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在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月14日上午,原阳县法院在原阳县文化艺术中心参加了“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在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月14日上午,原阳县法院在原阳县文化艺术中心参加了“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您的权益,我们保护。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只是原阳法院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一个阶段性举措。未来,原阳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知识传播到更广泛的群体中。
来源:平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