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可以自由约定的6大事项?

B站影视 2025-01-17 16:12 3

摘要:本文仅指签订合伙合同并未进行工商登记的合伙事项,如果已经进行工商登记,则应适用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

本文仅指签订合伙合同并未进行工商登记的合伙事项,如果已经进行工商登记,则应适用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

问:什么是合伙合同?

答: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问:对合伙事项作出决定可以搞一言堂吗?

答: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其他非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可以提出异议,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问:合伙人执行合伙事项可以请求支付报酬吗?

答:合伙人不得因执行合伙事务而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问:可以约定利润分大头,亏损分担小头吗?

答: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注:如果约定保底收益或者只享收益不担风险,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借贷关系,而非合伙关系。

问:可以约定合伙份额随意转让吗?

答: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问:合伙份额可以继承吗?

答:合伙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的,合伙合同终止;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合伙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最后:虽然可以对合伙合同进行自由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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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樱野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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