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银川市民王先生:我去一家餐馆吃饭,餐馆里提供免费不锈钢餐具,但是既未向顾客明示可供选择,也未公示一次性餐具收费标准,就向我们收取1元餐具费,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银川市民王先生:我去一家餐馆吃饭,餐馆里提供免费不锈钢餐具,但是既未向顾客明示可供选择,也未公示一次性餐具收费标准,就向我们收取1元餐具费,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文化街市场监管所:餐具作为餐饮场所的必备用品,经营者有责任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商家同样有义务清晰、明确地告知消费者各类收费信息。王先生遇到的餐具收费看似是小事,实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接受收费,还剥夺了消费者自主选择使用免费餐具的权利。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聚焦民生民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力求让消费者安心享受美食,不受不合理收费的困扰。(跑腿记者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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