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加强全程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全面实施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行动通告如下:
焉耆县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农贸市场(商超),机关、学校等集中供餐单位:
为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加强全程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全面实施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行动通告如下:
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是以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法定制度、提高社会认知度为目标,通过全员联动、全程推动、全网互动等举措,引导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树牢“不合格、不上市”理念,让承诺达标合格证真正成为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证、达标农产品的身份证。
生产环节: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不使用禁用的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鼓励和支持农户销售农产品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对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处罚。
收储环节:收存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收储运过程中,要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对其收购的农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时,也应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对于未按规定开具或者未按照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处罚。
市场环节: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制度。未按要求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合格证或上游批发市场开具的销售凭证,并留存查验记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处罚。
网络环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应用,加快推进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入网,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线上开证、线上查询、线上亮证。加快适应农产品线上销售新业态要求,推动农产品电商、直播带货、产地直销等平台主动亮证宣传。
集中供餐环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教育部门,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学校食堂采购环节中查验合格证,确保餐饮安全。在实施农产品集中采购中,将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供应企业作为优先采购对象,并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索证索票相关制度台账。
如需咨询承诺达标合格证相关事宜,请致电焉耆县农业农村局:0996-6022533
焉耆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0日
来源:焉耆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