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9月12日凌晨,山西太原某酒店监控拍下诡异画面:一名白衣男子在走廊来回徘徊,突然俯身趴地,眼睛紧贴门缝向内窥探,随后又换到另一个房间重复同样动作。
荒唐一幕:壮汉深夜趴酒店门缝,理由竟是“找媳妇”
2025年9月12日凌晨,山西太原某酒店监控拍下诡异画面:一名白衣男子在走廊来回徘徊,突然俯身趴地,眼睛紧贴门缝向内窥探,随后又换到另一个房间重复同样动作。
住客报警后,酒店工作人员竟解释:“他是来找媳妇的,不知道房号所以挨个找。” 然而,警方调查揭穿了这一借口——39岁无业男子赵某强实为酒后偷窥他人隐私,最终被行政拘留10日。
更讽刺的是,赵某强偷窥时“轻手轻脚避免发出声响”,明显自知行为不当,所谓“找媳妇”不过是蹩脚托辞。
法律解析:偷窥为何判10天?酒店责任更大?
1. 赵某强的处罚依据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赵某强酒后偷窥,情节较重,故顶格处罚。
2. 酒店安全管理漏洞
- 警方通报中特别强调“责令酒店加强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原因在于:
✅ 非住客随意进入:赵某强趁前台休息潜入客房区,暴露酒店夜间安保形同虚设;
✅ 未及时干预:监控已拍到异常行为,却无工作人员现场制止;
✅ 事后敷衍回应:以“找媳妇”为由搪塞,未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3. 若偷窥造成严重后果
- 若赵某强用手机拍摄视频并传播,可能涉嫌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或 “传播淫秽物品罪” ,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
结语:
赵某强的10日拘留,是对个人恶行的惩罚;而酒店的整改令,则是对行业安全的警示。此案提醒我们:维护隐私安全,不能只靠法律事后追责,更需场所管理者守住第一道防线!
来源:小赖的奇案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