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警服:权力的外衣,岂容亵渎?《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明文镌刻:警服、警械、证件,乃国家专授之权柄,非经许可,私用者必究。谢孟伟之流,或辩称“戏服未佩戴警号”,然肩章臂章赫然在目,便如盗用官印的胥吏,虽无朱批,亦难掩其僭越之心。
一、警服:权力的外衣,岂容亵渎?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明文镌刻:警服、警械、证件,乃国家专授之权柄,非经许可,私用者必究。谢孟伟之流,或辩称“戏服未佩戴警号”,然肩章臂章赫然在目,便如盗用官印的胥吏,虽无朱批,亦难掩其僭越之心。
影视剧组若需警服,尚需省级公安机关批文,且仅限拍摄场景。而谢某于直播带货时公然穿戴,非但未报备,更将执法象征化作商品背景板——此等行径,恰似街头混混披上龙袍,自以为能借皇权招摇撞骗,实则暴露了其对法律的无知与对权力的贪婪。
二、流量:资本的狂欢,人性的沉沦
谢孟伟的直播间,从来不是清净之地。从“潘嘎之交”的卖酒闹剧,到“原价八千手机直降六千”的价格欺诈,再到如今穿警服带货的荒诞剧,他早已将“诚信”二字掷入粪坑。此次事件中,其道歉声明避重就轻,称“剧组服装,非拍摄时误用”,然网友扒出其直播地点实为片场休息区——分明是蓄意为之,却妄图以“疏忽”搪塞,何其虚伪!
更可悲者,部分网民竟为其开脱,称“穿警服带货无伤大雅”。然警服非戏服,其承载的是法律的威严与公众的信任。若今日允许明星借警服博眼球,明日是否会有商人穿法官袍卖保健品?公权力的边界一旦模糊,社会秩序便如溃堤之蚁穴,终将吞噬所有人的安宁。
三、拘留:法律的铁拳,时代的警钟
云南警方的通报掷地有声:“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从重处罚。”七日拘留,不仅是对谢孟伟个人的惩戒,更是向全社会宣告:网络非法外之地,公器不可私用。那些试图将警服、军装、法官袍变为流量道具的“网红”,当以此为戒——莫以为隔着屏幕便可为所欲为,法律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终将斩断所有侥幸。
来源:宅了一只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