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7岁男孩盗用母亲身份打赏30万元”;陕西男子打赏女主播27万元引发家庭危机;北京女孩3天花光父亲积蓄近10万……近年来,因直播打赏引发的各类法律纠纷持续攀升,涉及未成年人高额消费、夫妻共同财产擅自处置、主播诱导打赏等多重矛盾。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楼纯
“17岁男孩盗用母亲身份打赏30万元”;陕西男子打赏女主播27万元引发家庭危机;北京女孩3天花光父亲积蓄近10万……近年来,因直播打赏引发的各类法律纠纷持续攀升,涉及未成年人高额消费、夫妻共同财产擅自处置、主播诱导打赏等多重矛盾。
“行业在高速扩张的同时,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诱导性非理性消费等问题也越来越多暴露出来。”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建议,“‘诱导打赏’‘数据造假’等行为需要有明确的法规约束禁止。”
皮剑龙说,要推动《网络直播行业管理条例》专项立法,细化主播行为规范、平台责任清单及用户权益保护条款,明确主播行为边界。还应强化平台主体责任,构建全链条监管。对违规账号实施“熔断”机制,如封禁直播权限72小时。
“可以建立用户消费冷静期,设置单日打赏上限,对单笔超过500元或单日累计超2000元的打赏,触发24小时延迟到账,允许用户无条件撤回。”
面对流量造假现象,皮剑龙建议,推行“流量透明化”工程,强制平台公开直播间真实在线人数、打赏来源及商品销售数据,接入第三方审计机构核查。此外,对未成年人也应该设置防沉迷的防火墙,“成年人账号禁止打赏、充值,监护人可一键开启‘青少年模式’,屏蔽高风险内容。设立未成年人维权基金,对因直播遭受经济损失的未成年人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和先行赔付。”皮剑龙说。
直播打赏纠纷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平台自律、用户理性、法律完善、社会共治的有机结合,唯有多方形成合力,才能既保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又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