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检察】暖春普法! 全心“权益”护民生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3-17 23:26 2

摘要:三月春风拂青绿,法治阳光暖人心。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丹东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普法活动,以典型案例释法说理,用专业解读传递力量,暖心守护百姓权益,让公平正义落地生根。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三月春风拂青绿,法治阳光暖人心。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丹东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普法活动,以典型案例释法说理,用专业解读传递力量,暖心守护百姓权益,让公平正义落地生根。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3月15日,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消费者协会在万达广场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活动,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参与单位之一,通过趣味普法、现场答疑等形式,为市民送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指南”,让维权知识“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

活动现场,丹东市检察院通过“互动普法、答疑解惑、征集线索”三个模块,利用漫画展板、播放短视频等形式,向市民直观讲解《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中“十倍赔偿”“七日无理由退货”等实用条款,帮助群众快速掌握维权“关键招”,并结合真实场景,教市民识别“套路”。

“每一条举报都是守护民生的重要力量!”检察官现场号召市民化身“公益诉讼情报员”,并呼吁,若发现超市售卖过期食品、药店违规经营、餐馆后厨卫生不达标等问题,都可以通过正规流程向检察机关反映,检察机关将对线索逐一核实,符合立案条件的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整改,共同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东港市人民检察院

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用眼安全,此前,东港市人民检察院运用大数据开展隐形眼镜安全专项监督,通过调查取证向有责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规范经营行为,行政机关对4家店铺立案查处,对1家店铺补办经营资质。在315来临之际,办案人员对案件开展回头看,同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深入眼镜店、美妆店等店铺开展普法,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网络餐饮服务、医疗药品安全等领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多元化履职方式,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该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部分药店存在从无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情况。随即,该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对相关药房依法进行了处置,在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辖区药品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和频次,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切实履行药品监管职责。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

3月14日,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对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停业整顿的辖区某饭店进行了全面回访检查。回访中,检察官重点对饭店的食材采购渠道、加工流程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检查,确保其经营行为依法合规,不再触碰法律红线。检察官还向饭店经营者进行了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并鼓励经营者要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用实际行动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

3月14日,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来到汤池镇集贤集市上,精心设置咨询台,悬挂起醒目的横幅,向过往群众细致宣传常见的食品药品安全、网络购物维权、老年人保健品诈骗、妇女权益保护等多个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条文和典型案例,让群众看得明白、记得清楚,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

3月13日,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走进蛤蟆塘大集,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群众送上实用维权指南。活动现场,检察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常见的欺诈消费者行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等内容,告知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渠道和方式,引导群众了解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针对老年群体,干警还结合保健品诈骗、收藏品投资等典型案例,手把手教授防诈技巧,提醒守护“养老钱”。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策划:尚禹彤、陈春旭 编辑:孙艳超

责编:董宇丹 审核:杨铁明

来源: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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