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袈裟之下藏着什么秘密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8-29 17:10 2

摘要:释永信,被誉为“CEO级别住持”的代表人物,本身就长期处于半佛半商的权力夹层,长期活跃在宗教和资本的交汇地带,消息传出之后,社交平台上“早该查他”的言论层出不穷,吃瓜群众似乎等这一天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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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起因是涉及“严重经济问题”。

消息不多,措辞却非常熟悉。只不过这次的主角不是哪个上市公司的高管,或者哪个地方政府的一把手,而是本该将“六根清净”奉为圭臬的佛门高僧。

舆论迅速沸腾,不仅是因为一个宗教领袖人物的落马,而是这人的身份早就已经超出了“僧人”的范畴。

释永信,被誉为“CEO级别住持”的代表人物,本身就长期处于半佛半商的权力夹层,长期活跃在宗教和资本的交汇地带,消息传出之后,社交平台上“早该查他”的言论层出不穷,吃瓜群众似乎等这一天久矣。

毕竟,这也不是释永信第一次引发舆论海啸,他的“翻车”并非毫无征兆。早在十年前,一封来自释永信弟子的实名举报信就曾将他推向风口浪尖,从包养情妇、有私生女到巨额资金往来和境外资产操作,举报内容五花八门。只不过当时寺方否认,官方调查后无果,最后不了了之。

从那之后,释永信几乎就已经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具争议性的宗教人物之一,这个让少林寺从宗教场所,转型为超级IP的关键推手,逐渐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

无数人深扒少林寺背后盘根错节的关系网络,震惊于一座寺院,一个和尚,却能运营出堪比上市公司级别的商业版图。

那么,相比“释永信是不是真的贪了?”这个问题,我们更困惑的是,宗教清净之地,到底是从什么时候染上香火气以外的烟火气?

宗教场所真的可以做生意吗?少林寺到底为什么会发展成现在这样?

它到底是一个“异类”,还是寺院的一种普遍现象?

大家好,我是徐冲浪。欢迎来到冲浪普拉斯,本期我们通过少林寺的这次“塌房”撕开一个口子,和大家一起聊聊中国寺院经济的浮与沉,看看佛门之下,香火背后,究竟是谁在烧钱,谁在分账。

01

最初的少林寺,远没有今天的风光。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少林寺的境况可以说是极为惨淡。新中国成立后,宗教被视为封建迷信,经历了相当长的一段低迷时期,场所关闭,佛像被砸,寺产被没收,僧人被迫还俗……

直到改革开放之后,政策随之松动,1982年《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明确提出了,宗教自由应该受到保护,宗教团体可以依法活动,原有寺院逐步恢复开放。

但落地远非一蹴而就,80年代初期的少林寺面临着许多生存难题,譬如收入不足,财政无保障,人才断层严重,公众形象缺失等等。然而,1982年,出现了一个转机。

一部拍摄成本仅约120万人民币的武打电影上映,没错,正是《少林寺》。

电影上映之后反响出乎意料的好,凭借1毛钱的票价,创造了当时超过1.6亿元票房的神话,观影人次高达5亿。这部影片不仅捧红了李连杰,同时也让全国人民第一次在视觉和文化层面,重新认识少林寺。

数百万计的观众涌向河南嵩山,少林寺迅速成为国内外游客,游览观光的目的地。

最初的这波红利并没能直接让少林寺脱贫,但一个名叫释永信的年轻僧人,却从这批流量中看出些门道。

与其说他是方丈,不如说他更像一个嗅觉敏锐的产品经理,试图将一个宗教胜地包装成文化符号。

不得不说,释永信具备超前的商业意识,1998年,少林寺成立了法人实体——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对外进行商业活动的实体。

这一举措本是为了应对当时市场上,大量未经授权使用“少林”名号的侵权行为。

同年,释永信以“法人代表”的身份,向国家工商局申请注册“少林”“少林寺”“达摩”“嵩山”等43项商标,涉及食品、医药、旅游、影视、服饰等29个类别。

商标,目的就是把公域文化资产,转化成可变现的受控资源。

但同时,这个行为也让少林寺真正拿到了“牌照”,开始以企业身份切入各种商业领域,不再只是靠口碑和传统影响力。少林寺从单纯的宗教场所,变成了一个能够主动布局品牌、谈授权、卖产品的市场主体,“少林”这张文化名片开始被不断开发,变成可以变现的生意。

释永信作为IP操盘手,将少林功夫表演化,进行品牌授权,先后投资拍摄了《少林武王》、《少林寺传奇》、《少林寺弟子》等电视剧,还主张以少林功夫强身健体,出版了《少林养生》、《少林易筋经》等漫画和书籍,甚至推出了少林功夫系列动画片。

如果说商标注册,是释永信为“少林”品牌竖起的法律护城河,品牌授权是他修建的第一条商业渠道,那么真正让这个IP跑出效能的,是自主对内容进行加工和开发。

释永信不想少林寺只靠门票分成活着,少林功夫才是它真正的王牌资产,而教育产品是最早也最稳健的变现方式。

从1990年开始,释永信先后推动创办或授权命名的“少林武术学校”遍布全国,鼎盛时期,武校多达70余所,学生总数超过5万人,成为登封当地最重要的文教经济支柱。除了武校,少林寺还发展出了禅修营、国学夏令营、外籍“功夫旅游团”等。

除了能教,少林也开始能演。

2007年其投资、主导的实景剧《禅宗少林·音乐大典》,集灯光、水幕、武术、佛教文化为一体。到第二年,吸引观众超20万人次,年收入超2000万元,是较早将“景区+演艺”与宗教IP绑定,并实现商业化成功的范例之一。

与此同时,依托寺内“少林药局”的传统名头,释永信带领团队开发了一系列中医类养生产品:风湿膏、药浴包、冥想香、禅茶礼盒……产品本身谈不上多么独特,但包装上强调源自少林、古方传承、佛法熏修,定价就低不了了。

有些产品,甚至还跻身高端养生圈,在京东、天猫均有旗舰店,“禅意生活”成为少林系列商品的新一代标签。

借着文博热、国潮热,少林寺还顺势推出了一系列“禅系周边”:功夫漫画、达摩摆件、书签手串、茶叶礼盒等,少林出圈的路径,就这样逐渐从香火变成了出品。

从功夫课到实景剧,从风湿贴到文创茶具,如果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少林寺还只是靠着电影一炮打响的文化标签,那么进入21世纪之后,释永信打造出的,就是一套更为成熟的利益闭环了。

“少林产业链”几乎将一个寺院的精神象征,分拆成了一套多元的产品矩阵。不靠佛经讲义,只靠IP运作逻辑,一座寺院,逐渐完成了从修行场所到文化供应链的身份切换。

截至目前,释永信已经建立了一个涵盖文化传播、旅游、影视、餐饮等多个领域的企业集团,旗下公司超过十家。各家公司之间联系紧密,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通过搭建企业架构、释永信将宗教场所和商业经营有效分割,寺里不赚钱,公司赚钱,寺院是IP持有者,公司是运营者。

这套商业机制一跑通,不仅是把少林寺变成了一门大生意,更是让地方文旅,加入了人这条香火经济的利益链,多方实现共赢。

02

少林寺作为中国佛教禅宗的重要祖庭,中国传统文化与武术的重要象征,将商业性发挥到了极致。

释永信敏锐地接住了少林寺所承载的文化地位,捕捉到市场化的风口,将一个早就植入人心的宗教符号,转化为现代社会可流通、可消费、可变现的品牌。

但其实,寺院天然就具备经济属性,其角色远不止宗教修行之地。

中国历史上,宗教从未脱离政治和商业运作。

东汉永平十一年,汉明帝刘庄忽然梦见一人放射金光飞入宫殿,被一内臣解读为佛陀到来之象。

于是汉明帝派遣使团西行取经,使者历尽艰辛请佛求佛,途中结识印度高僧佘摩腾、竺法兰,他们便携着驮佛经的白马一路回到洛阳城。明帝下令在城西雍门外御路北侧建立白马寺,以此纪念这段佛缘。

白马寺就此成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座佛寺,奠定了佛教在中国的门户。

但最开始,佛教僧人的身份在汉地内部并不统一。有的人以师姓为氏,有的冠以“竺”、“安”等外族国名作姓,派系林立、认同混乱。此时,道安法师提出“诸僧以释为姓”的统一方案:释氏源自“释迦牟尼”,象征所有出家的中国僧人都是佛陀的徒弟,因此放弃原姓、集体归属“释氏”。这个制度不仅消除了姓氏混淆,更为僧伽集体提供了宗教内涵的身份认同机制。

佛教的引入,并非文化开放这么简单,更不 是汉明帝偶然一梦得来的佛缘。

那时候的汉朝,虽然处于“以孝治天下”的儒家思想体系之下,但是经历了王莽篡汉、儒教礼制动摇之后,统治者亟需新的思想工具稳固政权,而佛教“因果轮回”、“忠顺为福”等思想,正合统治者驯化民众的心意。

也就是说,佛教自进入本土开始,就受到了皇权的特许,是带着充当皇权“喉舌”的任务来的。而相对应的,这种皇权制度性和权威性的背书,也让当时佛教寺院拥有不少“特权”,寺院经济也由此发展而来。

首先,寺院的土地是最核心的资产,而土地基本来自皇帝的赏赐和贵族富户的捐赠,赏赐的名义可能是为国祈福、超度先帝、镇压灾异等,但最终目的都是借助宗教,进行意识形态建设。

早期,寺院大多以自耕为食为主,僧人直接耕种,自给自足。但随着土地扩张,僧众增加,以及佛门“戒耕”思想的流行,寺院开始用低于市场的价格,将土地租赁给附近佃户,使得佃户更愿意长期租种,保证寺院稳定收入。

此时寺院相当于成为了地主,本质上是手握土地生产资源,进行了出租。

而这类赏地往往直接进入寺院名下,不经过户籍编制,自然就不必纳地税、丁税。这就导致后来一些民间富户、士族,借捐赠名义将自己的大量土地登记在寺院名下,摇身一变成了寺院的佃农,以此来逃避赋税。

随着土地变多,寺院不满足于坐收地租,还自营庄园,不仅种粮,还涉及林业、畜牧、渔业、茶叶、药材种植等,逐渐形成封闭而高效的宗教企业。

虽然后来宋代多次清查寺田,明清也有“度牒制”,限制僧人数量和寺院规模,但执行力度如隔靴搔痒,并没有产生实际影响。

除了土地租佃和自营之外,寺院也逐渐在各个领域扩大自己的营收范围,最早的“金融创新”,始于典当业。

在传统社会,私人从事放贷行为,尤其是高利贷,地方政府虽然不会明令禁止,但会被视为违反儒家伦理的行为,寺院就不同了。

寺院的宗教属性让其脱离了世俗身份,不被视作“逐利主体”,反而能以慈善或救急济贫为名,广泛开展实质上的高利借贷,典型形式就是寺观质库。

寺观质库又被称作佛银铺,大多数设立在佛寺或者道观内,表面上是为信众提供典当、抵押和借贷的慈善机构,来满足乡民、商贾、香客乃至小地主等在农闲、天灾、婚丧嫁娶时,对短期现金的强烈需求。

信众可以用衣物、地契、田产、牲畜等典当换银,佛银铺按照约定的比例发放贷款,并用积功德和超额还愿的说法进行道德绑架,设置高额利息,利息普遍在一分五到二分之间,期限大多是一到六个月。

如果借贷人到期无法偿还的话,当时的抵押物就直接归为庙产,有的佛银铺甚至还支持续押,不断叠加利息,形成债务陷阱。

寺院因非商号,拥有不设账册的特权,地方官府便默许纵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一来,寺院一方面扩大了香客网络和庙产资源,另一方面也让慈善变成了金融,助长了官僚勾结与剥削的风气,披上了宗教和慈善的外衣之后,寺院成为了历史上最具隐蔽性的金融机构。

相比佛银铺,寺院另一种变现的经济活动,显得更加体面和光明磊落,那就是庙会。

庙会起源于中晚唐时期,初衷是围绕祭祀活动而形成的聚集行为,其源头是人们为了向神明表达敬意、祈求平安丰收,集体前往特定寺院举行节日性宗教仪式。久而久之,便衍生出市集,商贩入驻,开展如香烛、纸钱、吃食、玩乐与交易,形成了围绕宗教活动的大型商业嘉年华。

寺院通过出租摊位、收取贡品、举办灯会和戏班演出,迅速聚集社会资源与资本流量,类似大型商场招商,用“节日场景”撬动一次消费高潮,形成“信仰—流量—变现”的闭环。

庙会对地方经济具有持续影响力,一方面它活跃了周边市井经济,另一方面,庙会也演变成当地人交换信息、贸易、娱乐的综合平台,寺院本身则借机从中抽取租金、贡品甚至是“入场权利金”,强化了自身的政治和商业话语权。

但如果庙会是一场短期流量的狂欢,那寺院文化产业则是另一种更为稳健的常态经营:有供即有偿,有福即收费。

刻经印刷称得上是最早的宗教“IP运营”行为。自唐宋以来,大型寺院往往拥有专属的雕版与工匠团队,向信徒出售经文、画像、佛历等物品,并以此为名接受捐赠。尤其在印刷术普及之后,寺院更成为宗教出版的主阵地,部分像《金刚经》《地藏菩萨本愿经》等“爆款”经卷,远销海外。

另外,还有像水陆法会、放焰口、诵经这种超度亡灵、祈求福报的大型宗教活动,非常隆重,耗资巨大,寺庙会通过收取摊位费、供品费、香火费与法事服务费等形成稳定的现金流收入。

这类有偿服务将“因果轮回”与现实经济利益绑定,信众为求“现世福报”或“来世超脱”付费,寺院则以文化包装与仪式化输出回馈,还能直接进行变现,而且承诺的功能无法证伪。宗教场所不再是单一布道之所,而是成为文化输出与精神消费的双重中心体。

所以说,从权力背书获取原始资本,到土地兼并、金融套利,再到平台化的流量变现和IP化的内容付费,寺院经济早在历史长河中形成一套逻辑严密、层层递进的商业体系。

今天少林寺所做的一切,正是寺院经济这套千年商业逻辑在当代的极致投射,更是借助现代商业工具,进行的一次精准的升级和放大。

只是这条路终归存在隐忧——在宗教身份、公共资源与私益分配之间,这种模糊性本身,也许正是释永信所代表的少林寺,最终引发信任危机的温床。

03

当代寺院的资本,与旅游业、地产业和金融市场深度绑定,原理虽然如出一辙,但运作路径却更加复杂,可操作的空间也更大。

寺院与旅游业的深度绑定和合作,最常见的形式就是“园中寺”“寺中园”模式。

地方政府或者旅游公司将一座具有历史底蕴的古寺含入景区,寺院则凭借它的文物身份和宗教IP,成为吸引游客的核心卖点,景区公司则负责基建和市场营销,对寺院进行包装,游客每购买一张景区门票,寺院都可以按比例分成。

而信徒们供奉的香火钱也在数字化浪潮中被集中规范管理,寺院甚至开发电子功德箱,与地方农商行合作,联合推出一种特殊的借记卡——绑定了“功德定投”功能。这种卡不仅可以正常使用,还允许持卡人设定每月自动扣款,将小额善款定期捐赠给寺院。

这种持续、小额且自动的捐赠方式,大大降低了信众参与门槛,也让香火资金能够源源不断、稳定地流入寺院账户。

这些“香火资金”还以更金融化的方式被盘活,寺院借注册公司试图用未来若干年电子功德箱的沉淀善款,作为“资金池”,将未来预计收到的善款打包成理财产品,发售给投资者,并承诺高回报率,产品结构上模仿资产抵押证券(ABS)。

说到底,就是提前变现未来的香火钱,用信仰做抵押,把祈福变成收益。尽管这一类操作在法律与伦理层面依然有很多模糊空间,但不可否认,寺院的香火经济正被越来越多地嵌入金融逻辑,如果说过去是借神佛渡人,那么现在就是借神佛理财了。

与此同时,民营资本也借用宗教符号,在附近修建仿古商业街、高端民宿和养生会所,而寺院的宗教性质就是最强大的文化背书。

比如江苏某个小镇,旅游集团借助附近的佛教景点,建立以“禅”为主题的旅游度假村,无论街道、店铺、客栈的名字都充满禅意,你还可以体验抄经、花道、茶道等禅意生活方式。

旅游集团将“禅”这个抽象概念,彻底产品化、场景化、消费化。并在合同中,将商业街和酒店未来营收以功德款或者咨询费的方式按比例长期分成。

如果寺院以兴办佛学院、禅修院等公益性宗教活动为由,还能够以极低的成本甚至无偿获得土地划拨,还能享受税收减免和贷款优惠。

随着宗教旅游和康养经济的升温,部分寺庙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除了修建禅修院等,还会被开发成只对高端金主开放的精品酒店、养老社区甚至独栋别墅,演变成昂贵的营销卖点。

等这些地产项目运营起来,形成稳定的现金流,寺院联合资本就可以将其打包,以类不动产投资信托(REITs)的形式,或者通过私募、交易所渠道对外发售。投资者购买份额,相当于间接拥有了这些禅意地产项目的租金收益权,还能按季度或年度分红。

更有富商、企业家行值千金捐献一座大殿,但目的远不止于积累功德,这份天价香火钱为他们换来的是“大功德主”的身份,一些寺院甚至效仿高端俱乐部,向这些捐款数额巨大的VIP会员推出“定向投资计划”,以“绿色项目”或者“寺庙扩建”的名义吸引他们投资。

这就不再是简单的捐赠了,而是伴有额外固定的投资收益,同时还能享受诸如“专属修行导师”“年度祈福”等增值服务。

有了这种便利,富商与寺院住持之间的私人关系得以建立并加深,寺庙逐渐演变成一个隐形的高端人脉俱乐部。在这里,寺院不再仅仅是宗教场所,而是权力掮客和资源中介,承载着明显的世俗功能。

这些游走在规则边缘的资本运作之所以能畅通无阻,其实最大的根源在于寺院内部治理机制的失控与寺院的私产化倾向。

在许多寺院,住持一言堂是普遍现象。由于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和内部制衡,住持往往是终身制,相当于一个永久CEO,人事任免全凭个人好恶,裙带关系盘根错节,寺院俨然成了家族化的私人领地,只要不经营得太差,地方政府也不敢追究。

这种治理机制的空转,直接导致了财务的彻底黑箱化。尽管《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宗教场所应设财务账本、实行集体决策,但每天功德箱里数以万计的现金,由谁清点?如何入账?流向何方?外界无从得知。

寺院私下开办的商铺、素菜馆、民宿的收入,也可能会与与私人账户混淆。香火钱可能会被挪用作民间放贷、投资理财。

宗教权威若与不受监督的财权结合,寺院的公共资产,寺院这个原本承载公共信仰的空间,就会极易沦为少数人的提款机。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释永信能在少林寺稳坐数十年、风波不断却始终不倒,只要牢牢掌握住庙里的权、人、钱,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04

当宗教场所的治理机制、财权和人事权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却又几乎不受问责,我们很容易将问题归咎于个体腐败或道德滑坡。但如果一座寺院可以“私产化”,那就不仅仅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从制度、执行到监督层层松动的结果。

在法律上,宗教活动场所既不是事业单位,也不是公司法人,而是被笼统地归类为“社会组织”。

它们拥有土地、资产和人员,可以对外筹资、创收、投资,却又不缴企业所得税,也不接受常规财政审计。这种模糊性让寺院成了一个介于“非营利”与“商业体”之间的灰色体。而《宗教事务条例》中赋予寺院的的自治权,也会被某些寺院当成挡箭牌,拒绝被监督。

另外,宗教事务的主管单位主要是各级民族宗教事务局,没有直接的执法权,只能起到调节作用,面对类似擅自转让寺院资产、非法用地建设、私设放贷业务等问题时,民宗局只能依赖公安、纪检或其他部门搭把手,监管权力严重碎片化,一旦寺院拒绝配合调查,主管部门往往是无计可施的。

更何况,很多地方政府在寺院问题上往往不是单一角色身份,他们既是监管者,又是合作伙伴。

近年来,许多地方将宗教旅游作为拉动经济的新手段,寺院被包装为文旅景点,成为招商引资的抓手。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往往不仅不会过度干涉寺院经营,反而会默许其扩大香火规模、开发周边商业,甚至主动参与景区管理公司运作,以获得更多税收。

所以一个寺院的经济问题,更多关系到地方整个旅游板块发展、拉动地方GDP增长的问题,其中利益的错综复杂,也导致了监管上的困境。

05

释永信的“塌房”,不只是一个人的道德瑕疵,而是千年寺院经济在现代资本逻辑下,走向失控的一个缩影。

从古代皇权特许下的土地兼并,到今天与旅游、地产、金融的深度捆绑,从最早的刻经售卖,到如今精密的IP产业链。我们看到,寺院的生意经从未断绝,只是运作模式在不断迭代升级。

问题不在于宗教是否应该“清贫”,而在于当商业化缺乏边界感地侵入,它最终会侵蚀什么?香火之后,燃烧的到底是信仰,还是欲望?这或许才是释永信和少林寺,留给这个时代最值得追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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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冲浪普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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