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例 AIGC 案:AI 创作版权有了新解-北京四海龙知识产权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3-17 23:46 1

摘要:在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下,生成式人工智能已广泛渗透至各个领域,随之而来的 AI 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近期,江苏首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纠纷案尘埃落定,该案判决明确:体现 “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 的 AI 生成内容受著作权保护,这一裁决意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下,生成式人工智能已广泛渗透至各个领域,随之而来的 AI 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近期,江苏首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纠纷案尘埃落定,该案判决明确:体现 “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 的 AI 生成内容受著作权保护,这一裁决意义深远。

这起案件中,原告林某于 2023 年 2 月使用人工智能软件 Midjourney,通过多次输入提示词进行 “文生图” 创作,生成 “夜晚东方明珠边爱心气球” 的图片,并在迭代过程中利用图片处理软件手动修改,最终完成作品《伴心》,还在国家版权局进行了美术作品登记。然而,2023 年 11 月,杭州某技术公司在社交平台发布的爱心气球模组安装视频及图片,与《伴心》高度相似;常熟某房地产公司不仅在微信推文中使用该相似图片,还在商业区湖面建造半个爱心气球的立体装置。林某认为自身著作权被侵犯,遂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时,审查了案涉 AI 软件用户协议,确认使用软件服务生成的图片作品资产及其权利归用户所有。同时,当庭登录创作平台,对登录过程、用户信息以及提示词修改等图片迭代过程进行审查。最终判定,林某对提示词的修改以及对图片细节设计的调整,体现了其独特的选择与安排,生成的平面图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两被告未经许可传播该图片构成侵权,但林某的著作权仅限定于该图片,房地产公司以 “爱心” 为基础建造实体装置的行为不属于侵权。最终,法院判决侵权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林某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 1 万元。

从法律层面看,此案丰富了相关法律实践与理论,进一步厘清了使用人工智能创作时,作品能否获得著作权的关键标准,为后续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从产业角度而言,确立的 “过程控制 + 结果独创” 双重标准,为 AIGC 驱动的新兴创意产业提供了稳定的合规预期,有利于激发企业与个人在 AI 领域的创作热情,推动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这一案件的判决,无疑是在 AI 技术与法律规则碰撞的浪潮中,为界定 AI 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归属树立了重要标杆 。

来源:二十四载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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