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在的人以瘦为美,什么筷子腿,A4腰,骨相美等等,反正是瘦了就是好看,人看着精神,穿衣服都好看。然而在唐朝,却以胖为美,那时的胖不是胖,而是一种富态美。然而在古代还有一种美,是小脚女人的美,只要脚足够小、样子好看,那绝对是家喻户晓的美人,如果有一双大脚,是会被
现在的人以瘦为美,什么筷子腿,A4腰,骨相美等等,反正是瘦了就是好看,人看着精神,穿衣服都好看。然而在唐朝,却以胖为美,那时的胖不是胖,而是一种富态美。然而在古代还有一种美,是小脚女人的美,只要脚足够小、样子好看,那绝对是家喻户晓的美人,如果有一双大脚,是会被别人耻笑的。
在那时,根据脚的大小会有不同的级别,缠成三寸或三寸以内的,称之为“金莲”;大于三寸的,称之为“银莲”;超过四寸的则是“铁莲”。为了能得到别人的喜欢,长大了不被人耻笑,并且能嫁个好丈夫,女性们从小就要经历缠足的痛苦。可在文人墨客的眼里,对于脚小的女人,有一种几乎变态的情结,他们将女人的小脚分为了五个样式,分别是莲瓣、新月、和弓、竹萌、菱角。
缠足看似兴盛一时,但它的背后却是女性用血泪换来的,在当时流行着这样一句话“小脚一双眼泪一缸”,试想在女孩子四五岁的时候就开始缠足,除了大脚趾之外的四趾全部强行向内扭曲,掰一根脚趾就用白布缠上三周,一直到四根脚趾紧紧缠住。为了让脚不再长大,从缠足开始没有一天可以松懈,坐立不安、睡不着觉、吃不下饭,这在他们眼里看来太正常了,有些女子因为缠脚不当,都将面临去世的风险。
为了能拥有一双漂亮的小脚,掉上一两根脚趾,那是家常便饭。如果将缠足跟古代的刑罚做对比,我觉得是有过之而不及,因为缠足要比受刑的时间长,而且是永远没有好的那一天。这种变态的扭曲习俗,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流传的?缠足过程如此痛苦,又为什么会延续下来?
据考证,缠足最早是一种舞蹈装束,在五代时期,南唐后主李煜让舞女们用白绸裹脚,让脚尖成新月状,这样舞姿就会更加的优美,从而缠足在宫廷和上层社会开始流行,一度成为女性生活高雅的标志。到了宋朝,自上而下全国都开始盛行。
看似是一种流行趋势,但随着人们对小脚女人的评头论足,小脚逐渐成为了私密器官。再往后发展,女性的小脚跟婚姻扯上了关系,只有脚足够小,才能嫁到好人家去。在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里,女性需要依附男性生活,男性既然喜欢小脚的女人,那么为了取悦男性,所有女人就此开始将小脚作为一种时尚,从而缠足开始盛行。
到了清朝时期,满清并没有接受这种风俗,还一再明令禁止汉族女子缠足,孝庄皇后就曾下旨,缠足女子不得入宫。康熙登基后,也曾下旨,康熙元年之后出生的女子不得缠足,违反者将会面临杖廷或是流放。即使这样,都没将缠足的风俗废除掉,可见缠足在当时有多么的深入人心。
缠足观念在人们心中虽然根深蒂固,但想解放他的人却从未放弃,1883年,维新代表康有为创立了“不缠足会”,他的妻子和女儿带头不缠足,之后在各个地方也相续创立了“不缠足会”。眼看势头大好,说不定能废除缠足,然而维新变法失败了,相应的组织也就解散了,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慈禧太后扛起了大旗。
1901年,慈禧太后下达禁止缠足的谕旨。到了1905年,慈禧太后再次下达了禁止缠足的谕旨,虽然各地官吏纷纷响应,但是百姓却不理这回事,该缠足的还是缠足。一直到了1912年,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也申明,禁止妇女缠足,这才让城里人接受了不缠足,可在广大农村和偏远地区,依然得不到响应。
到了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下达了禁止妇女缠足的命令,这次的命令十分重要,因为它不仅让女性缠足得到了解放,还鼓励女性走出家门投入劳动生产,让她们不再围绕一个男人而活,而是肯定自身的价值。
正是因为这个命令,才让缠足得到了彻底的禁止,女性的地位得以提高,拥有了自己的话语权。这个让中国妇女延续了千年的缠足历史,就此画上了终结的句号。
来源:小小强的历史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