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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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2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倪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倪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倪文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倪文先生原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2027年1月16日。根据《公司法》《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倪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倪文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李靖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李靖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生,硕士学历。2008年-2009年担任厦门壁立医疗科技研发职员,2009年至今,先后担任公司仪器部主管,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1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博富路9号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苏恩本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03-2.07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议案2.01和议案2.0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杜安苏、侍文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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