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前阵子和朋友吃饭,她突然吐槽:“之前吵得火的社保新规,怎么没动静了?我现在待的小公司,还是没给我交社保,问人事就说‘以后再说’。”其实不止她,我身边也有不少人私下嘀咕,感觉社保新规“雷声大,雨点小”,但真要细究,情况可没这么简单。
前阵子和朋友吃饭,她突然吐槽:“之前吵得火的社保新规,怎么没动静了?我现在待的小公司,还是没给我交社保,问人事就说‘以后再说’。”其实不止她,我身边也有不少人私下嘀咕,感觉社保新规“雷声大,雨点小”,但真要细究,情况可没这么简单。
上周我陪表妹去社保局咨询社保维权的事,在门口碰到好几个年轻人,都是因为公司不交社保来讨说法的。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坦言,最近这类咨询和投诉一直不少,而且从今年上半年的执法数据看,各地针对企业不交社保的查处从没停过,只是没再大规模“喊口号”,改成“悄悄查、从严罚”的模式了。
就说我家附近的一个小印刷厂,老板为了省成本,十几名员工的社保全都没交。结果今年3月,有员工忍不了去投诉,社保局不仅要求企业把欠了大半年的社保全额补上,还罚了款。老板后来跟人聊天直拍大腿:“以为没人管,没想到一查一个准,这下赔大了。”
为啥大家会有“社保新规没声了”的错觉?我琢磨着有这么几个原因。首先,社保合规是个“细活”。以前大家关注“社保入税”“全员参保”这些大方向,现在政策落地到具体执行,更多是各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一点点去规范。比如有些刚起步的小公司,确实暂时有困难,执法部门会指导它们怎么分期补缴、怎么选更合适的缴费基数,不是一上来就“一棒子打死”,所以动静没那么大,但其实是在“润物细无声”地推进。
其次,有些企业还在抱侥幸心理。尤其是一些小作坊、新成立的公司,觉得“没人举报就没事”。我认识一个做餐饮的老板,他私下跟我说:“员工流动性大,好多人自己也不想交社保,觉得到手的钱少了,我就想着能省则省。”可他没算明白,现在员工维权意识越来越强,而且社保系统和税务系统早就联网了,企业有没有给员工交社保,系统一筛查就清清楚楚,根本藏不住。
还有个挺现实的点,部分员工自己也“松口”。有些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觉得社保是“远水救不了近火”,宁愿公司把社保钱折成现金发到工资里。我表妹之前就遇到过这种情况,公司人事找她:“给你每月多发500块,社保就先不交了,你看行不行?”她当时差点就答应了,后来还是家里人提醒她“社保是养老、看病的底子,可不能省”,这才坚决要求公司正常交社保。
但说真的,社保对咱们打工的人来说,是实打实的保障。就拿医疗保险来说,上个月我邻居阿姨突发阑尾炎住院,前前后后花了一万多,最后医保给报销了快七成,自己就掏了三千多。要是没交医保,这一万多可就得全从自己口袋里往外拿。养老保险就更不用说了,现在每月交的钱,都是为了老了能有份稳定的收入,不用完全依赖子女。
那要是真遇到公司不交社保,该怎么办?社保局的工作人员跟我们说,现在维权渠道特别通畅。打12333热线、在当地人社局官网的投诉通道提交材料、直接去社保局窗口反映情况,都能行。而且只要能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这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维权的成功率其实很高。我表妹就是拿着劳动合同去投诉的,没几天公司就乖乖把之前欠的社保全都补上了。
从国家大政策来看,一直是“强推”社保合规的。像《社会保险法》里就明明白白规定,用人单位得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要是没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还得加收滞纳金;要是逾期仍不缴纳,会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最近几年,各地也在推进“社保智慧监管”,用大数据筛查企业的参保情况,那些不交社保的企业,很容易就被系统“盯上”。
可能有人会担心,“企业被处罚了,会不会反过来刁难员工?”其实现在劳动监察部门对这种“打击报复”行为查得也特别严。而且从长远看,企业合规经营才是正道,靠克扣员工社保省钱,早晚要出问题,不仅留不住人,还可能影响企业信用,以后贷款、招投标都受限制。
另外,还有个趋势得留意:现在灵活就业的人越来越多,像外卖员、网络主播这些,国家也在不断完善他们的社保政策。前阵子看到新闻,有些地方推出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补贴”,鼓励灵活就业的人自己去交社保,政府还给补贴。这说明社保覆盖的网,是越织越密的,不管是上班的还是灵活就业的,都在被纳入保障范围。
回到最开始的疑问,社保新规不是“没声了”,而是在“悄悄地、更深入地”落实。咱们打工人自己得把社保当回事,别被眼前那点小利益迷惑;企业也该明白,合规交社保是义务,也是留住人才的底气——员工知道公司给交社保,干着也更踏实。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身边有企业不交社保的情况吗?要是遇到了,你会去维权吗?或者你对社保政策还有啥疑问,咱们评论区聊聊。
(注: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近年来,各地持续加强社保稽核与执法力度,通过大数据比对、日常巡查等方式,切实维护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
来源: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