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们是南昌西湖区井冈山大道1318号这边的商户,社区、城管和工商部门通知要安装烟雾报警器,没有任何文件告示,出示的是个人收款码,支付了320元,发票也没有,想咨询下这是政府部门统一要安装,还是某些部门强制要求的?
近日
南昌市西湖区商户
在 江西广播电视台融媒问政平台
《赣问》上发帖反映
被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安装烟雾报警器
交费前无文件告示、交费后无发票
网友投诉
我们是南昌西湖区井冈山大道1318号这边的商户,社区、城管和工商部门通知要安装烟雾报警器,没有任何文件告示,出示的是个人收款码,支付了320元,发票也没有,想咨询下这是政府部门统一要安装,还是某些部门强制要求的?
对此
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
第一时间将这位网友反映的问题
转交给南昌市营商办
西湖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很快回复
↓↓↓↓
西湖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回复:
江西都市频道:
《赣问》平台转来的《南昌西湖区:商铺被要装烟雾报警器 个人收款没发票合理吗?》已收悉。
收到网友情况反映后,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去核查了解情况并进行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西湖区井冈山大道1318号为绳金塔街道江电社区沿街商户地址。
江电社区已打印《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9+N”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送至商户,并做好了解释工作;320元由100元保险费+220元烟感器组成,商户实际支付100元保险费,目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开具了100元的电子保险费发票已发给商户。
南昌西湖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2025年9月9日
来源:赣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