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唐代大诗人李白曾多次游历铜陵,留下诸多诗篇,其中《铜官山醉后绝句》“我爱铜官乐,千年为拟还。要须回舞袖,拂尽五松山”多次被用来为地理志载铜官山作注解。铜陵被誉为“中国古铜都”,采冶铜历史上溯商周,绵延三千余年,自汉设“铜官”,时至今日,铜陵主城区仍名为“铜官”
唐代大诗人李白曾多次游历铜陵,留下诸多诗篇,其中《铜官山醉后绝句》“我爱铜官乐,千年为拟还。要须回舞袖,拂尽五松山”多次被用来为地理志载铜官山作注解。铜陵被誉为“中国古铜都”,采冶铜历史上溯商周,绵延三千余年,自汉设“铜官”,时至今日,铜陵主城区仍名为“铜官”,有山称“铜官山”。铜官之名两千载,名官,名冶,名场,名山,名渚,名镇,名县,名区,如炉火不熄,见证着铜陵悠久灿烂的铜文化、铜产业。
西汉时期,铜陵江南地区(今铜官区、义安区、郊区江南区域)属于丹阳郡,班固《汉书》(又称《前汉书》)地理志记载丹阳郡“有铜官”。西汉在丹阳郡设置铜官管理机构当属史实。
《汉书》关于“铜官”的记载
铜官何时设置。现有人著书说,铜官是西汉元封二年设置。其实,《汉书》地理志只是记载丹阳郡更名时间,曰“故鄣郡,属江都,武帝元封二年更名丹阳,属扬州”,以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作为汉置铜官的时间,并不充分。从目前史料记载看,汉置铜官未精确到某帝年号的具体时间,学界推测可能在汉武帝时期,因其推行盐铁官营制度,广设铁官盐官等。
《史记》八书之《平准书》篇,就详细记录了政策推行的背景、动因、决策过程、实施方式(任用盐铁商为官、设置盐铁官机构)以及实施效果。之所以要推进盐铁官营制度,主要是连年对匈奴用兵,耗费巨大,加上治理水患、灾荒等,导致国库空虚,而富商大贾(尤其是盐铁商)利用资源牟取暴利,却“不佐国家之急”,为了解决财政危机,加强中央集权,抑制豪强势力,汉武帝决定将关系国计民生和战略资源的重要产业收归国有。《史记》载“于是以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又载“其明年(元狩四年,即公元前119年),大将军、骠骑大出击胡,得首虏八九万级,……是时财匮,战士颇不得禄矣”,于是“使孔仅、东郭咸阳乘传举行天下盐铁,作官府,除故盐铁家富者为吏”。
《汉书》食货志下篇中,继承了《史记》的内容,并且作了进一步的补充,其中还详细记载实施盐铁官营制度后规范铸钱之事,曰“郡国铸钱,民多奸铸(掺杂掺假)”“专令上林三官(钟官、辨铜、技巧)铸钱”“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铸五铢钱”。根据《史记》《汉书》这些记载,在全国广设盐官、铁官应该是在元狩四年到元狩五年间,而非元封二年。铜官直接监管铜的采、冶之事,直接关系铸钱,当更在此时设立。
《史记》关于设置盐官铁官的记载
铜官设在哪里。《汉书》地理志记载铁官、盐官等,有在郡国下,有在县邑下,有像弘农郡明确指出“有铁官在渑池”,更多则未注明设在哪。丹阳郡“有铜官”,就未明确交代。今有人认为,铜官应在丹阳郡治所宛陵(今宣城)。这是否符合当时设置的实际?根据《史记》和《汉书》记载,东郭咸阳、孔仅向朝廷提的建议是:在产盐、产铁地区设立盐官、铁官,不产铁的县设“小铁官”。唐颜师古在《汉书》食货志下篇对盐官铁官注为“主鬻铸及出纳之处也”。
《续汉书志》补记“凡郡县出盐多者,置盐官,主盐税;出铁多者,置铁官,主鼓铸”。而且,据《史记》《汉书》记载,刚开始盐官铁官都是“除故盐铁家富者为吏”,任命的正是当地经营盐铁致富的商人。铜陵地区,是汉丹阳郡主要产铜区,又临长江交通便捷(古代以水运为主),铜官设在铜陵应该无误。若设在今宣城,远离铜矿开采区,以那时的交通、通讯条件,如何做到有效监管,显然不符合事实逻辑,也与当初朝廷设置铜官、任用“家富者为吏”、监管私采滥铸的初衷不符。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就明确记载“汉有铜官。《舆地志》云:定陵县(东晋时侨置,铜陵属定陵县)铜山者,汉采铜所治也”。
《汉书》中关于设置盐官铁官的记载及颜师古的注解
《续汉书志》关于盐官铁官的记载
唐《元和郡县图志》关于“铜官”的记载
铜官是否唯一。有人对《汉书》地理志记载郡县设有盐官铁官作过统计,全国共设有盐官36个、铁官48个。我未统计,但确实设置盐官、铁官较多,但发现有3个类似专职官员只出现过一次,即丹阳郡有铜官、桂阳郡有金官、蜀郡严道县有木官。是否以此能够判定丹阳郡“有铜官”是全国唯一?其他产铜地区是否也设有铜官?
仔细阅读《汉书》,其地理志记载还有其他地方产金、银、铜,如犍为郡朱提县(今云南昭通)“山出银”、越嶲郡邛都县(今四川西昌)“南山出铜”、豫章郡鄱阳县(今江西鄱阳)“武阳乡右十余里有黄金”等,这些地方虽产金属矿,但并未置金官、铜官、银官;今主要铜矿产区如湖北大冶(西汉属江夏郡)、江西德兴(西汉属豫章郡)等,《汉书》均无记载“有铜官”。由此可见,铜陵地区(原丹阳郡属地)确系西汉时期设置了唯一的铜官,铜陵被誉为“中国古铜都”当之无愧,“铜官”从此与铜陵紧密相连。
《汉书》关于朱提出银、邛都出铜的记载
明嘉靖《铜陵县志》载“东汉置宣城郡,铜地,为南陵县之铜官镇”,明万历《铜陵县志》也如是说。果真东汉设“铜官镇”?谷金琳、朱光中考证编辑的《李白铜官冶五松山》一书中,谷老认为“‘东汉在铜陵县城关镇设置铜官镇’为无稽之谈”。判断为“无稽之谈”,是否有依据?文中没有阐述。此事,真的需要求真溯源,不可有错,以致以讹传讹,贻笑大方。
明嘉靖《铜陵县志》关于“铜官镇”的记载
首先,“东汉置宣城郡,铜地,为南陵县之铜官镇”这句话中郡县设置就错了两处。宣城郡,最早设于晋,而非东汉,东汉时属丹阳郡;南陵县,最早设于南北朝时梁,东汉时属春谷县地。所谓“铜官镇”,其属于的郡县皆错。清乾隆《铜陵县志》就已经指出“晋武帝太康二年始置宣城郡,以石城、临阳、临城属之,宣城郡非汉所设明矣。前志乃云‘东汉置宣城郡,铜地,为南陵县之铜官镇’误矣。且梁分宣城置南陵,唐析南陵地置今铜陵之旧义安,汉时又安得有南陵县耶,亟宜订正”。
清乾隆《铜陵县志》关于东汉设“铜官镇”的辨析
其次,要考察东汉有没有“镇”这一行政区划设置。实际上,东汉时期的行政区划基本沿袭秦与西汉制度,实行郡国并行制,并在后期逐渐形成了三级制:州、郡(国/属国)、县(邑/道/侯国);县以下,有乡、亭(里)、什伍等非完全行政区划性质的基层组织。翻阅《汉书》《后汉书》等古籍,东汉时期确实只有州、郡、县这三级,如《后汉书》载“右荆州刺史部郡七、县邑侯国百一十七”,并没有“镇”这一级行政单位。即使到南北朝时期,也基本沿袭秦制,《宋书》记载刘宋官职设置,县以下也是乡、亭(里)、什伍。“镇”,最初是军事驻防单位。南北朝时期,北魏在北部边境设立军镇(如著名的六镇:沃野镇、怀朔镇等),兼管军民事务,但仍是军事主导,非普遍民政区划。
中晚唐时期,部分内地军镇因驻军形成稳定人口聚集,加之交通便利,逐渐发展出商业集市功能,但此时“镇”还不是标准化的行政区划,如《元和郡县图志》记载仅有州、县、乡,而无“镇”。五代十国时,战乱频繁,地方割据势力强化了对重要据点的控制,一些“镇”的行政职能(户籍、民政)有所增强。但直到北宋初年,国家稳定,经济繁荣,市镇大量涌现,“镇”才被明确置于县之下、乡之上(或与乡平级但功能不同),成为管理特定区域(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基层行政单位。因而,东汉置“铜官镇”显然不可能,是谬误。
《后汉书》关于东汉设县及乡、亭官职的记载
《后汉书》关于东汉行政区划的记载
《元和郡县图志》关于唐行政区划的记载
其三,到底历史上有无“铜官镇”,又何时设立,因何而设。明嘉靖《铜陵县志》云“南唐保太(大)九年,改义安县为铜陵县,移于今江浒即古之铜官镇也”。明朝称“古之铜官镇”,到底年代多久远?翻阅古籍,知名地理志如唐《元和郡县图志》、北宋《太平寰宇记》、南宋《舆地纪胜》等均没有县治移于铜官镇的记载。北宋王存《元丰九域志》载铜陵乡镇设置“五乡,大通、顺安二镇”,并无“铜官镇”,至少在北宋元丰三年(1080年)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铜官镇并没有设立。明万历《池州府志》载“唐末分南陵工山、安定、凤台、丰资、归化置义安县于顺安镇,咸通五年置鹊头镇,南唐保大九年改义安为铜陵县徙铜官镇”。这里面讲了三个“镇”,顺安镇、鹊头镇、铜官镇。“顺安镇”应指府志编撰当时当地的称谓。
府志提到“鹊头镇”,就很有意思了。咸通五年,即公元864年,为晚唐唐懿宗时期,鄙人《春秋鹊岸今何在》一文中曾就铜陵鹊头山为古代南北争战之战略要地进行过阐述,晚唐设鹊头镇,实为军事性质的“镇”。南唐为五代十国战乱频繁时期,其时之“镇”,当也主要属军事性质。有没有一种可能,五代十国时期废鹊头镇而设“铜官镇”(鹊头镇与铜官镇近在咫尺,按理不可能设两个镇),仍属军事意义上的“镇”,但又同时监管重要战略物资铜矿的开采和冶炼,故名“铜官镇”?此地临江,交通便捷,又近铜官山等铜矿产区,极有可能就是西汉铜官及后世铜官冶的监所之所在,鹊头镇兵、铜官监冶,合署而建铜官镇,后又进一步加强管理,南唐而移县治于铜官镇,或比较符合当时实际。惜古时方志对乡镇一级的记载太过匮乏,以致今人多此困惑。
《元丰九域志》关于铜陵县区划设置的记载
明万历《池州府志》关于铜陵县的记载
综上分析,难怪谷金琳老先生说东汉置铜官镇是“无稽之谈”,史实果真如此,望今人不再以讹传讹,“东汉置铜官镇”可以休矣。
铜官山,是否因汉设“铜官”而得名,又是何时称为“铜官山”?《汉书》《后汉书》《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唐书》《南唐书》《宋史》《元史》等均无记载。唐《元和郡县图志》、北宋《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南宋《舆地纪胜》《舆地广记》等唐宋地理志均记载为利国山,而未称“铜官山”。
元朝志书多散失,唯一留下完整的地理总志《圣朝混一方舆胜览》与南宋《方舆胜览》同,只有“五松山”而无“铜官山”的记载。明朝天顺五年,即1461年,官修《大明一统志》已有铜官山的记载,“铜官山在铜陵县南一十里,又名利国山,有泉源,冬夏不竭,可以浸铁烹铜,旧尝于此置铜官场。李白诗,我爱铜官乐,千年未拟还”。明正德《池州府志》载“铜官山在县南十里,旧名利国山,有泉,冬夏不竭,可以浸铁烹铜,因改为铜官山,尝于此置场。李白诗:我爱铜官乐,千年未拟还”。明嘉靖、万历《铜陵县志》均云“铜官山在五松南,昔取铜赋,南唐封利国山,置监于下,后改为铜官场,岁久乏铜,场废”。从明朝各志书看,利国山已改称“铜官山”。
自汉以来的史书、志书考证,唐以前不知其名,唐、五代十国、两宋时期皆称“利国山”,明朝方称“铜官山”。清乾隆《铜陵县志》判曰“铜官山在县南十里,即唐利国山”。
《大明一统志》关于铜官山的记载
明正德《池州府志》关于铜官山的记载
再从唐宋时期的文学作品考证一下。或许有人会说,李白不是有诗名为《铜官山醉后绝句》吗?唐朝应该有“铜官山”这个名称啊!然而,明嘉靖《铜陵县志》艺文志载此诗归于“题咏”类诗篇,诗名为《题五松山》;清乾隆《铜陵县志》艺文志载此诗,诗名又为《五松山》。南宋祝穆《方舆胜览》、元朝《圣朝混一方舆胜览》均是在“五松山”下注录李白这首诗,并无诗名。但,南宋史容《山谷外集诗注》收录黄庭坚的诗作《阻水泊舟竹山下》注为“五松山在铜陵西五里,太白铜官山诗:我爱铜官乐,千年未拟还。要须回袖舞,拂尽五松山”;元萧士赟《分类补注李太白诗》收录此诗,即名《铜官山醉后绝句》;此后,明版《李翰林集》、清乾隆王琦校注的《李太白全集》均收录此诗,诗名均为《铜官山醉后绝句》。
为何明、清《铜陵县志》要改名为《题五松山》《五松山》,恐编者认为诗中仅有“五松山”,而未见“铜官山”,不能把诗中的“铜官”等同于“铜官山”。到底李白此诗的诗名是什么?收录李白诗作的最早文集唐魏颢的《李翰林集》和李阳冰的《草堂集》均已散失,已无从见原貌。从后世宋、元、明、清出版的文集看,多认可《铜官山醉后绝句》这一诗名,也从中窥见“铜官山”之名早已有之。
(另:元代贡奎诗作《铜官山》,直接以“铜官山”为诗名,收录在其文集《贡文靖云林集》中。而北宋梅尧臣诗作《铜官山》,诗名应为清乾隆《铜陵县志》艺文志收录时编者改的,实际诗名为《铜坑》,收录在其文集《宛陵先生文集》中)
南宋《山谷外集诗注》关于李白铜官山诗的记载
元萧士赟《分类补注李太白诗》收录《铜官山醉后绝句》
综上史书、志书和文集看:唐宋时期,官方称“利国山”,民间还称“铜官山”。至于何时始名“铜官山”,史料记载不详,只能推测,按理应在汉置铜官之后,或民间就有了这个称谓。古以“铜官”名山,今又曾以山名市、区。“铜官山市”,1956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准设置,存续时间较短,于1958年9月5日即被废,更名为铜陵市;“铜官山区”,最早设置于1954年3月,几经设废,最终于2015年10月与狮子山区合并而废,更名为铜官区。
“冶”“场”何时设置。西汉置“铜官”,到东汉就发生了变化,据《后汉书》记载,已改设“金曹掾史”主管货币盐铁之事。据《三国志》记载,三国时曹魏设“监冶谒者”专门执掌冶铁事务;又据《宋书》记载“江南诸郡县有铁者或置冶令,或置丞,多是吴所置”,说明东吴实际已置“冶”掌管冶铁事务。由此可见,“冶”作为管冶铸事务的管理机构从三国时期的东吴就已开始设置。此后,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宋均设“冶”管理冶铸之事。晋朝,《晋书》记载“卫尉统武库、公车、卫士、诸冶等”,后世《宋书》更为详细记载“卫尉,晋,江右掌冶铸,领冶令三十九户,五千三百五十冶皆在江北,而江南唯有梅根及冶塘二冶,皆属扬州,不属卫尉”,不仅记载晋朝设“冶”,更明确记载“江南唯有梅根及冶塘二冶”。
南北朝时期,《宋书》《南齐书》都记载设“东冶令、南冶令”。隋朝,《隋书》记载由太府寺统管诸冶,并在少府监下设“掌冶署令”。唐朝,《唐书》百官志记载在少府监下分设“掌冶署令”“诸冶监”“诸铸钱监”,“掌冶署令”掌熔铸铜铁器物、“诸冶监”掌铸铜铁之事、“诸铸钱监”掌铸钱;《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凡银铜铁锡之冶一百六十八。陕、宣、润、饶、衢、信六州,银冶五十八,铜冶九十六”。五代十国时期,两部《南唐书》均无百官志,无确切记载设冶、监机构,但人物传记中有记载冶炼铸钱之事。
宋代,《宋史》职官志记载在诸州设“铸钱监”监管铸钱,并设“提举坑冶司”统管江淮以南诸路的矿冶铸钱事务;其食货志还载宋初“坑冶凡金银铜铁铅锡监冶场务二百有一”,其中“铜产三十五场、一务”,又载“诸州坑冶二百七十一”,其中“铜之冶四十六”,并载到北宋钦宗继位铜冶已达一百零九所。由此,到宋代,明确出现了“场”作为矿产开采场地的记载。
《后汉书》关于金曹掾史的记载
《宋书》关于晋置冶的记载
《唐书》关于掌冶署令、诸冶监、诸铸钱监的记载
《新唐书》关于诸冶设置数的记载
《宋史》关于坑冶监冶场务数的记载
“铜官冶”“铜官场”的设置。明嘉靖《铜陵县志》载“南朝,铜地具属宣城郡南陵县,齐梁时置冶炼铜,立场于铜官山下,去镇十里”。据这段县志记载,南北朝时期就置冶设场炼铜。此时,是否冶为“铜官冶”、场为“铜官场”?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载“铜陵县自齐梁之代,为梅根冶烹铜铁”,《宋书》则明确记载“江南唯梅根及冶塘二冶”,可见,南北朝时,刘宋就已经置冶炼铜,不过此时并非“铜官冶”,而是“梅根冶”。《太平寰宇记》又载“《庚子山▪枯树赋》云:东南以梅根作冶。地元管石埭(碌)、法门两场,隋升法门为义安县”,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认为“《寰宇记》梅根监领法门、石埭二场,此即法门场,后为铜官镇”,据此,此时“场”应为“法门场”,而非“铜官场”。
“铜官冶”“铜官场”何时设置?首先,看“铜官冶”。据北宋欧阳修撰《新唐书》载南陵县“后析置义安县,又废义安为铜官冶”,“铜官冶”应该是唐朝后期所置。其次,看“铜官场”。《大明一统志》记载铜官山“旧尝于此置铜官场”。明嘉靖《铜陵县志》记载“铜官山,在五松南,昔取铜赋,南唐封利国山,置监于下,后改为铜官场,岁久乏铜,场废”,以此记载,“铜官场”当在南唐时设置。但此县志明显有误,“利国山”早在唐朝就封为此名,而非到南唐,唐朝是否置“铜官场”冶铜?唐《元和郡县图志》记载“利国山在县(南陵)西一百十里出铜供梅根监。梅根并宛陵监每岁共铸钱五万贯”,北宋《太平寰宇记》也载“在县(铜陵)南十里出铜以供梅根监”,《新唐书》记载“南陵有梅根、宛陵二监”,虽都未明确说设“铜官场”,但确定在铜官山采冶铜以供梅根监铸钱。《宋史》始有明确记载设坑冶之“场”,记载饶州等八州设有坑冶铜产三十五场,但未见记载池州设坑冶铜场,诚如县志记载南唐时因乏铜而场废,宋初很可能也未有“铜官场”。宋后期,因发现新矿坑再设场或有可能,因池州设有“永丰监”铸铜钱,而铜陵地区是池州府管辖区域内的主要产铜地。
(另:清乾隆《江南通志》载“在铜陵县铜官山,唐置铜官场,宋置利国监,后以铜乏废”有误。宋置“利国监”乃在徐州,并非在铜陵。《宋史》明确记载:徐州“监二,宝丰铸铜钱,利国主铁冶”,而铜陵所在池州“监一,永丰铸铜钱”。)
《太平寰宇记》关于铜官冶的记载
《新唐书》关于铜官冶的记载
《大明一统志》关于铜官山设铜官场的记载
明嘉靖《铜陵县志》关于铜官山设铜官场的记载
《资治通鉴》记载,唐文德元年(888年),杨行密欲攻打占据宣州的赵锽,袁袭向杨行密建议:“公宜卑辞厚币,说和州孙端、上元张雄,使自采石济江侵其境,彼必来逆战,公自铜官济江会之,破锽必矣。”元胡三省注“今池州东北一百四十里,铜陵县有铜官渚”。以胡三省注,元朝临铜陵县江中有一小洲,名曰“铜官渚”。然而,后世地理志均无铜陵有“铜官渚”的记载,恐因长江江洲的变化而变迁、消失。
《资治通鉴》关于铜官渚的记载
铜官县?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载“隋升法门为义安县,又废,入铜官冶,后改为铜官县,属宣州”,此记载中有“铜官县”。又,北宋黄庭坚有诗《铜官县望五松山集句》,诗名中有“铜官县”;其另一首《阻水泊舟竹山下》诗句“北风几日铜官县,欲过五松无主人”中,也有“铜官县”。然而,查阅其他史书、志书,均无记载曾有过“铜官县”的县名,仅有唐置“义安县”,五代南唐改置“铜陵县”。北宋乐史、黄庭坚何以称铜陵县为“铜官县”?笔者认为,铜陵县与“铜官县”的关联源于县治铜官镇的历史地位,而非县名变更。南唐时期设立铜陵县时,县治迁至铜官镇,使二者在地理与经济上深度绑定,但县名始终未改。“铜官县”应该是民间的口头称谓,而非官方县名,但也足见“铜官”之深入人心,嵌入铜陵人的情感记忆。
黄庭坚《铜官县望五松山集句》
铜官区。2015年10月,因区划调整,原铜官山区与狮子山区合并,设置铜官区。今铜官区,是铜陵的主城区。
综上所述,自西汉设铜官以来,两千多年,“铜官”之名延续至今,深深根植于铜陵江南地区这片热土,也奠定了铜陵“中国古铜都”的历史地位。特色鲜明的铜文化滋养着这片土地。传承弘扬好铜文化是我们应有的担当和使命,我们应以更大的作为推动铜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打造更加靓丽的铜文化城市名片。
来源:大美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