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话题“被AI造黄谣女运动员发声”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广泛关注。台球运动员王思诺发布视频称,自己遭人恶意利用AI技术伪造淫秽视频并传播。她郑重声明所有此类内容均为非法伪造,已委托律师保全证据并启动法律程序。目前,警方已经立案,案件进入取证调查阶段。
□ 陈得之(湖南工业大学)
近日,话题“被AI造黄谣女运动员发声”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广泛关注。台球运动员王思诺发布视频称,自己遭人恶意利用AI技术伪造淫秽视频并传播。她郑重声明所有此类内容均为非法伪造,已委托律师保全证据并启动法律程序。目前,警方已经立案,案件进入取证调查阶段。
AI仿冒与造谣事件并非偶然。在此之前,多个网络平台中就曾出现利用AI合成奥运冠军全红婵声音用于“带货”土鸡蛋的视频,其中部分视频点赞数甚至超过1.1万,欺骗了大量用户。同样,孙颖莎、王楚钦等知名运动员也遭到类似AI声音克隆和视频篡改,被用于商业推广甚至虚假宣传。更值得警惕的是,AI技术还被滥用于编造虚假寻人启事、政府通知和警情通报,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和社会信任。
从法律视角分析,这类行为已明显踩踏了法律红线。有专业人士指出,在未获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AI技术制作、传播淫秽或不实内容,不仅直接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与隐私权,还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有权对行为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即便肇事者未有牟利动机,其行为仍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须承担刑事责任。
这一系列事件也引发了不少公众对人工智能技术的质疑与忧虑。然而,我们是否应该将责任归咎于技术本身?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技术本质上是中立的,AI作为一种工具并不具备道德判断能力。真正决定其社会影响的,是使用技术的人及其目的。正如同一把手术刀,在外科医生手中能够拯救生命,而在罪犯手中却可能造成伤害——技术的善恶,完全取决于运用者的伦理意识和法律观念。
面对AI技术滥用所带来的现实挑战,单一的治理模式已显得力不从心,必须采取系统而多维的应对策略。首先,需推进AI生成内容的强制标识制度,通过立法明确要求所有AI生成或合成的内容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及生成方式,保障公众知情权。其次,网络平台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AI识别技术与人工审核双线并行,对未依规标识的合成内容进行识别与限制传播。第三,应建立健全公众举报与快速响应机制,设立AI造假内容的专项投诉通道,提高处理效率。最后,还应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AI伪造、传播虚假及淫秽内容行为的法律定性与处罚标准,提高违法成本,增强法律威慑力。
需特别指出的是,平台在审核过程中需提升技术精准度,避免将原创内容误判为AI生成,这既考验平台的技术能力,也需要建立完善的争议解决机制。
AI造黄谣事件的背后,折射的是技术伦理的缺失、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社会文明的考验。技术本身并无善恶,关键在于使用技术的人。唯有推动技术向善、完善法律约束、强化平台责任、提升公众意识,多方协同、持续发力,才能营造一个清朗、安全、可信的数字环境,让技术创新真正造福于每一个人。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