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叁万元的罚款(30,000.00)。
发现鄂尔多斯市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在停产期间违规组织人员对采场东坑进行施工作业.
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叁万元的罚款(30,000.00)。
鄂尔多斯市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03日,注册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纳日松镇纳林庙村,法定代表人为韦*亮。
来源:谈地论天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