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7月,一则14岁少女与MCN机构(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解约被索赔的新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因不堪忍受工作压力,14岁少女向签约的MCN机构提出解约,却反被公司起诉索赔近1.7万元。此前,她瞒着家人签约成为主播,半年仅获得1.3万元工资。
今年7月,一则14岁少女与MCN机构(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解约被索赔的新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因不堪忍受工作压力,14岁少女向签约的MCN机构提出解约,却反被公司起诉索赔近1.7万元。此前,她瞒着家人签约成为主播,半年仅获得1.3万元工资。
这并非孤例。今年2月,“16岁学生签约做主播被索赔30万元”的话题就曾冲上热搜——一名16岁少女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下长达10年的“独家协议”,后因“擅自直播”被公司索赔高达30万元。
接连发生的案例
将MCN机构违规
与未成年人签约的乱象
推至公众视野——
“你的人设就是擦边”“反正都在擦边,不擦就没流量”“**漏太多了,不能这么漏(平台会封禁)”“几个狗东西”这是几个女主播提供给记者的工作群聊天记录。
她们介绍,这是她们在一家MCN公司工作期间的日常,她们被指挥更换能吸粉的衣服、跳有流量的舞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播间背景音乐被换成日本成人片主题曲……有主播表示抗议,则被男运营要求“格局打开”“反正都在擦边,不擦就没流量。 ”
今年4月,该MCN公司宣布因业绩太差解散女团,她们各自开始找工作。不久,陆续接到法院传票,她们因合同违约被公司起诉索赔数十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在上海、深圳、合肥、武汉等多地开有分公司,已有数十次起诉主播索赔的案例。
工作群里开“黄腔”:
调侃“骚不起来”,要求17岁女生“擦边”
去年7月,刚拿到大学毕业证的几名女生,与一家MCN公司签约,成为公司旗下女团主播。团队成员来了又走,最终固定成为小夏她们5人。“3个是刚毕业,1个正在上大四,另外一个17岁。”
在这工作的半年多时间,她们说,“经常被群里指名道姓开黄腔、要求穿暴露衣服、模仿其他主播的擦边行为,动辄被罚款、被骂狗东西。”
女生们向记者提供了大量的工作群聊天内容。
一名成员因脸上有痘,被男运营要求用化妆品遮挡,男负责人yz(群里网名)调侃“那是缺少性生活”;
团队负责人侮辱性发言(受访者供图)
一名成员讨论服装风格时,yz说“你老老实实去拍擦边视频是真的,去吸点大哥是真的”;
团队负责人要求拍擦边视频(受访者供图)
男运营发来照片,点名17岁的成员“某某不就是高跟鞋嘛,烧杯穿搭”,yz回应“**漏太多了,不能这么漏(平台会封禁)”。
工作群点名女成员穿暴露衣服(受访者供图)
yz截图其他擦边主播的视频,点名某成员,“你穿,反正你的人设就是擦”“你换个男人爱看的服装”。
还有几次,yz在群里点名某成员说“喝完睡不着,想看色色的你”“四五哥哥想看你学生擦边视频,发出来给大家笑笑”。
团队负责人不当发言(受访者供图)
还有一名运营人员,向17岁的成员发来两张网图,图中的女生穿着较为暴露,他要求对方:“考虑这种,这种擦边你也可以。这是自拍,买个吊带,紧身牛仔裤。”
女生表示拒绝,对方继续劝说:“你的三角区比她好看,怕啥。”
有两名成员,被男负责人群里点名,指责她们“骚不起来,不能指望”。
团队负责人的侮辱性发言(受访者供图)
女生们往往用表情包将话题应付过去,也有人表达抗拒,表示不想穿太漏,甚至有人质疑这些衣服“像裸奔”。yz则回应“很多时候需要的是不漏但比漏的效果好,你能不能领悟一下,格局打开”。
这名负责人在群里向主播们宣称:“反正都在擦边,不擦边没有流量”。
工作群里,有成员点了外卖,被嘲讽“你少吃点,买个假胸都够了”;有人按要求拍摄的视频不够高级、舞姿没让公司满意,会被用“屎”“狗东西”“弄死你”或者其他脏话辱骂。
以这些脏话为关键词,搜索工作群的聊天记录,辱骂的内容比比皆是。女生们说,回复信息迟了、未及时写工作复盘、未将衣服放回原处、直播表现不好,都会被辱骂,被罚款(乐捐)。一名成员曾因群里信息回复不及时,被点名嘲讽“在忙着跟某某(刷礼物的大哥)亲亲”。
延伸阅读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尽管国家及平台对未成年人直播牟利有严格管控,但仍有MCN机构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未深、渴望成名的心理,以“高保底”“流量扶持”“出名”“成网红”等虚幻承诺和短期利益为诱饵,诱导其签下形同“卖身契”的不平等合作协议。一些未成年人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借用身份注册账号
“16岁女生想干直播,有机会吗?”在某社交平台上,记者注意到有人发帖询问。评论区里,不少MCN机构纷纷毛遂自荐:“来,就等你呢,来我这,不套路你”“底薪8000元,提成百分之三十,包吃包住”“找了这么久,不如就来我们这里吧”……
记者以15岁少女身份联系26家MCN机构,其中1家明确表示“颜值过关、线下面试契合就行,公司也有几个未成年的”。
当记者以17岁未成年人身份咨询签约是否需要家长同意并签订合同时,部分MCN机构口头称需家长同意,但对实际操作语焉不详,表示“家长同意了,自己签合同就行”“签不签合同都没效果,毕竟没成年”“自己签一下合同就行,就是走个过场”。更有招聘人员直接支招规避实名认证:“前期可以用别人的账号,找一个熟悉的成年人完成直播实名认证,绑定自己的账号提现。”
在江苏某MCN机构工作过的20岁主播小郑向记者透露,借用成年人身份信息完成平台实名认证是行业内心照不宣的做法。“只要没人告发,就不会有问题。”
在此次调查中,记者发现,在协议签订上,不同的MCN机构有着不同的规则,部分管理较为松散的MCN机构只需要签订相关平台主播及公会合作协议,协议主体是平台、主播以及公会,这份协议是相关平台要求主播入会时必须签订的三方线上协议。更多的MCN机构在三方线上协议之外,还需再签订线下纸质合作协议。小郑说,线下纸质合作协议也是主播们最容易栽跟头的地方。
承诺诱人条款严苛
这些线下合同往往与签约前的口头承诺大相径庭。多名主播告诉记者,一些MCN机构通常是“口头一套合同一套”。承诺的高额“保底薪资”要么不写入合同,要么写入后机构会以直播时长不足、配合度不高、未完成KPI(关键绩效指标)等各种理由克扣甚至拒发。
所谓的“每天仅需直播3至6个小时”也暗藏玄机。合同常采用模糊的“有效直播时长”概念,机构在实际执行中标准严苛且随意。
“所谓的播6个小时,并非绝对时长,素颜出镜不算、眼睛看了一眼电脑也不算,感觉全天候连播24小时他们都能挑出理由说不符合标准。”小郑抱怨道。
去年年底,17岁的湖南岳阳人小熊和她彼时15岁的妹妹,与一家MCN机构在线下签约,加入了直播公会。由于她俩当时尚未成年,所以小熊冒用母亲的实名认证直播了半年,而妹妹则直接用公司账号直播。
“说是每天直播6个小时就行,但是开播前的准备和后期的维护都占用了大量时间,导致我根本没有什么私人空间。”小熊告诉记者。
在直播开始之前,小熊往往需要花费半个小时以上调试直播设备,包括环境、灯光、美颜等,每场直播必须持续3个小时以上。直播的时间也不是她能选择的。“当下直播行业竞争激烈,老板通常给公司主播们规定的直播时间是凌晨和早上,要不就通宵要不起得特别早,因为这两个时间段播的主播比较少,竞争不那么大。”小熊说。
小熊所在的直播公司以“暧昧经济”为主要盈利模式,所以在下播之后,她还得照着老板的意思“吃暧昧票”,跟直播间打赏的“榜一大哥”打语音电话维系感情,常常通话至凌晨。“干主播打PK每天都有首胜(每天第一把胜利PK),首胜加的积分会翻倍,继而可以升段位,有时候大哥说有票的话还得凌晨12点之前开播凑票。”小熊说,这样算下来,其实每天真正的工作时长要超过10个小时。
解约索赔难以脱身
在调查中,一位MCN机构的招聘人员告诉记者,合同的核心就是必须播满一年,做满一年后想离职了可以正常离职,不能无理由停播,做不满就把前3个月的保底薪资退给公司。
然而现实中,当主播不堪重负提出解约时,一些MCN机构往往迅速翻脸索赔,此前“随时离职”的承诺成为空谈。
“直播需要时刻保持状态,下播还要担心大哥上别处刷票,精神一直是紧绷着的,我干直播后经常失眠。”种种因素叠加在一起,小熊选择在今年3月向公司提出退会,却遭到对方长时间的精神PUA(一段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情感操纵和精神控制)。无奈之下,她继续“摆烂”播了一段时间之后,实在无法忍受,再次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却未得到对方同意,老板甚至警告她不准用小号继续播,否则后果自负。
所幸,今年7月,在业内人士的帮助下,小熊姐妹以“公司招募未成年人直播违规”为由成功解约,关键点在于“签约时仅电话通知其母亲,监护人签名实为公司代签”。“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小熊说。
受访专家指出,接连发生的未成年人签约纠纷显示,部分MCN机构为利益所驱使,不惜踩踏法律红线,利用未成年人社会经验不足设下合同陷阱。国家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的法律法规亟须更严格落实,平台监管责任有待加强,而家长的监护意识与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也至关重要。莫让虚幻的“网红梦”,成为困住青少年的沉重枷锁。
学者:合同如违反相关规定,条款无效
如何看待这一乱象?如何加强监管与治理?记者近日采访了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外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姚金菊,北京市兰台(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红梅。
如何看待MCN机构利用合同强迫未成年人工作的行为?
姚金菊指出,一些MCN机构强迫未成年人超时长工作的行为,是违法的,其本质是利用未成年人缺少法律知识、不懂合同相关法律规则的心态将其与MCN机构绑定。
首先,我国对于合同的有效性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同MCN机构签订的合同,或MCN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排除主播解约权、设定天价违约金、不合理免除机构义务,则违反相关规定,条款无效。
其次,MCN机构以本应无效的非法合同为约束、强迫未成年人工作,无论该未成年人是否已满16周岁,都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未成年人用工的有关规定,MCN机构则面临包括罚款在内的相关处罚。情节严重的,如以“雪藏账号”“曝光隐私”“流量绩效”等威胁手段强迫超时直播,则可能涉嫌违反刑法中的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未成年人一方面心智不够成熟、涉世未深,另一方面又缺乏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这很容易被一些流量至上的MCN机构瞄上。针对这种情况,该如何加强监管和治理?
徐红梅律师称,首先要严格规范签约的合法性。建立涉未成年人合同的强制备案制度,由第三方审核合同条款公平性,禁止包含超高额违约金、无限续约等霸王条款。对于诱导未成年人隐瞒监护人签约、伪造监护人签订同意书的机构,应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处罚款。
同时要落实平台与机构的主体责任。直播平台强制进行人脸识别,并需监护人认证,实时拦截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账号;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主播应核验书面同意书,违规者永久封号。建立主播档案(入职前体检/年度体检);禁止深夜直播、单日超过4个小时直播等不合理条款。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并进行公示。
平台能否强化源头治理,对违规安排未成年人出镜直播的账号及背后MCN机构采取“一刀切”“不得转世”的处理?
姚金菊主任认为,平台对于违规安排未成年人出镜直播的网络账号以及背后的MCN机构,采取“一刀切”“不得转世”的处理方式,这种措施强调平台监管责任,会在平台端起到一定效果,但可能出现对成年人注册、未成年人偶然出镜的账号误封,也一定程度上加重了MCN机构的责任,从而导致平台在内部监管的过程中对MCN机构的权利进行不当限制。
徐红梅律师说,相关平台在网信等部门的督导下,可以通过“技术拦截+信用惩戒+法律追责”这一套机制,实现对MCN机构违规签约未成年主播的源头治理,杜绝套利的空间。
从长远来看,能否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禁止MCN机构签约未成年人,彻底终结一些MCN机构将未成年人视为“赚钱工具”?
想要彻底终结MCN机构违规签约未成年人,徐律师认为需要建立如下制度体系:
进一步立法明确直播活动属于“不适宜未成年人参与的营业性活动”,直接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禁止性条款。
建立违法行为的惩戒措施。签约未成年人的,按照签约人数每人处以10万元至10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永久不得进入此行业;采取非法手段逼迫未成年人直播的,追究刑事责任。
做好相关配套措施建设。直播平台对入驻MCN机构进行资质核验。
同时,限制约定解约赔偿金额上限不得超过主播实际收入的20%,以杜绝机构天价索赔牟利。
来源:广州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