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推动珠海市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梯次帮扶培育,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帮扶工作的通知》,结合个体工商户分型结果,珠海市第三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经
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推动珠海市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梯次帮扶培育,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帮扶工作的通知》,结合个体工商户分型结果,珠海市第三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经审核评定后,入选的个体工商户将享受后续出台的相关帮扶举措。欢迎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踊跃申报。
一、申报条件
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评选、入库工作,坚持政府主导、自愿参与、择优选拔、公正公开的原则。凡是珠海市“成长型”“发展型”的个体工商户(分型情况可通过“全国个体工商户名录 https://gtgsh.samr.gov.cn/gtml”查询),均可对照珠海市第三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详见附件)选择“知名”“特色”“优质”“新兴”四类之一自主申报。
二、申报时限
2025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三、申报途径
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登录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网址:https://mtyx.gtgsh.com/系统支持电脑网页和手机微信两种登录方式)自行申报,具体流程为:选择所在区县——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提交申报材料。
区域联系人电话什么是“名特优新”:
“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
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晓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等。
“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
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传统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认定登记或商标、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
执着坚守、长期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
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经营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来源:珠海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