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岚皋县司法局佐龙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为在高铁项目施工中受伤的务工人员陈某争取到42万元合理赔偿,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日,岚皋县司法局佐龙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为在高铁项目施工中受伤的务工人员陈某争取到42万元合理赔偿,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4年7月,陈某在参与某高铁项目建设时不慎受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工伤八级。事故发生后,伤者家属提出70余万元的赔偿要求,而施工方仅同意赔付23万元,双方分歧悬殊。在多次协商未果后,陈某家属向佐龙司法所寻求帮助。
司法所受理该案后,立即着手开展调查。调解员通过查阅病历资料、工资凭证等证据材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计算出法定赔偿数额在41-43万元之间。在首次调解中,调解员采取“以案释法”方式,向家属详细讲解工伤赔偿计算标准,引导其将诉求降至合理范围。
在后续调解中,调解团队创新运用“三步工作法”:“背靠背”疏导,分头做思想工作,向企业阐明法律责任,向家属分析诉讼风险。“点对点”核算,逐项列明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赔偿明细。“心贴心”沟通,结合陈某家庭实际困难进行人性化调解。当双方在41.3万与43万的赔偿上僵持不下时,调解员抓住“1.7万元差额”这个关键点,一方面建议企业考虑伤者后续康复费用,另一方面劝导家属体谅企业难处。经过三轮调解,最终促成双方以42万元达成协议,并同步完成司法确认程序。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佐龙司法所所长表示。该所今年以来已成功调解各类纠纷25起,涉及金额8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98%以上。下一步,该所将继续深化“调解+普法”工作模式,通过以案说法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来源:陕西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