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屏幕上的文档卡在一个该死的转折点上,我的主角,一个应该英明神武的侦探,已经对着一根头发思考了三千字,还没想出个所以然。
门铃响的时候,我正窝在沙发里,对着一碗快要泡烂的泡面发愁。
屏幕上的文档卡在一个该死的转折点上,我的主角,一个应该英明神武的侦探,已经对着一根头发思考了三千字,还没想出个所以然。
我烦躁地抓了抓头发,以为是催稿的编辑杀上门来了。
但猫眼外,站着的却是我的邻居,林蔓。
她就住我对门,搬来小半年了,我们只在电梯里见过几次,点点头,说一句“你好”,或者“今天天气不错”。
她很漂亮,不是那种有攻击性的美,而是像山泉,清澈、安静,让人看着就觉得舒服。
此刻,她穿着一身米白色的居家服,长发松松地挽着,手里却提着一瓶红酒。
酒是那种超市里最常见的牌子,几十块钱一瓶,标签都有些磨损了。
我拉开门,一股混杂着清淡沐浴露香气和微凉夜风的味道涌了进来,瞬间冲淡了我房间里泡面的味道。
“有事吗?”我问,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像一个刚从文字地狱里爬出来的野人。
她举了举手里的红酒,对我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点犹豫和恳求。
“能不能……请你喝一杯?”
我的大脑瞬间当机。
这是什么情况?深夜,美女,红酒。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一件洗得发白的旧T恤,一条满是褶皱的大裤衩,脚上还趿拉着一双人字拖。
这形象,实在跟任何浪漫故事都搭不上边。
我迟疑地让开身子,她走了进来,很自然地脱下拖鞋,光着脚踩在我那并不算干净的地板上。
她的脚很白,脚趾圆润,像剥了壳的荔枝。
我的猫,“拿铁”,从卧室里溜达出来,好奇地在她脚边蹭了蹭,然后高冷地走开了。
“随便坐。”我指了指那张被我当成饭桌、书桌、杂物桌的茶几。
她没坐,而是环顾了一下我的房间。
很乱,书、稿纸、零食袋子堆得到处都是。
她好像并不在意,目光最后落在我那台旧旧的笔记本电脑上。
“你在写东西吗?”
“嗯,一个剧本。”我含糊地回答,顺手把那碗惨不忍睹的泡面推到一边。
她没再追问,而是把红酒放在茶几上,又从自己随身的小布袋里拿出了两个高脚杯。
这让我更迷惑了,她显然是有备而来。
“我……”她开了口,声音很轻,像怕惊扰了什么,“想请你帮个忙。”
“你说。”我心里已经开始盘算,是借钱,还是家里下水道堵了,或者是有老鼠?
她深吸了一口气,像是鼓起了巨大的勇气。
“我想请你,扮演一个人。”
我愣住了。
扮演?
“我看了你的朋友圈,”她指了指手机,“你好像是个编剧,对吧?你应该……很擅长这个。”
我的朋友圈,除了偶尔转发些行业新闻,就是些矫情的句子,配上几张不知所云的风景照。
我实在想不通她是怎么从这些东西里看出我“擅长扮演”的。
“你要我扮演谁?”
“我的……爱人。”
这三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轻飘飘的,却像一块石头砸进了我心里,激起了一圈圈涟الدوامة(涟漪)。
我看着她,她的眼睛很亮,亮得像两颗星星,但星星的深处,藏着一片浓得化不开的雾。
“抱歉,我不太明白。”
她从布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看起来有些年头的木盒子,放在茶几上,推到我面前。
“他叫陈寻。”她说,“我们以前,有很多回忆。但是……我快要记不住了。”
她的声音里带上了一丝颤抖。
“我的记性,越来越差。医生说,是一种病。很多事情,昨天发生的,今天就忘了。那些很久以前的,忘得更快。”
我好像明白了什么,但又觉得匪夷所思。
“所以,你想让我……”
“我想请你,陪我把那些重要的回忆,重新演一遍。”她打开那个木盒子,里面是一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
一张褪色的火车票,一个旧磁带,一片干枯的压花。
“每一样东西,都代表一个场景。我会告诉你,当时发生了什么,他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你只要……照着做就好。”
她看着我,眼神里满是祈求,“我知道这个请求很奇怪,很冒昧。但是,我找不到别人了。我不想……不想把它们全都忘掉。”
空气里,泡面的味道彻底散了,只剩下她身上淡淡的香气和一种难以言喻的悲伤。
我看着她,看着那个装满回忆的盒子,心里某个地方,忽然就软了。
作为一个靠编造故事为生的人,我第一次觉得,真实的故事,原来可以这么沉重。
“为什么是我?”我还是问出了口。
她低下头,轻轻地说:“因为你不认识我,也不认识他。你是个陌生人,是个专业的‘故事讲述者’。你不会问我太多,不会用同情的眼神看我。你只会……帮我完成这个故事。”
她顿了顿,又补充道:“而且,你的侧脸,有点像他。”
我沉默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这个荒唐又心酸的请求。
理智告诉我,应该拒绝。这是一个巨大的麻烦,会把我卷入一个陌生人的复杂情感里。
但情感上,我却无法说出那个“不”字。
她就像一个即将溺水的人,而那个木盒子,是她最后的救命稻草。
我拿起那瓶廉价的红酒,用开瓶器笨拙地打开。
“砰”的一声轻响,像是某种契셔(契约)的开始。
我给她倒了一杯,也给自己倒了一杯。
“好。”我说,“我帮你。”
她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那片雾气仿佛被瞬间吹散,露出了后面清澈的湖水。
“谢谢你。”
她拿起酒杯,和我轻轻碰了一下。
玻璃碰撞的声音,清脆,又带着一丝不真实。
她拿起那张褪色的火车票。
车票是从我们这个城市,去往一个南方小镇的。日期是五年前的夏天。
“这是我们第一次一起旅行。”她的手指轻轻摩挲着车票的边缘,眼神变得很遥远。
“那天,天气很热。火车是绿皮的,没有空调,只有头顶吱呀作响的电风扇。”
她开始描述那个场景,细节清晰得可怕。
空气里汗水和泡面的混合味道,窗外飞速掠过的田野,硬座上一个打鼾的大叔,还有对面一个抱着孩子的年轻妈妈。
她一边说,一边看着我。
“你当时,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就是你现在穿的这种,不过是干净的。”她笑了笑,带着点歉意。
“你给我买了一瓶冰镇的橘子汽水,拉开拉环的时候,‘呲’的一声,我觉得那是全世界最好听的声音。”
她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期待。
我知道,轮到我了。
我站起身,走到冰箱前,里面空空如也,只有一罐可乐。
我拿出来,走到她面前,模仿着她说的样子,拉开了拉环。
“呲——”
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清晰。
我把可乐递给她,学着她描述中陈寻的语气,尽量让声音听起来温柔一点。
“给,解解暑。”
她接过可乐,手指不经意地碰到了我的。
她的手很凉。
她没有喝,只是怔怔地看着手里的可乐罐,仿佛透过它,看到了五年前那个炎热的夏天。
“你还说,”她轻声说,“‘怎么这么容易脸红,像个熟透的苹果’。”
我的脸颊有点发烫。
要我说出这么肉麻的台词,对我这个常年跟悬疑、犯罪题材打交道的人来说,实在是个挑战。
但我看着她的眼睛,那里面有一种近乎破碎的脆弱。
我清了清嗓子,把声音压低。
“怎么这么容易脸-红,”我刻意停顿了一下,模仿那种带着点戏谑的温柔,“像个熟透的苹果。”
她笑了,眼睛弯成了月牙。
那笑容很干净,很纯粹,像五年前那个夏天,没有一丝阴霾。
“对,就是这样。”她喃喃地说,“你就是这样对我说的。”
那个晚上,我们没有再“演”下去。
她只是抱着那罐可乐,小口小口地喝着,给我讲了很多关于陈寻的事。
讲他怎么在大学图书馆里第一次跟她搭讪,讲他怎么为了给她买一张绝版CD跑遍了全城的音像店,讲他怎么在下雨天把唯一的外套脱下来给她,自己淋成了落汤鸡。
她讲得很慢,很细,好像生怕漏掉任何一个细节。
我像一个忠实的听众,偶尔“嗯”一声,或者给她添点酒。
我发现,她说的所有事情,都是快乐的。
那些回忆,像被阳光晒过的被子,温暖,蓬松,带着一股好闻的味道。
但她的病,就像一块乌云,盘旋在这片晴空之上,随时都可能降下暴雨。
她走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她把那个木盒子留在了我这里。
“明天,我们继续,好吗?”她站在门口,回头问我。
我点点头。
门关上后,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看着那半瓶红酒和那个木盒子,久久没有动弹。
我的猫“拿铁”跳上我的膝盖,用头蹭了蹭我的手,好像在安慰我。
我忽然觉得,我接下的,可能不仅仅是一个“扮演”的游戏。
我接下的,是一段正在消失的人生。
第二天,她来得很早。
这次,她没有带酒,而是带了一台很旧的随身听,和一盘磁带。
“今天,我们听歌。”她说。
她把磁带放进随身听里,按下播放键。
一阵“沙沙”的电流声后,一段熟悉的旋律响了起来。
是罗大佑的《恋曲1990》。
“这是他最喜欢的歌。”林蔓坐在地毯上,背靠着沙发,闭上了眼睛。
“那是一个秋天的下午,我们学校的草坪上,铺满了金黄的落叶。他戴着耳机,分了我一只。”
她把一只耳机递给我。
我犹豫了一下,接过来,塞进耳朵里。
苍老而深情的歌声,瞬间灌满了我的耳朵。
“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怎么也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
“那天,你什么话都没说。”她闭着眼睛,轻声说,“我们就那样坐着,听了一整个下午的歌,直到太阳落山。”
我看着她的侧脸,夕阳透过窗户,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她的睫毛很长,微微颤动着,像蝴蝶的翅膀。
我忽然有种冲动,想伸手去触摸那道光。
但我忍住了。
我不是陈寻。
我只是一个蹩脚的演员,一个故事的模仿者。
我们真的就那样坐着,一遍又一遍地听着那盘磁带。
A面听完,翻到B面。B面听完,再翻回A面。
房间里很安静,只有音乐声和我们两个人的呼吸声。
我从来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但那个下午,我却觉得异常平静。
时间仿佛变慢了,慢得像那盘吱呀转动的磁带。
我开始观察她。
她的手边放着一个便签本,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
“早上九点,喂猫。”
“出门记得带钥匙。”
“下午三点,去超市买牛奶。”
“晚上七点,找对门的先生。”
最后一条,被她用红笔圈了起来。
我的心,像被什么东西轻轻地刺了一下。
原来,连来找我这件事,她都需要记下来,才能不忘记。
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磁带转到了最后一首歌。
音乐停了,随身听发出一声轻微的“咔哒”声。
她睁开眼睛,眼神里有些茫然,仿佛刚从一个很长的梦里醒来。
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窗外的晚霞。
“结束了。”她说,声音里带着一丝失落。
“嗯。”
“今天……谢谢你。”她站起身,准备离开。
“林蔓。”我叫住她。
她回过头。
“明天……还继续吗?”我问。
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当然。”
从那天起,我们的“扮演游戏”成了每天的固定节目。
有时候是在我家里,有时候是在她家。
她的家和我这里完全是两个世界。
干净,整洁,充满了生活的气息。
阳台上有几盆长势很好的绿植,书架上摆满了书,墙上挂着几幅她自己画的画。
画上,大多是一个模糊的男性背影,站在海边,或者走在林间小路上。
我知道,那是陈寻。
我们一起“重温”了很多场景。
我们在她家的厨房里,笨拙地学做他最爱吃的可乐鸡翅。
我按照她的指示,把酱油当成了醋,差点毁了整道菜。
她却笑得很开心,说:“对,你当时就是这么笨手笨脚的。”
我们在客厅里,用几把椅子和一条毯子,搭成一个简易的“帐篷”,假装在野外露营。
她告诉我,陈寻曾经答应带她去看星星,但一直没有实现。
我们就躺在那个狭小的“帐篷”里,看着头顶流转的“星空”,她给我讲牛郎织女的故事。
她的声音很轻,很柔,像催眠曲。
我听着听着,竟然真的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身上多了一条薄毯,而她就坐在旁边,静静地看着我。
那一刻,我有些恍惚。
我甚至分不清,自己到底是谁。
是那个每天为稿子发愁的编剧,还是她故事里那个完美的恋人,陈寻。
我开始越来越多地了解陈寻。
我知道他喜欢穿白T恤,喜欢听老歌,喜欢在下雨天看书。
我知道他笑起来的时候,右边嘴角会有一个浅浅的梨涡。
我知道他会在她生病的时候,跑很远的路去给她买她最爱吃的那家粥。
我知道他会在她不开心的时候,用很蹩脚的魔术逗她笑。
他的一切,都来自于林蔓的描述。
他是一个完美的,只存在于记忆里的恋人。
而我,只是一个拙劣的模仿者。
我模仿他的语气,模仿他的动作,甚至模仿他看她的眼神。
我演得越像,心里就越是空虚。
因为我知道,她透过我看的,从来都不是我。
而是那个叫陈寻的男人。
我们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奇怪。
我们像最亲密的恋人一样,分享着彼此的生活。
但我们又像最熟悉的陌生人,绝口不提“我们”的未来。
有时候,我会故意做一些不属于“陈寻”会做的事。
比如,在她描述陈寻给她递水的时候,我递过去一杯热牛奶。
她会愣住,然后轻轻地说:“不对,他给的是水。”
那一刻,我心里会有一种报复般的快感,和一种更深的失落。
我开始害怕打开那个木盒子。
因为每拿出一件东西,就意味着我要更深地沉入陈寻这个角色里。
也意味着,林蔓离真实的、现在的我,又远了一步。
这天,她拿出来的,是一片被压在书里,已经干枯了的银杏叶。
“这是我们去爬山的时候,你捡给我的。”她说。
“那座山,就在我们城市旁边。秋天的时候,满山的银杏叶,特别漂亮。”
她看着我,眼神里带着请求。
“我们……能去一次吗?”
我沉默了。
走出这个房间,去到一个真实的世界里,继续扮演另一个人。
这让我感到恐惧。
在房间里,我们是演员,场景是虚构的。
可是一旦走出去,面对真实的人群,真实的天空,我怕我会彻底迷失。
“我……”我不知道该怎么拒绝。
“求你了。”她说,“我真的很想再去一次。我怕……再不去,就真的想不起来那条路了。”
她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我最终还是答应了。
我们约好第二天一早出发。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一遍又一遍地看着天花板,想象着明天会发生的一切。
我该用什么样的表情,什么样的语气?
我该怎么在人群中,自然地扮演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
我甚至开始在网上搜索陈寻的资料。
但什么都没有。
他就像一个凭空出现的人,只活在林蔓的记忆里。
第二天,我按照她的要求,穿上了一件白色的T恤和一条牛仔裤。
我们在小区门口集合。
她穿了一条淡黄色的连衣裙,背着一个双肩包,看起来就像一个要去秋游的大学生。
阳光很好,照在她脸上,她的皮肤白得近乎透明。
“走吧。”她对我笑。
我们坐公交车去了那座山。
一路上,她都很兴奋,像个孩子一样,指着窗外的风景,跟我说着话。
但她说的,依然是“你”和“我”的故事。
“你还记得吗?上次我们坐这路公交车,你把我的包忘在车上了。”
“你还记得吗?我们就是在这个站下的车,你还差点摔了一跤。”
我只能点头,或者“嗯”一声。
我像一个提线木偶,被她的回忆牵引着,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山路很安静,两旁是高大的银杏树。
金黄的叶子落了满地,像铺了一层厚厚的地毯。
踩上去,发出“沙沙”的声响。
她走在前面,步子很轻快。
“就是这里。”她突然停下脚步,指着一棵特别高大的银杏树。
“当时,你就是在这里,从地上捡起一片最漂亮的叶子,送给了我。”
她转过身,看着我,眼睛亮晶晶的。
我知道,该我“表演”了。
我弯下腰,从满地金黄中,仔细地挑选着。
每一片叶子,都那么漂亮,带着秋天独有的绚烂。
我最终选了一片形状最完整,颜色最金黄的,递给她。
我学着她之前描述过的,陈寻的样子,单膝跪地,像献上珍宝一样,把那片叶子递到她面前。
“送给你。”我说。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我们身上,形成斑驳的光影。
她伸出手,接过了那片叶子。
她的指尖,冰凉。
就在她接过叶子的那一瞬间,她的身体晃了一下,脸色突然变得惨白。
“林蔓?”我赶紧站起来扶住她,“你怎么了?”
她捂着头,表情很痛苦。
“我……我头好疼……”
她的眼神开始变得涣散,她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陌生和恐惧。
“你……你是谁?”
我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
她忘了。
在这一刻,她把我忘了。
也把陈寻,忘了。
“我是……”我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是谁?
我是你的邻居?还是你雇来的演员?
“别怕,我在这里。”我只能扶着她,让她慢慢坐下。
她像一只受惊的小鸟,浑身都在发抖。
她看着我,眼神里的戒备和恐惧,像针一样扎在我的心上。
原来,被遗忘,是这种感觉。
原来,当她从那个叫“陈寻”的梦里醒来,看到的我,只是一个让她害怕的陌生人。
过了很久,她才慢慢平静下来。
她从口袋里拿出那个小小的便签本,翻开。
上面写着:“今天和邻居先生去爬山,他是来帮我的,不要怕他。”
她看着那行字,又抬头看了看我,眼神里的恐惧慢慢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深的疲惫和悲伤。
“对不起。”她说,“我又忘了。”
我摇摇头,“没关系。”
我们没有再往上爬。
下山的路,我们走得很沉默。
她没有再说话,只是紧紧地攥着那片银杏叶,好像那是她唯一能抓住的东西。
回到家,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整天都没有出来。
我有些担心,给她发了信息,她没有回。
我站在她家门口,犹豫了很久,还是没有敲门。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身份去敲门。
邻居?朋友?还是那个叫陈寻的幽灵?
那一刻,我忽然有种强烈的冲动,想结束这一切。
这个游戏,太伤人了。
不仅伤了她,也伤了我。
我把自己困在陈寻的影子里,学着他说话,学着他做事,学着他去爱一个人。
可是,我终究不是他。
当她清醒过来,用陌生的眼神看我的时候,我所做的一切,都变成了一个笑话。
晚上,我收到了她的信息。
“对不起,今天吓到你了。”
“我没事,你好好休息。”我回。
“我们……还能继续吗?”她问。
看着屏幕上的那行字,我迟迟没有回复。
我还能继续吗?
我还有勇气,继续扮演一个随时会被遗忘的幽灵吗?
我的猫“拿铁”跳上桌子,用爪子碰了碰我的手机。
我看着它,忽然想起了林蔓给我讲过的,陈寻和一只流浪猫的故事。
她说,陈寻曾经为了救一只被困在树上的小猫,爬了很高的树,还划伤了胳膊。
他说,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温柔对待。
我叹了口气,拿起了手机。
“当然。”我回了两个字。
第二天,她没有来找我。
第三天,也没有。
我开始有些不安。
我走到她家门口,门上贴着一张新的便签。
“去医院复查,三天后回来。”
我松了口气,又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这几天,我试着重新开始写我的剧本。
但我的脑子里,全都是林蔓和陈寻的故事。
我写的每一个情节,每一个人物,似乎都有他们的影子。
我的主角不再是那个冷冰冰的侦探,他开始变得温柔,会为了心爱的人,去做一些看起来很傻的事。
我发现,我好像,真的陷进去了。
三天后,林蔓回来了。
她的脸色比之前更差了,瘦了很多。
她来找我的时候,手里提着那个木盒子。
“这是最后一个了。”她说。
我看着那个盒子,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
她从里面拿出来的,不是什么浪漫的信物,而是一块碎了屏幕的旧手表。
手表的指针,永远地停在了晚上九点十五分。
“这是……他的手表。”她的声音很低,带着压抑不住的颤抖。
“那天……下着很大的雨。”
她开始讲述最后一个故事。
那个故事,不像之前所有的故事那样,充满了阳光和甜蜜。
那个故事,充满了雨水的冰冷和绝望。
她说,那天是她的生日。
陈寻说要给她一个惊喜,带她去一个很远的地方。
他们开着车,行驶在一条没有路灯的沿海公路上。
雨下得很大,刮雨器都来不及刮掉玻璃上的雨水。
“我当时……有点害怕。”她说,“我让他开慢点。”
“他说,别怕,有我在。”
她看着我,眼神空洞。
“你当时,就是这么说的。‘别怕,有我在’。”
我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
我能感觉到,这个故事的结局,一定不是美好的。
“然后呢?”我轻声问。
“然后……一辆大货车,突然从对面冲了过来。它的车灯太亮了,我什么都看不见。”
她的身体开始发抖。
“我只听到一声巨响,然后……然后就是你……你用力推开了我。”
“你把我推出了车门外,我滚到了路边的草地里。”
“我没有受伤,一点都没有。”
“可是你……”
她再也说不下去了,捂着脸,发出了压抑的哭声。
眼泪从她的指缝里涌出来,像决了堤的洪水。
我终于明白了。
陈寻,已经不在了。
他死在了那场车祸里。
而林蔓,是唯一的幸存者。
她的病,她的遗忘,或许不仅仅是生理上的。
更是一种心理上的自我保护。
她选择性地忘记了那个最痛苦的结局,只留下了那些美好的回忆。
她一遍又一遍地重温那些回忆,就像在给自己编织一个美丽的梦。
在梦里,陈寻永远都在。
他永远是那个穿着白T恤,笑起来有梨涡的少年。
他永远都会对她说,“别怕,有我在。”
而我,这个闯入她梦境的陌生人,现在却要亲手把这个梦打碎。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该像之前一样,扮演下去吗?
扮演那个在最后一刻推开她的陈寻?
这对她来说,太残忍了。
我看着她痛苦的样子,心如刀割。
我走过去,蹲在她面前,轻轻地握住她的手。
她的手,冰冷得像一块冰。
“林蔓。”我叫她的名字。
这一次,我没有用陈寻的语气。
我用的是我自己的声音。
“看着我。”
她慢慢地抬起头,泪眼婆娑地看着我。
“我不是陈寻。”我说。
她的身体震了一下。
“我知道。”她哽咽着说,“我知道你不是。”
“那你为什么……”
“因为我快要撑不下去了。”她打断我,“我每天都在忘记。我忘了昨天吃了什么,忘了回家的路,我甚至……快要忘了他的样子。”
“我害怕。”
“我怕有一天,我会把他忘得干干净净。就好像,他从来没有来过我的世界一样。”
“所以,我找到了你。”
“我想让你帮我记住他。我想让你把他演出来,让我能再看一看他,再听一听他说话。”
“我知道这很自私,很荒唐。可是,我没有别的办法了。”
她的每一句话,都像一把锤子,重重地敲在我的心上。
我一直以为,我是在帮她重温一个爱情故事。
到现在我才明白,我是在帮她对抗全世界最可怕的敌人——遗忘。
我是在帮她守住她生命里,最后一丝光。
“对不起。”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重复着这三个字。
“不,该说谢谢的人是我。”她摇摇头,用手背抹去眼泪。
她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最后一个场景了。”她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种决绝,“帮我演完,好吗?”
我看着她,我知道,我无法拒绝。
这不是一个游戏了。
这是一场告别。
一场迟到了五年的,郑重的告别。
我站起身,走到房间的中央。
我闭上眼睛,努力想象着那个下着暴雨的夜晚。
想象着刺眼的车灯,刺耳的刹车声,和巨大的撞击声。
我伸出手,做出一个向前推的动作。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喊出了那句她最想听,也最怕听的话。
“别怕,有我在!”
喊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的眼泪,也流了下来。
我不知道,我是在为陈寻流泪,还是在为林蔓流泪。
或者,是在为这段被遗忘和铭记反复拉扯的爱情流泪。
林蔓没有再哭。
她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眼神很平静。
仿佛那个压在她心头多年的巨石,终于被搬开了。
“谢谢你。”她说。
“也……谢谢你,陈寻。”
她对着我,又好像是对着我身后的空气,深深地鞠了一躬。
那个晚上之后,林蔓再也没有来找我。
那个装满回忆的木盒子,连同那块碎了的手表,都被她带走了。
我们的生活,好像又回到了原点。
我们依然是邻居,在电梯里遇到,会点点头,说一句“你好”。
只是,她的眼神里,少了一些迷茫和悲伤,多了一些平静和坦然。
她开始在便签本上,记一些新的东西。
“今天天气很好,要去楼下公园散步。”
“新学的菜谱,番茄炒蛋。”
“邻居家的猫很可爱,叫拿铁。”
她没有再提起陈寻,也没有再提起我们的“扮演游戏”。
就好像,那一切都只是一场梦。
我也继续写我的剧本。
我把那个故事写完了。
结局,侦探找到了凶手,但也失去了他最爱的人。
他没有沉浸在悲伤里,而是选择带着那份爱和回忆,继续好好地生活下去。
因为他知道,遗忘并不是终点,爱过,才是。
剧本交上去后,制片人很满意。
他说,这个故事,有温度。
我笑了笑,没说话。
我知道,这个故事的温度,来自哪里。
秋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
是林蔓的姐姐打来的。
她说,林蔓的病情加重了,要被接去疗养院了。
她说,林蔓想在走之前,再见我一面。
我去了她家。
她的家,已经快要搬空了。
很多东西都装进了箱子里,贴上了标签。
她坐在阳台的藤椅上,身上盖着一条薄毯,正在晒太阳。
她看起来比之前更瘦了,眼神也有些涣散。
“你来了。”她看到我,笑了笑。
那个笑容,依然很干净。
我走到她身边,坐下。
“要走了?”我问。
“嗯。”她点点头,“姐姐说,那里有专业的人照顾我。”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
“我可能……很快就会把所有事情都忘了。”她说,“包括你。”
“没关系。”我说,“我记得就好。”
她笑了,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照片,递给我。
照片上,是一个穿着白T恤的年轻男人,和一个穿着淡黄色连衣裙的女孩。
他们站在一棵巨大的银杏树下,笑得很灿烂。
男人笑起来的时候,右边嘴角,有一个浅浅的梨涡。
是陈寻和林蔓。
“送给你。”她说,“谢谢你,陪我做了那么长一个梦。”
我接过照片,照片的背后,写着一行字。
“他不是你,但谢谢你,让我看见他。”
我的眼睛,一下子就湿了。
“我走之后,拿铁……能拜托你照顾吗?”她指了指趴在她脚边,正在打盹的猫。
我愣住了。
她家没有猫。
一直以来,只有我养了一只叫“拿铁”的猫。
我看着她,她的眼神很认真,不像是在开玩笑。
我忽然明白了。
她的记忆,已经开始混乱了。
她把我家的猫,当成了她的。
或许,在她的记忆里,陈寻也养了一只猫,也叫拿铁。
或许,在她的世界里,我和陈寻的影子,已经慢慢地重叠在了一起。
我点点头,声音有些哽咽。
“好。”
她搬走的那天,我没有去送她。
我只是站在窗前,看着她被姐姐扶着,上了一辆车。
车子开走的时候,她好像感觉到了什么,回头朝我窗户的方向,挥了挥手。
我不知道,她是在跟我告别,还是在跟住在这里的,她和陈寻的回忆告别。
她的房间,很快就有了新的租客。
我的生活,也恢复了平静。
我每天写稿,喂猫,偶尔对着文档发呆。
只是,我的猫,现在有了两个名字。
有时候,我叫它“拿铁”。
有时候,我会看着它,轻声叫一句,“陈寻”。
它会抬起头,对我“喵”一声,好像在回应我。
我把那张照片,放在了我的书桌上。
每天写作累了,我就会看一看。
看着照片上那两个笑得无忧无虑的年轻人,我总会想,什么是爱?
爱,可能不是占有,也不是永恒。
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拼尽全力地,去记住。
是哪怕与全世界为敌,也要守住心底那束光。
是哪怕明知会被遗忘,也要认真地,说一句。
“别怕,有我在。”
后来,我的那个剧本,被拍成了电影。
电影上映的那天,我一个人去看了。
结尾的时候,女主角对男主角说:“谢谢你,让我没有忘记他。”
男主角笑了笑,说:“不,是他让我,学会了怎么去爱。”
电影院里,很多人都哭了。
我没有哭。
我只是走出电影院,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月亮。
月亮很亮,像林蔓的眼睛。
我想,她现在,应该已经不记得我了。
她可能也不记得陈寻了。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曾经,在彼此的生命里,真实地存在过。
我们一起,对抗过那该死的遗忘。
这就够了。
我回到家,打开门。
“拿铁”跑过来,蹭了蹭我的裤腿。
我弯下腰,抱起它。
“嘿,哥们儿。”我说,“今天,给你讲个故事吧。”
一个关于记忆,关于爱,也关于告别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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