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蔬菜上使用禁用农药,龙海一案例被通报!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4-11 18:29 1

摘要:布谷声中法雨润,九龙江畔春耕忙。让我们携手共筑法治屏障,用法律规范护航春耕生产,以法治智慧浇灌丰收希望,让每一粒播撒在漳州热土的种子,都沐浴着法治阳光茁壮成长!值此春耕备耕关键时节,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

布谷声中法雨润,九龙江畔春耕忙。让我们携手共筑法治屏障,用法律规范护航春耕生产,以法治智慧浇灌丰收希望,让每一粒播撒在漳州热土的种子,都沐浴着法治阳光茁壮成长!值此春耕备耕关键时节,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特别编制《春耕农资法治护航指南》,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载体,为乡亲们送上一份“法律铠甲”。

2024年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2024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聚焦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扎实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认真履行农资打假职责,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切实保障农业生产需要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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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种子案

2024年6月,南靖县农业农村局在处理12345投诉件过程中,发现漳州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种子。经立案查明,该公司通过惠农网平台接受订单,再通过微信联系种子供应商直接向客户发货的形式,销售2单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太阳花10号水果型甜玉米”共3包,违法所得460元。2024年8月,南靖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460元,并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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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某农资经营部经营劣质农药案

2024年7月,华安县农业农村局在某农资经营部抽检的农药80%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经厂家确认未生产该批次产品。经立案查明,该农资经营部擅自修改过期农药的生产日期,故意销售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农药,违法手段恶劣。2024年8月,华安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农药80%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2包、没收违法所得658元,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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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某农资经营部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内容不符案

2024年6月,平和县农业农村局对平和县某农资经营部经营的含氨基酸水溶肥料进行抽样送检,检验结论不合格。经立案查明,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含氨基酸水溶肥料违法所得1800元。2024年11月,平和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并处罚款18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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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某水产药店经营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的兽药案

2024年3月,诏安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诏安县某水产药店检查时,发现名称为“五倍子末”的产品,包装标注该产品主要成分:五倍子;功能与主治:敛疮止血。主治水产动物水霉病、鳃霉病。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该产品属于兽药。经立案查明,涉案兽药未依法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除被抽样取证部分外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300元,违法所得225元。2024年5月,诏安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225元,并处违法经营的兽药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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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陈某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添加剂案

2024年2月,平和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送案件,称当事人购买无标签粗盐用于畜牧养殖。经立案查明,陈某购买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粗盐添加到饲料中用于自家生猪养殖,已经使用了3包,其余全部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扣押。2024年4月,平和县农业农村局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2024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深入推进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和热带水果农药残留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查处了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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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某专业合作社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的瓠瓜案

2024年5月,省市区三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芗城区某专业合作社销售的瓠瓜进行监督抽检,在瓠瓜样品中检出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氧乐果。当事人长期收购、销售农产品,未履行食品安全义务,多次因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被行政处罚。2024年11月,漳州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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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海区林某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的西芹案

2024年7月,龙海区农业农村局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称对某食堂的西芹进行监督抽检,在西芹样品中检出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毒死蜱。经溯源,涉案西芹为龙海区某村农户林某种植、销售,数量108公斤,违法所得302元。2024年10月,龙海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常规农药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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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韩某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香蕉案

2024年1月,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称对某超市销售的香蕉进行监督抽检,在香蕉样品中检出常规农药吡虫啉超标。经溯源,涉案香蕉为漳州市芗城区某村农户韩某种植、销售,数量150公斤,违法所得510元。2024年3月,漳州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510元,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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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长泰区刘某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豇豆案

2024年1月,长泰区农业农村局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称对某蔬菜店销售的豇豆进行监督抽检,在豇豆样品中检出常规农药倍硫磷超标。经溯源,涉案豇豆为长泰区某村农户刘某种植、销售,数量16.5公斤,违法所得106元。2024年4月,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06元,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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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某商贸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案

2024年1月初,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通报福建省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农产品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长泰区农业农村局对该公司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024年1月底,该公司销售农产品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再次被省厅通报。经立案查明,该公司销售农产品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并刻意隐瞒其违法行为。2024年5月,长泰区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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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某农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案

2023年12月,南靖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南靖县某农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农产品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024年1月,执法人员到该公司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农产品仍有部分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情况。2024年2月,南靖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大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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