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人民法院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指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9月16日至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人民法院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指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9月16日至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调研组在吉林法院调研,与当地三级法院干警交流贯彻落实《意见》部署要求的务实举措,并提出三点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把上级法院监督指导的法定职责落实落细;把队伍建设始终抓得很紧很紧。如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张军院长在吉林法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跟上、适应、落实《意见》的部署要求,做实定分止争?本栏目特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撰写评论文章,敬请关注。
切实践行“做实定分止争”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徐家新
定分止争是司法的重要功能与价值。《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近两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多次对定分止争作出深刻阐释。9月16日至18日,张军院长在吉林调研时,对吉林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吉林法院审判质效已处于全国法院的第一方阵,并围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跟上、适应、落实《意见》的部署要求,推动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张军院长在吉林法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聚焦当前与“做实定分止争”不适应的突出问题,研究出台了《全流程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实施办法(试行)》,并提出把“做实定分止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吉林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主题,引领和推动吉林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刻理解提出“做实定分止争”这一命题的重大意义。把“做实定分止争”确立为审判执行工作主题,不是简单的理念倡导,而是基于司法功能、社会治理、群众需求和法院发展的必然选择。
从政治维度看,“做实定分止争”是贯彻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工作目标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定分止争的成效,最终要以群众是否感受到公平正义来检验。
从治理维度看,“做实定分止争”是筑牢矛盾纠纷化解根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保障,也是司法参与社会治理、守护社会秩序的核心作用体现。它通过依法“定分”,明确权利义务边界,通过实质“止争”,化解矛盾根源,避免纠纷升级,从源头上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倒逼法院加强外部联动,凝聚治理合力,推动形成非诉在前、诉讼断后的分层递进解纷格局,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从民生维度看,“做实定分止争”是回应民生期待、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重要体现,也是问题能解决、不用多折腾的实在保障,更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司法领域的具体实践。它能通过先行调解减少群众诉讼成本,通过审判时精准“定分”、执行时高效兑现,避免陷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判了纠纷没了结”的困境,通过化解群众“心结”,避免矛盾升级,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从发展维度看,“做实定分止争”是法院缓解办案压力、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跳出“被动办案”、缓解当下办案压力的迫切需要,更是长远提升司法效能的必然选择。
从“控增量”来看,通过源头预防、多元调解等方式,有助于避免“一案衍生多案”的压力循环。从“提质量”来看,它将会带动审判质量管理指标的有效提升,进而推动审判工作实现由“效率型”向“效益型”实质转型。
二是树立符合“定分止争”工作规律的审判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影响司法工作的价值取向与实践效果。要深刻把握“定分止争”工作规律,将现代化审判理念融入每一起案件、每一个环节中。
首先,要树牢“全流程”理念。定分止争不仅覆盖前端治理、立案、先行调解、审判、执行多个环节,还应当自觉将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全流程的重要一环。要改变以往将涉诉信访工作视为“多余工作”的错误认识,以系统观念将信访工作嵌入解纷全周期全流程,推动立案—调解—审判—执行—信访全链条实质解纷,不让纠纷在任何一个环节断档、脱节、卡壳、跑偏。
其次,要树牢“最后一道程序”理念。以高度负责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不让矛盾因处置不当进入后续程序。将“调解优先”贯穿到审判程序中,坚持“能调尽调”,减少当事人诉累,实现止争目标。突出以一审、初访为中心,压实基层法院“做实定分止争”的责任,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法院一审、初访环节,避免矛盾上交、案生案,防止矛盾激化,给后续处理带来更大困扰。
再次,要树牢“前后端协同贯通”理念。将定分止争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绝不能各管一段,搞环节割裂。前端要管后端,从案件入口就谋“止争”。先行调解要考虑履行可行性,避免“调而不履”;立案阶段要做好诉讼指引与风险提示,主动引导先行调解,把小矛盾拦在源头;审判阶段既要精准定分,明确权利义务,更要预判执行风险,让判决既合法又可执行;执行阶段要衔接审判初衷,通过释法与强制结合,推动权益兑现。后端要想前端,善于通过复盘发现前端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最后,要树牢“穿透性”理念。善于透过案件表象,厘清案件背后的复杂因素特别是政治因素,真正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民生小案连着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是众多的民生小案累积起党的执政基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看待民生小案,对当事人诉求作认真分析,弄清表面诉求背后的真正意图,对案件处理结果的多种可能性作认真分析,形成更合理的解纷方案,并善于勤于运用法答网、案例库辅助办案、释法明理,防止案件审理“一判了之”,判后释明浮于表面。
三是构建“做实定分止争”的配套制度体系。我们要以打通堵点、补齐漏洞、强化保障为目标,推动构建系统完备、运转高效的全流程实质解纷体系。
首先,要以制度建设“明指引”。吉林高院出台的实施办法是近年来全省法院“做实定分止争”相关制度的集大成,为全流程实质解纷提供了全面指引,在落实中还需持续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不断完善相关配套保障机制,打通全流程实质解纷堵点,补齐管理漏洞。通过落实源头预防化解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关口前移,筑牢“止争”第一道防线。通过完善分层过滤止争机制,以一审为中心,筑牢上诉和申诉申请再审“源头防线”。通过完善判后闭环兜底机制,打破“裁判即终点”的局限,将工作延伸至判决生效后,守住“止争”最后关口。
其次,要以考核评价“树导向”。将“管案”与“管人”相结合,以“实质解纷”为评价标准,将“止争效果”纳入法院、部门和法官干警日常履职评价体系,以考核“指挥棒”引导司法理念转变,提升工作效能。增加先行调解率、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申诉申请再审率、“案-件比”、“案-访比”等体现实质解纷效果指标的权重,将考核导向从“办了多少案”转向“解了多少纷”,从根源上防止“重结案、轻化解”。建立法官实质解纷正反保障机制,在强化正向激励的同时,建立反向制约处罚机制,对办理同类案件的法官办案质效进行科学横向比较和业绩评价。
最后,要以作风建设“强保障”。“做实定分止争”对作风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实践中要禁止使用“你去上诉”“你去上访”等工作忌语,避免因不当言行引发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质疑,引发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损害司法公信力,以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通过巩固深入学习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良好的作风为切实“做实定分止争”提供保障。
“做实定分止争”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重要责任,也是每一起案件都应当孜孜以求的目标。它不是简单的办案结案,而是司法工作的初心所在、使命所系。我们将认真落实张军院长在吉林法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继续念好“跟上、适应、落实”六字诀,切实践行“做实定分止争”,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引领和推动全省法院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前沿法评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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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五周年。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集中展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成效,人民法院报二版开设重要评论栏目“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前沿法评”。本栏目立足时代前沿、法治前沿,聚焦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紧密结合国家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工作部署、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等,邀请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及时撰文进行评论发声,大力弘扬和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助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汇聚智识力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敬请关注!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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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