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学人简介:梅俊杰,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世界经济史研究中心主任,长期研究外国经济史及经济思想史。本文系梅老师2025年8月19日在“北京大学第九届中外经济思想前沿研究生暑期精品课程班”上的讲稿。
学人简介:梅俊杰,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世界经济史研究中心主任,长期研究外国经济史及经济思想史。本文系梅老师2025年8月19日在“北京大学第九届中外经济思想前沿研究生暑期精品课程班”上的讲稿。
04
以赶超实践印证重商主义
带着以上的观念再去回望世界经济史,就能发现自近代之初,重商主义便已成为各国追求富强、追赶先进、竞争胜出的有效战略。李斯特的两部代表作中的经济史内容,充分反映了各主要国家在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是如何得力于重商主义的。一个半世纪后,埃里克·赖纳特等人更是直言:“重商主义政策是一国从贫困走向富裕的必由之路,它是从1485年的英格兰到1980年代的韩国所奉行的经济政策”“。[29]这里我简要概述有关国家最基本的史实,用以印证重商主义乃后发国有效发展工具这一规律。更多内容也可参考我主编的《重商主义:历史经验与赶超原理》(2025年),尤其是其中所录约翰·霍洛克斯的《重商主义简史》。
意大利:意大利是欧洲近代史的起点,重商主义在那里曾有过最早的明确展现。意大利城邦很早就从拜占庭学来了“贸易中心城”这一商贸垄断政策。继热那亚之后,威尼斯为了垄断,曾严格管制外来货物的种类、数量、税额、来源等,以防进口货跟本地货相竞争。这种做法不仅成为威尼斯富裕的源头,而且在传入德意志、英格兰等地后成为欧洲重商主义的一大源头。[30]早期重商主义者安东尼·舍拉就是在比较研究了发达的威尼斯与贫穷的那不勒斯之后,才推导出最早的“经济增长理论”,包括:工业报酬递增论,产业进口替代论,增长要素互动论,人口素质作用论,制度和政策决定论。[31]
鉴于城邦无力迎战近代开始崛起的大君主国,从16世纪的马基雅维利到19世纪的“统一运动三杰”,意大利人不断追求并最终实现了国家统一。之后,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让意大利人认识到:“在工业化发展较晚的国家里,海关壁垒以及国家干预这些年来均被证实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要条件(而非反常现象)”;“若不采取措施抵制外国强大的竞争,保护那些因缺乏原料而处于不利地位的部门所迈出的工业化步子,意大利就很难在短短20年内装备自己的工业”;“不可否认,向保护主义的转折以及为保证一些相互依存的工业部门发展而进行的国家干预确实对国家现代化起了决定性的作用”。[32]
荷兰:荷兰在近代欧洲给人以强烈的自由开放印象,自由航行、自由贸易的早期理论也部分来自荷兰,人们故而相信,荷兰或与重商主义了无关系。但已有研究表明,荷兰人虽因反抗压迫而起义立国,“但他们一样钟情于垄断主义思想,其工商体制清楚地反映了独占垄断的精神”;荷兰的关税壁垒固然总体较低,但其重商主义丝毫不落人后,“为能独占海外商业探险所获取的遥远属地的贸易,荷兰人同样采取了非常严厉的措施”;“在某些殖民地,面对可能对国内制造业构成竞争威胁的海外行当,他们也采纳了一律禁止的重商主义通则”。[33]统观荷兰的快速崛起,它同样自如应用了关税保护、产业扶持、政府干预、海外逐利等重商主义手段,借此形成的强大组织和生产效能才是荷兰奉行自由贸易的实力基础。
当然,由于荷兰联省政治的松散型及57个城市的经济自主性,荷兰的产业限制具有强烈的中世纪特征,“代表了那种行会或城镇的重商主义,而非国家层面的重商主义”。因此,荷兰在内部省际及市域层面也充斥保护主义,特别可见于彼此的税收加征,这种分散主义使得荷兰后来难以跟英法等重商主义大国持久竞争。但即便如此,政府干预也一样在荷兰举足轻重。其重商主义意志体现于,荷兰并未被动接受基于比较优势的分工角色,而是积极开展更具报酬递增潜力的工商经济活动,大举采用招徕人才、技术模仿、进口替代、出口导向等有为手段,借此抢先完成了向“首个现代经济体”的过渡。[34]
英国:学界普遍以为,英国的现代化属于独特的“内源”“先发”类型,言下之意,英国纯粹通过自然、自发、自主的方式迎来了工业革命和现代发展,后发国家惯用的重商主义似乎与英国绝缘。[35]可是,这样的历史想象缺乏事实依据。须知,工业革命之前的一个世纪中,英国原已有过“外源”推动型的一场工业化运动,正是通过大力引进欧洲大陆领先者的各类先进生产要素,特别是通过长期的贸易保护、进口替代、人才引进、产业扶植、保驾护航、殖民扩张等非市场、超经济手段,英国才逐渐摆脱落后、实现了现代化的后来居上。[36]可见,英国史上摆脱落后状态,依靠了重商主义政策工具的系统应用。
只要把历史上溯至15-18世纪,而不是工业革命大功告成的19世纪,就到处可见英国的重商主义做法。斯密《国富论》第四篇“论政治经济学体系”的第八章“关于重商主义的结论”中,罗列了英国的大量干预措施,如制成品的奖励输出和阻抑输入、工业原料的奖励输入和阻抑输出、工资的刻意压低、成品价格的提高和原料价格的减低、殖民地原料与简单加工品的奖励输入、优良羊种及专用品的禁止输出、金属的禁止输出、技工的出境限制、对邻国工业的其他阻抑、对生产者利益的支持和对消费者利益的牺牲,以及对违反以上措施者的惩处。[37]斯密的列举固然是为了批判,但无疑印证了重商主义在英国的泛滥,而在摆脱意识形态偏见后可知,英国在现代发展中能够后来居上恰恰得益于此。[38]
法国:重商主义在法国也曾大量应用,那里有过一种典型的重商主义即科尔贝主义。17世纪后期主政的科尔贝是路易十四的重臣,也是法国重商主义传统的集大成者。他不仅再造法国的财政金融体系、推进司法制度改革、强化中央集权统治,而且借助国家干预和贸易保护等严厉的重商主义手段,大力扶持工商业发展和对外竞争、打造海军力量与航运事业、兴建港口等水陆交通设施、支持海外殖民及探险活动,当然也策动了对荷兰的战争。在其重商主义治理下,法国一举实现了工业及总体国力的崛起,此番政策实践开辟了一条后发国加速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赶超之路。[39]这种发展模式“对整个欧洲大陆的经济政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比如18世纪的西班牙和普鲁士的就仿效了科尔贝体制。[40]
法国的问题是,其重商主义应用未能一以贯之,17世纪晚期科尔贝离世便人亡政息,尤其是南特敕令1685年的废除导致身为新教徒的工商精英大批流失,重创了赶超业绩,此所谓“路易十四的疯狂和奢靡足以毁掉十个科尔贝的业绩”。[41]及至18世纪50-70年代,重农学派占据上风,以自由贸易取代贸易保护,1786年英法互降关税的《艾登条约》造成法国滑向大革命,工业进步和海外利益备受损害,至“复辟政府”时才有弥补。待19世纪中叶拿破仑三世执政,快速的工业化复因1860年英法签订自由化商约而再遭重挫。法国在条件不成熟时偏离重商主义,这些历史片段能给后发国以深刻的教训。19世纪晚期至20世纪初法国回归重商主义体制后,才“取得了工商业的巨大进步”,哪怕仍逊于同期德、美等国。[42]
德国:德国虽长期四分五裂,但仍有统一的重商主义派别,这就是17、18世纪的官房学派。官房学派就政府管控、贵金属、人口、国家自足、国际竞争等问题持有典型的重商主义观点,只不过较少关注外贸顺差,而更加重视农业和内政。普鲁士最初因容纳法国新教徒而开始繁荣,18世纪腓特烈大帝统治下,注重扶持产业、管控贸易、植桑兴农,“实行了比其他任何国家都更严格的保护主义规制”,由此成就斐然。之后普鲁士的自由化政策加上拿破仑战争后英国商品的涌入,令德国产业遭受重创。德国重商体制的再起体现于1834年成立的关税同盟,对内自由贸易、对外适度保护的政策得以确立。然而,英国的自由化示范仍促使德国迈向自由贸易,哪怕“自由贸易和自由放任的理论从未在德国深深扎根”。[43]
1870年德国的统一标志着民族主义的胜利,1879年,面对英国在德国市场上的倾销,以及交通革命之后外来农产品的竞争,俾斯麦转向保护主义政策,并因国际竞争而使之成为常态。尽管德国针对英国制成品的关税壁垒要低于法、美、俄等国,但其重商主义更体现为强化国家能力、管控工业活动、支持国民教育、组织科研攻关、向外扩张渗透。[44]德国同期经济能够赶超发展,特别是引领了第二次工业革命,无疑印证了重商体制的成功,也证明在英国率先完成工业革命后,身处强权阴影下的后发国必不可少地需要利用重商主义这个“后发国的工具箱”。当然,德国赶超成功的具体成因,在多大程度上与重商主义体制相关,以及这种体制又在多大程度上让德国滑向战争,学界对此仍看法各异,我们持论也需谨慎。
美国:北美在殖民地时期便已受到英国重商主义的历练,美国就是母国重商主义高峰时期的产儿,所以,美国的重商主义纯属旧大陆的衍生品,尽管也有所发展。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等人基于领先国对后发国工业化所构成的巨大障碍,旗帜鲜明地倡导了可谓美式重商主义的“美利坚体系”,包括发展工业、保护贸易、改善交通、融通资金等施政要点。美国立国初期也曾有过不利于赶超发展的体制与思潮,这主要是指邦联政体、自由经济学派的影响,以及第二次英美战争后的英国商品倾销。但随着首部1816年保护关税法的制定,特别是随着在李斯特等人促动下1828年高关税的确立,美国总体上选定了一条以严格关税保护和明智国家干预为核心的加速工业化道路。[45]
具体从产业看,美国内战前的纺织业及其所带动的众多产业明显得益于贸易保护政策,内战后的美国更是长期一贯地实行了世所罕见的保护主义。以1875、1913年为例,在英、荷、德、意、比、奥、美各国中,以英国平均关税为零算,中位的比利时那两年的关税率都在9%左右,而美国却高达42%和28%,与美国最接近的奥地利那两年的关税率都不超过18%。[46]正是这种长期高保护使得美国一举赶超了英国。只有在自身产业优势压倒所有竞争者过后相当一段时间,美国才在20世纪上半叶系统地转向贸易自由化。世人往往以二战后美国的经济自由主义一面来倒推美国历史上的行为规律,无视美国根深蒂固的重商主义传统,也无视从汉密尔顿、亨利·克莱到凯里父子、雷蒙德甚至李斯特这个“美国经济学派”,这样的狭隘视野肯定不利于当今后发国的赶超事业。
俄国:俄国作为更加后发的国家,在工业化和现代化道路上始终存在急起直追的迫切性,至少从18世纪初以来,它就大举采用了重商主义发展战略。彼得大帝“几乎使用了西方重商主义者用过的一切措施和手段”,其国家主导和严格监控的程度也变本加厉。当时的重商主义手段包括:引进外国工匠、构筑贸易壁垒、新建纺织产业、加强工业管理、动员劳动大军、造船促进商贸、勉力发展农业。19世纪初年和中叶,受自由经济学说及英国主导的自由贸易运动的影响,俄国也有过相对自由化的动向,其间俄国的农业竞争还成了刺激欧洲回归重商主义的一个因素。以保护主义在全欧卷土重来为背景,1870年代末以后,俄国也熟门熟路地重返重商主义轨道。[47]
19世纪晚期的俄国赶超发展中,最突出的重商主义实践是与谢尔盖·维特相关联的。维特信奉李斯特学说,实行了包含铁路建设、关税保护、外资引进、产业扶持、剥夺农民等要素的所谓“维特体制”,大大加速了俄国的工业化进程,为苏俄打下了现代国家的物质和制度基础。当然,围绕其重商主义路线,历来存在诸多批评,主要涉及政府干预过度、农民被剥夺过分、对外资依赖过大等问题。这些问题本质上反映了后发工业化中的通常困境。[48]维特的为政实践构成了“在落后国家加速经济发展的第一个现代实验”,[49]既展示了后发国家工业赶超的有效途径,又呈现了后发国家现代化崩盘的实际风险,至今仍是一份富含启示和警示的难得遗产。
日本:日本在开国之初便受到重商主义的影响,1870年代,美国的贸易保护学说已在日本传播,甚至有保护倡导者在担任天皇顾问,李斯特的代表作1889年也已在日本翻译出版。[50]在施政层面,日本颇为一贯地走了“不屈服于比较优势”的道路,诸如:从开始出口生丝到后来扶持丝织业,棉纺织业及早注重进口替代和技术升级,海运和造船在政府补贴和行政干预下得到激发并对外竞争,钢铁、化工、汽车等产业更是违背比较优势而追求技术立国。故而有观察家极而言之,日本重化产业的发展“完全违背市场经济原理,与价值规律、比较优势、优化资源配置等理论完全背道而驰”。[51]西方研究者也指出:“就其复制并引进外国思想与方法的程度而言,日本尤其让我们想起另一重商主义巨匠彼得大帝在俄国所做的工作。”[52]
总之,无论是在二战之前还是二战之后,日本在工业、商业、海上等实力的成长中,都采用了全套的重商主义措施,包括政府补贴、免税激励、关税保护、非关税壁垒、特许权扶植、产业政策、集中管理等等。其总目标旨在壮大经济自主性、产业多样化、工业生产力、对外出口额、国家竞争力。作为实现了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首个非西方国家,日本的历史经验特别值得后发国用心参考。当然,日本的成功也有重商主义之外的其他因素在起作用,日本前现代较好的基础条件、面对西方挑战时毅然决然的转向、官办殖产兴业后的民营化和本土化,以及二战中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脱胎换骨与历史偶然等,也都成为日本高度工业化和全面现代化中的巨大推动力,旁观者也不能不察。[53]
05
反思重商主义及其历史观
综上所述,扫视历史不难发现,在世界从传统农耕社会向现代工商社会的现代化转型中,重商主义的应用与成效具有很大的普遍性,当今发达国家或史上大国大多生成过各自的重商主义“版本”。意大利曾有“国家经济学派”、西班牙有“欠发达经济学”、英国有“保护主义贸易学”、法国有“科尔贝主义”、德国有“官房学派”、美国有“美利坚体系”、俄国有“维特体制”、澳洲有“澳大利亚保护论”、加拿大有“大宗产品理论”,等等。[54]但它们万变不离其宗,无不汲汲于按重商主义路径促进本国富强和现代转型。近现史足以证明,在民族主义高涨、产业竞争激烈的国际背景下,重商主义堪称一条推进后发赶超的有效之路。
纵然如此,关于重商主义及其历史经验,至今仍多有误读。除了由于重商主义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主流经济学界多还停留在亚当·斯密对重商主义的那套抨击话语上,以致在流行观念中,重商主义被等同于混淆财富与货币、追求垄断寻租、政府干预无度、排斥市场机制、背弃自由贸易、惯于以邻为壑。诚然,到斯密生活的18世纪英国,延续已久的种种重商主义做法,从贸易保护到垄断专营,从权力干预到各种禁令,在履行了初始工业化的扶植任务后,的确愈发显得流弊丛生,这使得在那个时空,批评重商主义开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单纯从理论上和道义上看,斯密所代表的自由主义相对于重商主义,也确有其无可否认的进步意义,的确更加符合人类理想的追求方向。
然而,斯密为了标新立异、矫枉过正,以及理论上的彻底性、现实中的实用性,一边倒地攻击重商主义,漫画般地将它简化和丑化,简直是一笔勾销了重商主义的合理内涵和历史功用。可悲的是,当英国因赢得工业优势而改变国家战略时,即当英国需要说服其他国家放弃幼稚产业保护、加入英国主导的国际自由贸易体系时,斯密的门徒在明知斯密有错的情况下,不但有意不去改正其错误,还严厉打压任何相左的意见。他们坦言,斯密对重商主义的抨击,无论多么脱离事实本相,终究可以用来摧毁那个已成障碍的旧重商体制。[55]如此一来,随着斯密日益被奉为自由经济学的鼻祖,他笔下的重商主义假象便以讹传讹,日益巩固为毋庸置疑的“业界常识”。其严重后果是,会令后发国错失重商主义这一行之有效的后发工具箱,会令其因为过早采纳自由经济学说而误导自己的赶超实践。
为此,面对重商主义这笔本身复杂、又遭扭曲的历史遗产,我们亟需明察其中的合理内核,并且剥离与之黏连的时代烙印。总结历史经验可见,重商主义的合理内核在于倡导:有条件的后发国不能满足于单靠眼前的比较优势去参与国际分工和交换,不能得过且过地在国际自由贸易中固守领先国给定的分工角色,比如不能定位于以本国的农矿等初级产品去交换外国的制成品;后发国应当通过贸易保护,努力培育报酬递增的高质量工商经济活动,特别是能促进生产力提升、带来高附加值回报、取得不完全竞争优势的技术创新活动;后发国应当始终以壮大本国生产力、改善国民福祉为准绳,为吸收外来先进生产要素、推动本土自主经济活动,而营造一个保障性和激励性的政法制度和社会环境。这些原理具有恒久的指导意义,至今适合有志于赶超发展的后发国的需要。
同时也应看到,重商主义毕竟风行于那个“帝国主义的海盗阶段”,[56]因此,它不可避免地打上了那个时代的不良烙印,如体现于零和博弈思维、损人利己习惯、殖民主义心态、民族主义膨胀、国际协调缺失、权力束缚经济、生产碾压消费、个体权益受限。如此特征,显然与数百年来人类的进步价值观念和文明发展趋势已相背离。尽管这个世界的基本单元依然是主权民族国家,但在人类生产力和破坏力俱已大增的今天,我们无疑更需要警惕重商主义的“合成谬误”。也即,一国追求重商主义包括采纳其中那些负面做法或可以赢利,但当众多国家群起跟进时,则必然会造成彼此冲突的全局共输,哪怕国际组织和国际法条对此规范的程度已今非昔比。显然,公正评价重商主义不等于要把它笼而统之地移植到当今现实,更不是要在重商主义弊端本已走过头的地方还要放任其变本加厉。
此外,重商主义的施行本身也不是无条件、无挑战的,李斯特的名言就是:“一个愚笨、懒惰、迷信的民族决不会从关税措施中获得任何好处。”[57]后发国既要面对本国发展条件的缺失,又要面临先发国有意无意的阻挠;重商主义赶超还意味着要为长远的整体利益而放弃短期的局部利益。如果说产业的启动都带有某种人为性,那么后发展更具有加倍的人为性,故而其对原有政治经济的冲击、其可能引发的社会反弹、其带来的现实代价都非比寻常。因此,重商主义在列国的运行都曾依靠某种强人的驾驭,如英国的伯利勋爵、法国的科尔贝、普鲁士的腓特烈大帝、西班牙的卡洛斯三世、俄国的彼得大帝等。[58]事实上,重商主义者詹姆斯·斯图尔特就设想过需要“明智且仁厚的治国者”充当“经济的看护人和指导者”,[59]晚近则大家注意到所谓“发展型国家”中普遍存在“威权主义”现象。[60]
然而,如此“不世出”的人物或体制本身构成了重商主义的一大弱点。既然后发状态下的急起直追如此依赖重商主义强人的施政,则其所取得的成就在强人之后也容易面临难以为继的风险。一方面,重商主义“集中资源办大事”的强力施政免不了会过度动员或提前支取社会资源,史上多体现为农业及民生的凋敝;另一方面,“这个体制蕴含根本性缺陷,当伟人的大手移开时,这些缺陷必然显露出来”。[61]故此史上不时可见,重商主义下的一时显赫也难免“均值回归”,甚至还索偿代价,越是缺乏制度化、越是无意常态化,便越趋于如此。在科尔贝、腓特烈大帝、彼得大帝、维特伯爵身后,都曾不同程度地出现人亡政息或业绩飘零的结局。当然,奋力迈上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台阶,终有其长远的历史意义,只是持续向好的困难度反映了重商主义施政的局限性,以及后续调整的必要性。
有鉴于此,确有必要思考重商主义的适用场景。经多年研究我悟出一个道理,即后发国在工业化和现代化道路上的赶超,实应细分为“赶”与“超”两个不同阶段。[62]当年冯桂芬也说过,落后国面对西方列强,在赶超进程中应当“始则师而法之,继则比而齐之,终则驾而上之。自强之道,实在乎是。”[63]既然有这种阶段之别,就不该期望为政方针一成不变。故此,“赶”的阶段适合采用偏重商主义的政策,“超”的阶段则适合采用偏自由主义的政策。易言之,后发国在完成“追赶”任务后,原有的重商主义便有必要向自由主义转换,舍此将难以巩固成果并迈向“超越”阶段。从英美到德日各发达国家在其发展过程中,都留下了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如此理解“赶”“超”的阶段之分及其传承转型关系,有助于领悟重商主义与自由主义各自的对应功用、各自的利弊短长,以及赶超进程后期自由化转型的不可或缺。
以上对重商主义的新认识及相关历史解读,实际上构成了一种重商主义历史观。在此历史观下,还不能不面对这样的问题,即如何恰当衡量重商主义的实际效应,以及如何客观认识重商主义与其他因素的关系。必须坦承,衡量某一套政策的效果从来都谈何容易,凡人对历史、经济之类的复杂大系统毕竟无法具备全息全知的“上帝视角”。在重商主义问题上,众说纷纭的症结在于:一方面,理论(无论是自由主义还是重商主义)的信奉者惯于见其所乐见,并不善于从其他理论视角看问题;另一方面,相关历史实践又过于复杂,常人难以从经济发展的过程和结果中过滤出某单一因素来评估其独立作用。正因如此,研究者首先需要对相异的观点抱宽容与倾听的态度,努力以开放的头脑丰富并修正本人看法。面对重商主义这一大是大非问题,大家都需要学会多元观察、弹性思考,而非抱残守缺、固执己见。
我也曾自问,从重商主义角度聚焦后发国赶超,是否过于片面。其实,现代学术本已分工细密,一项研究专攻某一方面乃势所必然,好在深刻的片面也是片面的深刻,各散片汇总起来即可勾画出全貌。经济发展、国家赶超、工业化和现代化等等均属宏大变迁,概由众多因素合力推动,任何单项因素皆不足以自足地提供完整解释。我在《重商主义与国家赶超》开篇有言:“国家赶超凡涉及多少因素,世人便可从多少角度来解读历史并思考现实。不过,各种因素从来都不是等值的,有些因素必然发挥着更关键的作用,一向忽略的因素则尤其需要深究。”[64]在解释现代化历程时,重商主义就是这样一个十分关键却屡遭忽略的因素,何况围绕这个问题发生了太多的曲解,使得对有关历史的深挖和澄清更加必不可少。但无论如何重视重商主义,都不可能把它当作后发赶超中的唯一支持因素。
在现代发展的洪流中,后发国由贫穷落后跃入文明发达,必然需要诸多方面众多因素的参与配合。大而言之,一个社会中至少存在物质和精神部门之分,还有经济与非经济因素之别,它们均为经济增长及现代发展不可或缺的支撑。强调从重商主义角度看问题,决不意味着认同狭隘的单因素论。相反,重商主义相对于自由经济学说反而具有更宽广的视野,因为它从来没有抱持单纯经济主义观点,从一开始就把财富与实力、经济与政治、放任与干预综合起来筹划。[65]李斯特作为重商主义的集大成者,其最大特点就是多因素论。他的赶超发展体系至少包括了精神、政治、经济、社会、自然五大方面的16个因素:国民素质、政要作为、国家统一、政治体制、自由保障、政府干预、对外实力、创业保护、工业扶持、产业协调、交通运输、制度安排、法律秩序、教育科技、地理环境、国家常态。[66]这样的开阔视野正是重商主义有助于探寻后发国赶超之道的又一个有力证据。
梅俊杰简介:
梅俊杰,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世界经济史研究中心主任,长期研究外国经济史及经济思想史。著有《自由贸易的神话:英美富强之道考辨》(《贸易与富强:英美崛起的历史真相》)《李斯特与赶超发展》《重商主义与国家赶超:世界经济史上的经验和教训》;主编《重商主义:历史经验与赶超原理》。译有《重商主义政治经济学》、《自由贸易思想史》、《弗里德里希?李斯特传》、《工业与帝国:英国的现代化历程》、《欧洲发展的历史经验》、《维特伯爵:俄国现代化之父》、《科尔贝:法国重商主义之父》、《写给无神论者》、《生态政治:建设一个绿色社会》等。系首届“上海市浦江人才”、商务印书馆“经济史与国富策译丛”主编、国家重大研究项目首席专家、英国政府“志奋领学者”、美国斯坦福大学访问研究员。
注释:
[29] 前引赖纳特、赖纳特:《重商主义与经济发展:熊彼特动态、制度建设与国际评级基准》,第34页。
[30] 前引梅俊杰:《重商主义与国家赶超:世界经济史上的经验和教训》,第48页。
[31] 前引梅俊杰:《李斯特与赶超发展》,第180页。
[32] 瓦莱里奥·卡斯特罗诺沃:《意大利经济史:从统一到今天》,沈珩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10-111页。
[33] J.W.霍洛克斯:《重商主义简史》,梅俊杰译,载前引梅俊杰主编:《重商主义:历史经验与赶超原理》,第70页。
[34] Jan de Vries, & Ad van der Woude, The First Modern Economy: Success, Failure, and Perseverance of the Dutch Econom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pp. 339-341; 前引梅俊杰:《重商主义与国家赶超:世界经济史上的经验和教训》,第88-89页。
[35] 金耀基:《现代化与中国现代历史》,载罗荣渠、牛大勇编:《中国现代化历程的探索》,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4页;罗荣渠:《现代化新论:世界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3-124、126页。
[36] 前引梅俊杰:《重商主义与国家赶超:世界经济史上的经验和教训》,第112-132页。
[37] 前引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210-228页。
[38] 前引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第36-56页;前引梅俊杰:《自由贸易的神话:英美富强之道考辨》,第43-78页。
[39] 前引梅俊杰:《重商主义与国家赶超:世界经济史上的经验和教训》,第151-173页。
[40] 前引罗斯托:《这一切是怎么开始的——现代经济的起源》,第46-47页。
[41] 前引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第144页。
[42] 前引霍洛克斯:《重商主义简史》,第79-82页。
[43] 前引霍洛克斯:《重商主义简史》,第88-89、94页。
[44] 前引霍洛克斯:《重商主义简史》,第93-95页。
[45] 前引梅俊杰:《重商主义与国家赶超:世界经济史上的经验和教训》,第175-182页。
[46] Paul Bairoch, Economics and World History, Myths and Paradoxes,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3, p. 36.
[47] 前引霍洛克斯:《重商主义简史》,第100-101页。
[48] 前引梅俊杰:《重商主义与国家赶超:世界经济史上的经验和教训》,第218-245页。
[49] Theodore H. von Laue, Seigei Witte and the Industrialization of Russia,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63, p. 119.
[50] 前引梅俊杰:《李斯特与赶超发展》,第348-349页。
[51] 钟庆:《刷盘子还是读书:反思中日强国之路》,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年版,第118页。
[52] 前引霍洛克斯:《重商主义简史》,第102页。
[53] 前引梅俊杰:《重商主义与国家赶超:世界经济史上的经验和教训》,第19-20页。
[54] 前引梅俊杰:《李斯特与赶超发展》,第178-227页;前引梅俊杰:《重商主义与国家赶超:世界经济史上的经验和教训》,第1-23页。
[55] 前引梅俊杰:《自由贸易的神话:英美富强之道考辨》,第36-40页。
[56] 前引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第227页。
[57]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杨春学译,载前引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第210页。
[58] 前引罗斯托:《这一切是怎么开始的——现代经济的起源》,第48页。
[59] 道格拉斯·欧文:《自由贸易思想史》,梅俊杰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42页。
[60] 前引罗荣渠:《现代化新论:世界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第229页。
[61] 前引霍洛克斯:《重商主义简史》,第89页。
[62] 前引梅俊杰:《李斯特与赶超发展》,第157-160页。
[63] 冯桂芬:《制洋器议》,载中共中央党校教研室、中国近代史组编:《中国近代政治思想论著选辑》上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38页。
[64] 前引梅俊杰:《重商主义与国家赶超:世界经济史上的经验和教训》,第1页。
[65] 查尔斯·威尔逊:《重商主义的含义与实践》,梅俊杰译,载前引梅俊杰主编:《重商主义:历史经验与赶超原理》,第170页。
[66] 前引梅俊杰:《李斯特与赶超发展》,第135-150页。
来源:学人schol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