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事件,律师一句话问懵法官:天黑后,你还敢去现场吗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1-17 08:00 1

摘要:下午三点,申某去打水,路边一只拴着的土狗突然扑过来,左腿被咬,踢开后右腿也被蹭伤。

晚上七点,村口没有路灯,院子里只剩下黑压压的一片。

这时有人砸门、踹锁、冲进来,老人被拽翻在地,屋里一片乱喊。

你会怎么做?

事发在山西长治,正月初二。

下午三点,申某去打水,路边一只拴着的土狗突然扑过来,左腿被咬,踢开后右腿也被蹭伤。

他怒火上头,把狗摔死了。

本想找邻居沟通赔偿,联系不上,便报警。

谁也没想到,当天晚上事情彻底变了味。

七点左右,狗主人一家带着人上门,砸玻璃,踹门进院。

申某的父亲被围着打,母亲上前劝也被推搡。

混乱中,申红良退到窗边,窗台上有把平时杀鱼的刀,他抓起就挥。

几个人受伤,其中郭勇刚伤在要害,左股动脉断裂,送医后不幸去世。

这不是一个“狗咬人”的轻描淡写。

它撞上的是家门与人身安全的红线。

后续进展也不轻:赵某晖、韩某、刘某伟因非法侵入住宅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方以故意伤害罪起诉申红良,但同时认可对韩某造成的重伤属于正当防卫;庭审辩论的焦点落在“防卫还是过当”。

申红良的辩护律师李圣没有堆法律条文,只抛了一句话:“法官,能不能晚上七点,天黑了去现场看看?”

这句话刺耳,却扎在了要害。

农村的夜是另一种世界。

没有路灯、没有照明,连自家手指都看不清。

你在墙角,人群逼近,老父母在哭喊,玻璃碎了一地,门被踹开。

你不知道下一秒对方是推搡还是抡拳,是继续冲进屋还是拽人出院。

案卷里的照片都是白天拍的,阳光下的院子干净、敞亮、毫无压迫感。

但那不是当时的现场。

很多人这次站在申家这边,并不是因为谁死就有理,而是因为一种熟悉的恐惧:法律是否真的能看见黑暗里的那一秒?

这些年,公众对“正当防卫”的期待一次次被点燃。

昆山路怒案的定性曾让社会看到“制止不法侵害”不是口号;类似的指导性案例也在强调,面对非法侵入住宅、多人暴力,防卫不应苛责。

但每到真刀真枪的场景,分寸仍旧是难题。

白天讨论得再清楚,到了夜里,人的判断会被恐惧裹挟,动作也会变得本能。

此案有几个关键节点不该被忽略。

其一,上门打砸、非法入侵,先把冲突从“狗”推到了“人”。

其二,老人遭围殴,家人处在即时的危险里。

其三,刀是眼前的工具,防卫的启动不是预设好的剧本。

其四,检方已认可其中一处伤害属于正当防卫,这说明“当时存在不法侵害”的事实并不模糊。

剩下的,是如何判断力度与持续时间。

有人问,为什么不报警等警察?

实际上前半程他们已经报过警,而且从砸门到冲进院子,再到扭打,可能只是一两分钟。

你要在这个时间差里做出精准的法学院答案,几乎是不可能的。

还有人质疑,为什么不只打不致命部位?

在多人近身纠缠下,手和刀都在晃,谁能保证每一下落点都在法律建议的“安全区域”?

这些质疑不是没有价值,但站在黑暗的院子里,它们显得疏离。

更值得看的是那句请求:去夜里看。

法律是讲证据的,但证据不该只是纸面。

实地勘查不该止于白天的补拍;时间、光线、布局、声音传播,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人的感知,进而影响对“防卫必要性”的判断。

法庭要判断的不只是伤口,更是那一刻的处境。

城市的经验很容易盖住乡村的常识,许多案子的误差就是从这里长出来的。

“错不在狗死,而在人狂。”这句话有些狠,但也直指矛盾核心。

狗的命值钱吗?

值钱。

但人家门是底线,老人被打是底线。

冲破底线的人,先把局面推向了不可控。

把所有后果都压在防卫者的分寸上,是现实中最轻省也最不公平的要求。

防卫当然有边界,侵害一旦停止就不应再加力,这是法理。

但在当晚那样的场景,停止与继续没有明确的线,它是一条晃动的影子。

这起案子之所以让人揪心,是因为它让人想到自己家门口。

很多农村都没装路灯,很多院子窗台上确实放着杀鱼刀,很多父母年纪都不小,很多冲突解释不清就上手。

普通人不敢把命运寄托在他人克制上,只希望法律别在最紧要的时刻苛责本能。

如果要说盼望,也就两点。

庭审能看到夜的真实,判决能给出清楚的边界。

不是给某一方递台阶,而是让后来者知道,什么是家门的红线,什么是防卫的尺度。

让人心里有数,遇到黑夜也能踩住地面。

然后各家都把门修好,狗看住,架远离。

谁都不想再走到那一步。

来源:一个人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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