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发短视频分享自己的生活,有人偶尔也会在网上发布一些过激言论,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一旦侵犯他人权利,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近日,腾冲法院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被告在抖音平台散播关于原告的不当言论,被法院依法判令其赔礼道歉。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发短视频分享自己的生活,有人偶尔也会在网上发布一些过激言论,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一旦侵犯他人权利,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近日,腾冲法院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被告在抖音平台散播关于原告的不当言论,被法院依法判令其赔礼道歉。
2022年3月,白某购买了某房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用于开设诊所,经营期间,其使用“门诊专用车位”标识牌占用门诊前的小区公用车位,被房产公司及物业公司发现后制止。2023年5月,白某在门诊周围悬挂“警惕!购房陷阱花样多”“房产套路深,购房需谨慎!”等标语,后被相关执法部门制止并拆除。2023年10月开始,白某使用多个抖音账户,持续在抖音平台发布“最黑的地产商”“腾冲最烂最差的楼盘”“这个是套路,谨防受骗,远离黑心的地产商”等言论,引发网友普遍关注和评论。房产公司发现此情况后,向抖音公司进行投诉,投诉成功后,白某的账号被平台封禁。2024年5月起,白某再次在抖音平台发表上述言论,房产公司认为白某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白某与原告房产公司因车位的使用产生纠纷后,本应通过合法途径与原告协商解决,但白某却制作带有贬低含义的标语进行悬挂,在被执法部门制止后,白某又多次在抖音平台发布视频及文字评论,其发布作品带有明显指向及侮辱性。从作品被浏览和评论的次数看,案涉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损,对原告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不利影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鉴于白某发布作品现已下架,法院最终判令被告白某在抖音平台上发布为期60日的致歉视频,并赔偿原告公司相关维权损失。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我国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网络时代,人人都有发声渠道,但网络绝非法外之地,抖音、微信等社交媒体亦不是私人领域,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必须遵守法律底线,即使双方存在纠纷,也应通过合法的途径予以解决,切勿在网络上发布有损他人名誉的视频和文字,一旦侵犯了他人权益,就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供稿:李维强
一审|编辑:吴丹丹
二审:李维强
终审:许均雳
来源:朝阳熹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