行事后奖补,奖金均为税前金额,由主办方代为扣税;奖项数量将根据投稿数量确定,以“文旅河东”公众号公示为准。

六、大赛流程

1.活动宣传。通过“文旅河东”“河东融媒”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大赛相关信息,形成新媒体、新闻媒体全平台集中传播引爆宣传,吸引社会广泛关注。

2.征集评选。根据比赛作品申报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专家评审和作品互动量进行评选,最终确定入围名单,并通过“文旅河东”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奖励。

3.后期推广。精选大赛优秀作品,在“文旅河东”“河东融媒”等新媒体平台及其他媒体渠道进行二次传播,并制作优秀短视频合集进行后续延展性传播,持续宣发。

七、其他事项

1.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任何单位不得以大赛名义向参赛者

及参赛单位收取费用。

2.请各企事业单位和自媒体创作者积极参与活动,展示河东特色美食,提升家乡美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活动参与者应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传播真实客观、观点鲜明的信息内容。若有不当言论或错误内容,应及时删除或作出修正。

4.因平台规则、网络环境等非主办方原因导致的作品无法发布、链接失效等问题,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5.未尽事宜由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来源:临沂河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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