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案纪实:2009年 山西临县 百名暴徒抢煤矿砍杀村民 白家峁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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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山西省是煤矿资源大省,近些年来,因为煤矿资源导致的血腥事件屡屡发生。2009年,吕梁市下属的临县,就发生过上百黑帮分子砍杀护矿村民的血案。与血案发生同时,同一个镇里也发生了个人通过非法手段占有村民集体煤矿资产的事件……

山西省是煤矿资源大省,近些年来,因为煤矿资源导致的血腥事件屡屡发生。2009年,吕梁市下属的临县,就发生过上百黑帮分子砍杀护矿村民的血案。与血案发生同时,同一个镇里也发生了个人通过非法手段占有村民集体煤矿资产的事件……

山西临县白家峁护矿血案黑帮砍杀致近二十人死伤

图自中国青年报

白家峁血案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09年10月12日,100多名手持棍棒、砍刀的暴徒冲向山西省吕梁市临县林家坪镇白家峁村手无寸铁的村民,致4人死亡,14人受伤。

案发后,原白家峁矿矿长、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石金山自杀,暴力砍杀事件的主要组织者李保民10月18日投案自首。

当地村民习惯一天只吃两顿饭,事发时,正是看矿的村民们准备回家吃饭的时分。从当年7月起,因产权纠纷,村矿矛盾加剧,白家峁部分村民自发组织了护矿队,在矿区搭起了帐篷,一天24小时分成三班轮流值守,防止煤矿偷偷生产,或转移矿产设备。

就在村民郝兔照等一班护矿村民准备回家吃饭时,3辆奥迪、宝马类的高级小轿车打头,后边跟着10多辆小轿车和两辆大巴冲了过来。车辆停下,陆续走出100多名身强力壮的男子,手里拎着将近两尺长的大砍刀、镐把、铁锹、钢管等凶器。

村民认识领头的几个人,他们是临近村里的李保民、赵四丑和龙平家的3个儿子。暴徒们对着村民劈头盖脸一顿乱打,男女老幼都不放过。站在最前面的郝兔照最先被打倒,棍棒和砍刀纷纷落在他的身上,噼里啪啦,血肉横飞。村民乱作一团,开始四散奔逃。边抵挡袭击边逃命的穆小明没跑出几米就被打倒,身上又中了无数下棍击、刀砍,嘴角和眼角涌出鲜血。

后来,暴徒们拦截了一辆路过现场的拉煤卡车,驱车冲向村民,将受伤倒下的郝兔照轧得不成人形。紧接着,成虎虎、郝玉生、穆小明等人也被凶残的暴徒砍倒,村民们一个个被打得血肉模糊。

暴行断断续续进行了一个多小时。村民郝常有被石头砸破头部后,挣扎着跑到山坡后报警。郝常有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仅他一个人就报了4次警,两次打给110指挥中心,一次打给林家坪派出所所长李勇峰,一次打给派出所干警刘海军。“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警察已经出警。”郝常有苦笑着说。

追打完村民,暴徒们仍未罢休。他们从煤矿所在的谷地里出来,将村民搭建的帐篷浇上汽油烧掉。熊熊火势中,暴徒又拖出村民停放的摩托车、汽车,“噼里啪啦”一通乱砸;在救护车赶到、将伤员送往医院时,竟遭暴徒提着砍刀堵截,最后在派出所民警的护送下,才得以通行。后来,村民用自家的拖拉机、面包车等各种自备工具将伤者陆续送往医院。

由于伤势过重,成虎虎、郝玉生、穆小明先后因抢救无效身亡。成爱国被砍成颅骨破裂,成四奴被砍得昏迷不醒。

白家峁的村民们遭遇如此惨剧,只因为想夺回本属于他们的煤矿。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三兴煤焦有限公司煤矿临县白家峁矿井始建于1984年,属村办集体煤矿,1997年以前生产能力不足3万吨/年,一直由村民成平顺经营。1997年4月,白家峁村委与临县双勇煤矿(后组建临县双勇煤焦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将该矿承包给双勇煤矿,承包期限50年。

在此期间,白家峁煤矿的生产规模于1999年达到每年30万吨。

2002年5月23日,双勇矿又与太原三兴煤炭气化有限公司签约,将该矿出让给太原三兴(后组建成立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到2008年年底,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已将原先的白家峁煤矿建为年综采90万吨的现代化煤矿。

近年来,随着煤价不断上涨,这座煤矿越来越值钱。据保守估计,白家峁煤矿市场价值在亿元以上。但守着这座金山的白家峁村民却日益陷入贫困。

这些年来,村民们没有从煤矿获得多少收益,村里每年1万多元的承包费,跟日进斗金的煤矿比起来显得微不足道。反而是,随着煤矿不断扩大生产,村里水源逐渐枯竭,他们不得不以1元一担的价格从邻村买水吃。更令村民们愤怒的是,近几年地基开始塌陷,家里的房子纷纷出现裂缝,有的甚至房屋倒塌,新盖的房子成了危房。

村民们多次向矿上和有关部门反映,得不到任何答复。无奈的村民只好不断上访。在上访过程中,村民们意外得知,他们所有的白家峁煤矿早已易主,其产权已经由村集体变成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成为一家股份制企业。

这起看似偶然的恶性事件,用当地一位官员的话讲:“出事是必然的,不出事反倒奇怪了。”此前数年,矿方与村民之间已有多次暴力冲突。

2002年最严重的一次,有六七十名村民占领了煤矿的绞车房,阻挠煤矿生产。矿方在绞车房烟囱里点燃煤油浸透的辣椒,将村民强行熏了出来。2007年10月9日,白家峁村原村委主任成运强和几个司机到临近的虎山煤矿拉煤,却因卷入一起大股东和小股东的冲突,遭到殴打,成运强的弟弟成维秀被杀。《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景剑峰采访并报道此事。

报道认为,临县招贤镇段家塔煤矿老板、吕梁市离石区虎山煤矿老板薛卫军雇用打手,形成了一个黑社会团伙,为此引发与当地村民的不断冲突。随后,景剑峰的报道得到有关部门批示,上级部门曾派人调查这起涉嫌黑社会犯罪案。

随后景剑峰被捕,并于2008年12月4日以窝藏罪、妨碍公务罪和受贿罪等在临县法院被提起公诉,获刑1年,但报道过的“案中案”从此没了下文。举报者成运强则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煤矿的产权是如何变更的?后来村民们才了解到,是承包此矿的临县双永煤矿在未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在2000年4月擅自通过临县地矿局、吕梁市地矿局向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申请煤矿企业名称变更时,同时“偷梁换柱”,将临县白家峁矿的矿权人变更为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才使得本属于白家峁村集体的财产被三兴公司“合法”地侵占。

2008年,村民们向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工商局分别递交了申请,请求纠正采矿权属的错误登记,依法撤销三兴公司注册登记的行政审批。而国土资源厅于2008年7月9日作出答复,表示该矿与白家峁村已签订采矿权转让协议。

多年上访未果,2008年10月7日,新当选的白家峁村委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三兴煤焦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将省国土厅为三兴公司颁布的采矿权人、经济类型恢复原貌。

2008年11月7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于2009年6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山西省国土厅2002年作出的变更违法;撤销被告省国土厅于2006年作出的采矿许可证,并责令其在3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提出司法建议:“将2002年4月4日变更后颁发以及之后延续换发的采矿许可证中采矿权人、矿山名称由‘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恢复为‘临县白家峁煤矿’,经济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恢复为‘集体’。”

而此时,这座煤矿的生产规模已攀升至年产90万吨,并在山西省矿产资源兼并重组的过程中,整合了周围几家煤矿,预计到2010年将是年产300万吨煤的大型煤矿。

2009年7月14日,山西省国土厅不服太原中院一审判决,向山西省高院提起上诉。2009年8月至10月,白家峁村先后有100多人3次到省高院旁听审判。

10月12日,守护了3个多月的村民们盼着二审结果尽早出来,好回家睡个安稳觉。但没想到遭到了如此惨无人道的砍杀。

10月20日,参与斗殴的2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但原白家峁矿矿长,法人代表石金山自杀。

据公安部门透露,由李保民等人组织参与此次斗殴的部分人员系两劳释放人员,且涉及柳林、临县、离石、方山、中阳、岚县等6县。工作不力的林家坪镇党委书记、镇长、林家坪镇派出所所长、指导员、临县公安局一名副局长被停职检查。

就在惨剧发生后的第4天,2009年10月16日,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太原市中院一审判决。

村民们终于要回了早该属于他们的煤矿,但没想到付出的竟是血的代价。

同属一镇十六年无解 庄上煤矿被非法占据

庄上村煤矿被闫狗旦占据

近些年,与白家峁村同在一镇的临县林家坪镇庄上村民委员会及400多村民联名向吕梁市人民政府领导请愿,要求立即制止“临县后庄联营煤矿”矿长闫狗旦非法生产,侵吞庄上村民委员会后庄联营煤矿产权,他们还要求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闫狗旦立即停止生产及经营活动,制止其侵权行为。

起初,庄上村的煤矿是由该村村民高树峰承包开办的。1991 年10月由庄上村委出面与吕梁能源公司联合开发,1992年11月23日山西省煤资委颁发了《采矿许可证》,1993年动工修建,1996年初步投产。鉴于当时煤炭市场疲软,经营困难等诸多不利因素,此矿进行了分段管理的承包合同责任划分,1996年至2005年年底,由能源公司经营,2006年至2015年底由该村高树峰代理村委经营。

1999年、2000年期间能源公司停业改扩建。出人意料的是,2000年3月,庄上村委原主任高连生在未召开任何会议,恶意串通商人闫狗旦非法占有“此联营煤矿”。

庄上村村民认为,高连生和闫狗旦签订《租赁经营后庄联营村合同书》严重侵犯后庄村民的权利,侵犯能源公司的权利。

在闫狗旦经营期间,煤矿多次非法越层越界开采,发生多起死人事故被瞒报,且大量偷税,村民举报多次至今得不到处理。

随着国家政策所要求煤矿必须要有完整手续,2003年3月闫狗旦伪造村委会公章,伪造虚假联营协议,把庄上村委与能源公司“联营煤矿”改为“后庄村与招贤镇小塔则村联办煤矿”,在山西省工商局骗取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取得了非法经营权。

由于闫狗旦伪造公章、公文一直侵占煤矿至今。将后庄村同山西吕梁能源公司投资的煤矿变为闫狗旦的私人煤矿。

2007年国家要求企业改制,闫狗旦二次伪造村委公章,伪造临县招贤小塔则村的公章及假证件,伪造净资产转让协议。将本属后庄村委同吕梁能源公司煤矿价值8000多万元的资产,侵占为闫狗旦的独资企业,在山西省工商局进行企业改制登记,再次骗取了“临县后庄煤矿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鉴于闫狗旦的多次违法行为,2007年10月18日,庄上村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共17人,集体到林家坪镇政府反映闫狗旦的违法事实,要求林家坪镇政府、党委立即调查事实真相,伸张正义,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日又向林家坪派出所报了案。

反映情况之后,村民代表又多次到镇政府催办,但根本无人过问,无奈村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在离石找到闫狗旦,希望他能说明假公章的情况。村民说,闫狗旦满不在乎,开口就说:“县里让我搞的,是假的你们能怎么样,你们全村人也吹不乱我一根毫毛。”村委干部说:“这是涉及后庄全体村民利益的大事!”闫狗旦说:“我宁肯喂了狗也不给后庄一分钱。”

闫狗旦的言行,激起全体村民的愤恨,他们纷纷催促村委干部想尽一切办法查清闫狗旦的违法真象。但令村民奇怪的是,时任党支部书记兼会计高贵明,既不外出反映调查,更不同意其他干部上访,拒绝在上访材料上加盖村委公章。

在村民上报一个月之后,临县各级政府部门无人过问。万般无奈,在广大村民的催促下,村委主任高树峰和部分村民代表于2007年11月19日到达太原,20日开始到山西省工商局反映情况。但山西省工商局接访负责人要求有山西省信访局的介绍。所以村民又到省信访局办理了转办手续。但是省工商局又要求材料商必须盖村委公章,村民又拿不到公章,故山西省工商局不按村委接待,只按个人反映对待,不给立案调查。

无奈村委主任于20日下午返回。21日村委主任高树峰在林家坪镇政府找到支书高贵明,要求他以大局为重,为全体村民利益着想,共同查清事实真象。但高贵明拒绝参加,最后以打借条的方式将村委公章借出,才加盖在上访材料上。

11月22日,山西省工商局赵副局长亲笔批示:立即立案调查处理。但企业处提出:必须鉴定出公章真伪,才能立案调查。最后经山西省信访局、公安厅介绍到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司法鉴定中心。于11月23日正式受理该案。但由于无钱交不出鉴定费用,使鉴定工作拖了几天。最后经村民自愿集资,于11月26日鉴定工作正式开始。

山西省警校司法鉴定中心的负责人和承办人,出于对农民的同情,对工作极端负责。所以着手后立即到山西省工商局调取了书证。随后乘车赴临县取证。、

但令村民感到奇怪的是,在临县公安局和临县县政府档案中,全县各村委原始公章印文都有。唯独没有《临县高家山乡后庄村民委员会》和《临县林家坪镇庄上村民委员会》公章印文。最后司法鉴定中心的同志从维护法律尊严高度着手,调取了原公章印文的有效证件26份,终于在12月4日以铁的事实确认。

庄上村民纷纷到山西省工商局反映,请求撤销闫狗旦骗取的营业执照。2007年12月29日省工商局对闫狗旦严重违法,进行处罚,并已撤销他所骗取的营业执照。

右一为闫狗旦

村民说,闫狗旦怀恨在心,买通临县腐败官员及雇用黑社会势力,当日非法拘禁村告状村民四人,殴打村民二人,还扬言说:“我开不成煤矿后,我让你们村也开不成,我花钱买通临县政府,让把你们的煤矿关闭、炸掉”。

从2007年至今,庄上村村民的集体煤矿仍被闫狗旦占据,至今已16年。闫狗旦大发横财,而村民日益陷于贫困。由于这几年疫情影响,当地经济不景气,村民收入锐减,房屋土地又受采空区塌陷影响,当地村民情绪日益激动。

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在该市较有影响的临县白家峁10·12聚众斗殴案一审宣判,涉案的42名被告人均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临县白家峁煤矿原为村办集体企业。2002年,原煤矿承包人将其转让给太原市三兴煤炭气化有限公司时,以临县白家峁煤矿名义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于同年4月4日在未经白家峁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将临县白家峁煤矿名称改为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并擅自将采矿权人变更为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经济类型改为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白家峁村民得知后,以上述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为由,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在2009年6月30日作出判决: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将采矿权人、矿山名称、经济类型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同年7月2日,白家峁村民以保护煤矿资产的名义,在煤矿出口处搭建帐篷,分班轮流驻守,阻止煤矿生产和运煤。

2009年10月8日和9日,被告人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保卫科长李保明,欲利用社会闲散人员驱赶驻矿村民,打电话通知了被告人成勇鸣、吴艳军、张云平和闫伟伟等人。被告人成勇鸣、吴艳军、张云平纠集多人待命,李保明因故临时取消行动。2009年10月11日,被告人李保明再次通知被告人成勇鸣、成小明、吴艳军、李凤龙、樊荣荣、赵淑斌及林建兵、闫伟伟、张树芳、黑子(均在逃)等人,让尽量多找上些人,次日上午到临县白家峁煤矿驱赶驻矿村民。被告人成勇鸣、吴艳军、李凤龙本人或通过其他被告人纠集了社会闲散人员百余名。

2009年10月12日上午,被告人张云平受被告人李保明指使,伙同张树芳在离石买了60根镐把,又在李保明家拿了五六根塑料棒,放在李保明的本田CRV车上。被告人成勇鸣等人在离石租得分别由薛海龙、高永平(另案处理)驾驶的两辆中巴客车,由张树芳、黑子带到离石区崔家崖收费站附近的公路上等候。部分被告人及其同伙按照被告人李保明的指使,相继到收费站附近的公路上集中。被告人张云平、成勇鸣和张树芳等人负责接待乘出租车来的同伙,并为其支付出租车费用,安排统一乘车等事宜,被告人赵淑斌垫付了中巴车的租车费1300元。准备好后,分乘被告人李保明的丰田霸道轿车、本田CRV轿车和奥迪A6轿车、被告人成小明的捷达轿车、被告人赵淑斌的宝马轿车和其他被告人提供的轿车及租用的两辆中巴客车,驶往临县白家峁煤矿。到达临县林家坪镇双圪筒村公路上时,与被告人刘亮亮、吴艳军、樊荣荣等乘坐的车辆会合。被告人成小明指使被告人郭丑丑等分发镐把和塑料棒,被告人张少奇指使被告人刘亮亮等在临县三交镇购买的10根镐把亦被分发。因镐把不够用,被告人成小明驾车伙同被告人成勇鸣等到附近的南庙焉村买了20根锹把进行分发。被告人张云平给同伙传达了具体要求,由被告人李保明乘坐被告人张云平驾驶的奥迪A6轿车领头,上述被告人及其同伙100余人分乘坐其他车辆直奔临县白家峁煤矿。

当天,白家峁村村民约有五六十人在通往煤矿丁字路口处的帐篷内值班驻守,获悉煤矿要带人来驱赶驻矿村民的消息后,部分人事先准备了镢头、铁锹、棍棒等工具。

中午12时许,被告人李保明、成小明、成勇鸣等上述被告人及其同伙到达临县白家峁煤矿进矿路口时,村民拿起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冲出帐篷,来到丁字路口的公路上。先到的奥迪车、宝马车、霸道车、捷达车冲到了丁字路口北侧的公路上,其余车辆被村民堵在丁字路口南侧公路上。村民与李保明、张云平等先到人员发生厮打,被告人张云平当场被打倒。其他人员相继赶到,与村民发生厮打。双方对峙。

丁字路口北侧公路上的被告人成勇鸣、吴艳军、冯强强等人进入公路旁成侯元饭店的空房内,找到耙子、铁锹、镢头、方钎、铁铲等凶器,被告人成勇鸣从其父成龙平饭店拿出砍刀,分发给同伙使用。被告人成勇鸣先后持砍刀、耙子,被告人吴艳军先后持镐把、砍刀、铁铲,被告人王林杰等人分别持铁锹、镐把、砍刀、石块等凶器殴打村民。村民成彬稳、郝兔照、穆小明相继被殴打。

丁字路口南侧公路上的被告人成小明、李凤龙和张树芳、闫伟伟等人,指使同伙多次持镐把、石块冲向村民,双方发生混打,闫伟伟的头被村民打破。期间,被告人成小明看到途经此地的晋J19681号东风大力神货车,便伙同张树芳强行将司机从驾驶座上拉下,由被告人赵广龙等人持镐把控制,被告人成小明驾驶大货车快速冲向聚集在丁字路口公路上的村民,将部分村民逼倒在路边排水沟里,致一村民当场死亡。被告人成勇鸣、吴艳军、李凤龙和张树芳、闫伟伟等人指挥丁字路口南、北两侧公路上的同伙百余人手持镐把等工具,趁机冲向丁字路口,村民向煤矿方向四散逃离。被告人成勇鸣、吴艳军、李凤龙、王林杰等被告人及其同伙持镐把、砍刀等凶器对村民穷追猛打。

被告人成勇鸣、吴艳军指使被告人韩智永、高浩林等被告人及其同伙对白家峁村村民停放在车棚内外的17辆摩托车、2辆轿车打砸,浇汽油点燃帐篷。打砸完后,被告人李保明指使同伙分发水和香烟,出钱让张树芳、王岳飞、成勇鸣安排同伙撤离现场和疗伤。

此次聚众斗殴造成了郝兔照、穆小明、郝玉生、成虎虎等四人死亡、三人重伤、七人轻伤、多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同时查明,被告人李保明、高浩林非法拘禁、被告人崔志辉抢劫、被告人王林杰等故意伤害、被告人李志兴等盗窃、被告人李彤彤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实。

吕梁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保明、成小明、成勇鸣、吴艳军、王林杰、李凤龙在持械聚众斗殴中起了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系首要分子,均构成故意杀人罪,系主犯;在聚众斗殴犯罪中,被告人高飞飞、薛建伟、韩智永、高浩林、杨海军均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余31名被告人均起了次要或者辅助的作用,系从犯;李保明有投案自首情节,且未指挥、参与后期的聚众斗殴及对村民的殴打;被告人王林杰、吴艳军、韩智永、杨海军系累犯;被告人李彤彤、高飞飞犯罪时未满18周岁;被告人赵淑斌、张云平、崔志辉、郭丑丑、樊利龙、樊龙龙、李志兴、李彤彤先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庭审中被告人李彤彤、李志兴、樊龙龙、赵淑斌、崔志辉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属自首;被告人樊利龙、郭丑丑、张云平不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属于自首;被告人崔志辉主动投案后,还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具有立功表现。根据42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悔罪表现,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成小明、吴艳军、王林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保明、成勇鸣、李凤龙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高飞飞、薛建伟、韩智永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高浩林、杨海军等30名被告人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判处二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对王建峰、王江宏、崔志辉以聚众斗殴罪判决免于刑事处罚,崔志辉还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千元。(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14日三罪犯执行死刑。

来源:和合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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