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极的企鹅、员工的加班表,与一封“不合时宜”的内部信11月16日,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在南极发布了一封致全体员工的内部信。信中,他描绘了南极“浩瀚的洁白”和“翡翠般的冰山”,并借企鹅抱团取暖鼓励员工“坚守初心”。然而,这封充满诗意的信并未激发员工的共鸣,反而引发
南极的企鹅、员工的加班表,与一封“不合时宜”的内部信
11月16日,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在南极发布了一封致全体员工的内部信。信中,他描绘了南极“浩瀚的洁白”和“翡翠般的冰山”,并借企鹅抱团取暖鼓励员工“坚守初心”。然而,这封充满诗意的信并未激发员工的共鸣,反而引发了一场舆论风暴。
有员工透露,纪念日当天自己“上完课连夜加班做续费方案”,看到老板的南极风光描述“只觉得讽刺”。社交媒体上,更有人调侃:“今夜,所有新东方人都是南极人——老板在远方,我们在加班。”
作为律师,我们不妨暂时抛开情绪,从法律和职场规则角度审视这一事件:
加班权益:别让“隐形加班”吞噬你的生活据员工反馈,纪念日加班并非个例-1。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需支付相应报酬:法定节假日按工资300%计算,休息日按200%计算或安排调休-3-7。但现实中,许多企业通过“加班审批制度”规避责任,尤其对于“线上加班”(如深夜处理工作消息),员工往往难以举证。律师建议:保留加班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打卡记录、工作聊天截图、邮件往来、加班审批流程。明确加班性质:区分“自愿加班”与“单位安排”,后者才受法律保护。
3.企业家形象与员工关系:理想与面包的平衡
俞敏洪在信中17次提及“我”、5次提到“南极”,却未直接回应员工面临的业绩压力和加班问题。这种“错位沟通”暴露了企业管理中的共情缺失。从法律角度看,若企业长期忽视员工休息权,可能构成对《劳动法》的实质性违反。
1.区分“情绪”与“权益”
若加班已成常态,优先通过内部渠道反馈需求;若维权,需确保证据链完整。
警惕“以表扬代替补偿”:企业通报表扬加班行为,若涉及超时加班(每月超36小时),仍属违法。
2.将公司作为“职业跳板”
在保障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资源提升技能(如参与核心项目、积累行业资源),为未来职业发展铺路。
如果企业文化与个人价值观严重冲突,理性评估离职风险,避免因冲动决定陷入经济困境。
3.维权路径
协商→调解→劳动仲裁→诉讼。注意:加班费争议需在离职后1年内提出-10。
新东方正处于转型关键期,但若忽视员工权益,再动人的情怀也难以凝聚团队。企业家需意识到:
员工满意度与企业发展正相关,保障休息权不是成本,而是投资;内部沟通应避免“自我感动”,多关注员工实际需求。“南极信”风波,本质是职场中理想与现实的碰撞。对于员工,理性维权比情绪宣泄更重要;对于企业,制度保障比心灵鸡汤更有效。真正的“相互扶持”,不是一起看南极的冰山,而是共同融化职场中的寒冰。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会选择沟通、维权还是默默积累能力跳槽?你认为企业如何平衡“情怀激励”与“实际回报”?欢迎评论区讨论!来源:深圳刘振兴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