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风干物燥,“禁火令” 紧急上线,为安全 “站岗”!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3-19 10:24 1

摘要:当前奎屯市大风季节已经来临,由于风干物燥的气候特点,历来是奎屯市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加之春季各项工农业生产活动处于高峰期,用火、用电量剧增,特别是开干齐乡普遍使用明火取暖、做饭,村舍建筑耐火等级较低,可燃柴草堆垛密集,稍有疏忽,极易引发火烧连营的火灾事故。为切实

当前奎屯市大风季节已经来临,由于风干物燥的气候特点,历来是奎屯市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加之春季各项工农业生产活动处于高峰期,用火、用电量剧增,特别是开干齐乡普遍使用明火取暖、做饭,村舍建筑耐火等级较低,可燃柴草堆垛密集,稍有疏忽,极易引发火烧连营的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奎屯市大风天气火灾预防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风天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新政办发〔2017〕5号)要求,现发布“禁火令”。

一、禁火期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25年3月18日-2025年6月30日),凡风力在5级以上(含5级) 的大风天气均实行禁火,任何单位、个人严禁在室外使用明火。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必须报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市消防救援大队同意,在确保防火、灭火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方可动用明火。

二、禁火范围

奎屯市辖区内棉花库(站)、木材加工厂原料堆场、可燃物资仓库、耐火等级低且人员密集的(10户以上)住宅区、棚户区、草场、苇场、林区、易燃易爆场所、集贸市场、商场、公共娱乐场所、施工现场等易引发火灾的场所及其周边1公里范围内,大风天气禁止动用明火。

三、防范措施

1.遇大风天气,“禁火令”即启动实施,奎屯市融媒体中心应根据天气预报情况及时播报“禁火令”有关内容。

2.耐火等级较低的棚户区、住宅区,棉花、木材、芦苇、秸秆、粮食等易燃可燃物资集中的仓库、堆场周围500米范围内,严禁使用明火作业或焚烧物品、垃圾;

3.严禁在室外使用明火做饭,或在室内使用带有室外烟囱易产生飞火的炉灶做饭、取暖;

4.严禁在室外乱丢乱倒烟头、炉灰等各类火种;

5.严禁在田间地头烧荒及烧灰积肥;

6.严禁小孩玩火、燃放烟花爆竹;

7.严禁在坟头烧香、烧纸、燃放爆竹;

8.严禁野炊、烤火等行为。

四、监督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禁火令行为、火灾隐患或火情,应视情立即拨打12345举报投诉电话或110、119报警电话,报告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奎屯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

来源:奎屯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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