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主笑了!多地明确:取消违章“4项处罚”,不戴头盔也在内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9-10 17:20 1

摘要:作为大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电动车的管理政策一直备受关注。近年来,从两轮、三轮到四轮电动车,从城市到乡镇,整治行动始终在持续推进。不过,管理从来不是“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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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大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电动车的管理政策一直备受关注。近年来,从两轮、三轮到四轮电动车,从城市到乡镇,整治行动始终在持续推进。不过,管理从来不是“一刀切”。

近期,全国多地交管部门积极推出人性化举措,其中多项针对电动车管理政策的调整尤为亮眼,通让柔性执法、免费备案等举措,为电动车主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上路戴头盔” 是保障电动车安全通行的重要举措,以往对于电动车驾驶员不戴头盔的行为,多以罚款等处罚方式为主。近日,云南宾川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守护行动中,创新推出“教育+劝导+曝光”的举措,引导广大驾乘人员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针对电动车驾驶员不戴头盔的情况,宾川交警并未直接罚款,而是为车主提供了车主发朋友圈曝光自己的违法行为,通过集赞的方式接受亲友监督,既让违法者主动反思,又借助社交圈层传播,实现“曝光一人、警示百人”的辐射宣传效果。

据悉,这样的柔性执法不是个例,像广东广州、江西贵溪、新疆石河子等全国多地,分别对未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违规停车四项轻微违章,实行“首次免罚”举措,推动交通安全观念深入人心。

2025年9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同步启动,通过规范管理让非标车合法上路,切实保障群众出行需求。

据悉,本次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不仅不收取任何费用,并且考虑周全,兼顾了国标车和非标车的管理。公安交管部门对于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绿色),采取增设服务点、推行“带牌销售”和开通网上办理、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等多种便民措施,简化程序,就近便捷办理。

而对于非标车,公安交管部门同样设置了5年过渡期,上临时通行号牌(白色)稳妥处置,确保每一辆备案后的电动车都能合法、安全上路,真正实现了 “不扣不罚”,既规范了交通秩序,又保障了群众的正常出行。

电动自行车载人规定一直是家长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在接送未成年人上下学的场景中,原有政策的限制给许多家庭带来了不便。近期,福建省人民政府第 61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并确定修订后的办法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修订前,《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而修订后调整为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 16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这一调整充分考虑了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出行需求,让家长接送孩子更加便捷合规。

同样是在福建,三明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国网三明供电公司全面落实“价费分离”政策,实行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严格明码标价。

其中电价执行政府定价,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即:按照福建省居民合表用户电价0.533元/度+服务费(按功率)元/小时的形式收取充电费用(因充电功率不同、运营成本不同等,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依照价格法律法规自主定价,收取的服务费也不同)。

“价费分离”调整实施后,不少电动车充电车主反馈,该模式通过精准核算、公平计价,真正实现“用多少付多少”,相较原来“一刀切”的收费模式,计费机制更公平合理。既保障了运营单位合理收益,也维护了不同功率需求充电用户的权益。

总结:

在习惯了电动车各类整治政策普遍的当下,上述人性化举措的落地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了政策的温度,这无疑是备受欢迎的民生利好。在电动车管理中,你有什么想表达的意见或建议,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

来源:电动车头条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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