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杰明国企改革“七问七答”,让人大开眼界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11-15 12:13 1

摘要:对于北京一些国企研讨会发言,我一般是不看的,看了确实浪费时间。看到翁杰明对于国企改革讲话,直面改革难题,大开眼界,对国企改革全面深化的真实性不再怀疑。由此相信,国企改革是真的能改下去,读了这篇黄钟大吕式文章,对翁杰明也萌生敬意。

在沉闷的空气里,突然爆响一声惊雷。这是我读到翁杰明关于国企改革“七问“”七答”讲话的感觉。

对于北京一些国企研讨会发言,我一般是不看的,看了确实浪费时间。看到翁杰明对于国企改革讲话,直面改革难题,大开眼界,对国企改革全面深化的真实性不再怀疑。由此相信,国企改革是真的能改下去,读了这篇黄钟大吕式文章,对翁杰明也萌生敬意。

现在有些地方的研讨会,说的是报纸上现成的话,有的像论文,有的是政治表态,有的是知识传播,有的就是官场学习会,拿到社会上开。热闹多,道道少;官味浓,智慧少;水分多,干货少。说得浅,倒还罢了,问题是不说真话,失去信用,"不孚众望",人们自然就对这种智库敬而远之了。

近几日,各家媒体传开翁杰明主任在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举办的研讨会上发言,我看了开始有难以置信感觉,甚至怀疑其真实性。找到来源,方才相信。这里有大智慧,是一个讲真话、道真情、显真知、求真理的国企改革讲话。有真情实感,真知灼见,是一个求真务实的讲话,让人相信,让人敬佩,让人追随其思路而思考。

当今学界,说虚话、假话、废话已经成风。不说真话,实是社会一病。连私下里做课题列举种种现象也不敢讲真话。其实,世界上最强大的是真话,如果实用,如果有智慧含量,人们就会趋之若鹜,风从之,响应之。翁杰明是原来的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分管国企改革,是操刀人,也是出了大力的。他太了解国改革真实情况了。这篇文章最大特点是承认真实情况,讲了真话。他勇于亮出问题,树立靶子,提出的“七问”,做出“七答”,破解难题,实是切中时弊之作。

这些问题,是真问题,大问题。看来上面还是了解真相的,虽然报纸上不说,大家心里是有数的。就是一层窗户纸,一捅就破。

这个讲话,并不回避真相,尽管很多地方是留有余地的,有些地方是欲言又止,终究是正面回答这些问题。七个方面都回答了,实是一个完整的改革思路。不仅提出问题,回答问题,解决了问题。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因为以往的哲学家总是不遗余力地用哲学去解释世界,这无可厚非,但哲学除了认识世界的功能外,更重要的功能是改造世界.如果把哲学仅仅停留于认识世界层面上,哲学终究还是文人雅士的羞涩之学,令大众望而却步。哲学只有实现向改造世界为重心的转变,才能展现其生命力。翁杰明的“七问七答”,表现出敢于担责的勇气、求真务实的作风、奔着问题去的科学态度与大彻大悟的智慧,使人明智明理,明道明路,催人清醒,由此增强对国企改革信心,这点在当前尤其重要。

前些天,我提议重新做一个国企改革方案。必须做到的是,抓住根与魂,抓住树根树干,尊重事实,认知真相,解决真问题。翁杰明在这里讲了很重要的部分,我也大受启发。

知道翁杰明曾经中国社会科学院待过相当长时间,后来在国企改革几年,看不出有这个经历。而今看了这个带纲领性的国企改革讲话,觉得这个讲话是这么多年来翁杰明讲话中水平最高的。而返璞归真的翁杰明,实是有真知灼见的国企改革大智者。

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他有监督、调研参与政策建议的责任,而且他讲的是国企改革的经济问题。这样的建议,是尽职尽责的,是"深孚众望"的,更具智者之风。期待在国企改革理论上、在国企法律问题上、在国资监管上有更实在的建树。

改革需要勇敢的探索者。从这个讲话来看,翁杰明有真学问、真胆量,对党和国家对人民是真忠诚、真担责的。

国家需要能开拓的改革家。中国国企改革能够出现翁杰明“七问七答”,讲真话、道真情、显真知、说真理,实是国企改革之幸,国之幸也。

历史总是要前进的,改革总是要深入的。在学习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关键时刻,看到翁杰明的七问七答讲话,倍受鼓舞,倍感振奋。

经过两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国有资本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企业运行机制提升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内容来源 |国资智库

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本轮国企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第四次改革。

经过两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国有资本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企业运行机制提升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同时,近几年国际形势跌宕起伏,国内经济发展承受巨大压力,民营企业普遍困难,国有企业效益有所下滑,社会上包括体制内对国企又出现不少疑问。这些疑问有些存在已久,近期重新提及,有些则带有新的特点。如国企改革的方向究竟应该是体现核心功能还是占据国民经济较大比例?国企是否难以改变效益指标不高的局面?国企能否真正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引领者?如何解决国企中的产能过剩?国企是否一定要限薪限股权收益,不能搞市场化激励?国企在国际化进程中实际竞争力怎样?国企出资人究竟是以管资本还是管企业为主?这些问题具有政治倾向的不多,但处理不好,将严重影响国企改革发展路径的明确性和科学性。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十五五”规划建议》,对今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明确了方向。我们要全面深入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以新的改革加快解决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国资国企的转型发展。

一、加快突出国企核心功能

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重点是聚焦国企核心功能。国企从诞生开始就不同于单纯以赢利为目的的一般性企业,其设立原因通常是延展政府的某些功能,功能性大于经济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企的核心功能是服务国家的重点任务甚至战略使命,不应简单追求经济体量与覆盖面。

事实上,在完全竞争领域,与其他所有制经营主体相比,国企也缺乏突出的优势。本轮国企改革期间,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提出国企要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通过新设企业、战略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突出了一些重点领域的核心功能,但国企分布过广过散的问题没有明显改变。国民经济全部97个大类行业、1380个小类中,国企覆盖了92个大类,1301个小类,大多属于完全竞争领域,重复投资、同质化竞争、内卷式竞争比较突出,投资收益率、营收利润率普遍低于民营企业。

目前,国有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约为33%,份额不低。下一步,国企要坚决放弃在一般性产业门类粗放布局的举措,坚决放弃违背市场规律死守低效无效资产的做法,放弃不顾质量一味提升GDP中国有经济增加值占比的思路,真正突出维护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功能。

要依托国资监管机构制定面向全国、富有约束力的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明确一般竞争领域国企连续三年亏损即应退出的要求,以国企聚焦主业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应有的发展空间。

二、加快分类监管分类运营

相当数量的国企效益指标不高,有企业体制机制自身的原因,也有分类监管分类运营不到位的问题。

本来设立企业这种组织形式的目的就是追求效益,用效益指标评判企业是题中应有之义。但中国38万多家国企中大量属于公益类、公益和商业兼具类,真正以追求利润为根本目的的商业类企业不占压倒性比例。公益类企业如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主要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不以赢利为目的。公益与商业兼具类企业如电网、基础通讯类企业,同时追求公共服务和利润。对这两类企业,一些西方国家定性为法定机构,并不视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中国则长期将三者置于国企“一个篮子”。

本轮改革作了分类,但主要方便国资监管部门进行业绩考核,在全方位分类监管分类运营方面存在明显差距,公布国企数据时也是混为一体。有时考核确定薪酬,往往以政府功能衍生机构的标准看待商业类企业和公益商业兼具类企业中的商业部分。

当前,全社会要求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全球高标准经贸体系也对国企“商业考虑”提出了硬性规则。

国有企业面临三重压力:

(一)如果三类国企数据继续笼统发布,那么国企的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利润率、新产品利润贡献率等效益数据,与民营企业相比均存在差距,有的甚至是明显差距。这样社会上当然会强化国企必然低效、应该退出的舆论。

(二)国企不分类型均按政府功能衍生机构要求,商业类企业就难以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行、分配,整体活力受损,就会进一步拉大与优秀民营企业的效益差距。

(三)由于公益类企业、公益商业兼具类企业的公益部分不可能完全按照“商业考虑”,全球高标准经贸体系必然质疑中国一些国企的合规性,最终影响国家的高水平开放。

因此,对国企进行名实相副的分类监管分类运营,在“十五五”时期势在必行。

一是正在修订的《企业国有资产法》应该设立专节,对国有企业提出分类监管分类运营的要求,使这项改革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是分类监管分类运营必须全面化,不仅用于考核薪酬,更要推动商业类企业和公益商业兼具类企业的商业部分,建立起具有竞争力的市场化运营机制。

三是公布国企数据既要反映整体,更要反映三类企业各自运营状况,尤其要体现商业类企业的质量效益。促使国有商业类企业和公益商业兼具类企业中的商业部分,完全以行业标准与民营企业比拼效益,取长补短。如果国有商业类企业效益达不到同行业平均水平,就应该进行改制、股权调整甚至退出。

三、加快建立“特区”引领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培育富于竞争力的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是国企履行产业引领功能的当务之急,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应有之义。

当前,国有企业最大的风险是:传统产业正在受到冲击,除了垄断优势、特许经营优势外,企业总体竞争力不足,缺少稳定领先的新兴产业,也缺乏培育颠覆性未来技术产业的体制机制。需要加快建立特事特办的“特区”,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特别是培育引领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历史上,国企对中国高技术产业的提升做出过重大贡献,但很少成为引领者。国企的优势在于容易得到国家配置的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通常适合在发达国家拥有成熟产业理论和技术路线的情况下,调动各种人力、物力攻关,以较快的速度追赶,甚至在某些环节实现超越,即“他有转我有”,如“两弹一星”、“载人飞船”、商用大飞机等。但是,在颠覆性技术或模式“从无到有”“”“从零到一”方面,纯粹的国企很少推出具有代表性的成果。

近年来大力度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但普遍沿用的是若干年前的旧口径,主要布局在新能源、节能环保、人工智能场景应用等一般性领域,布局在相对成熟的“跟跑”环节,真正高风险颠覆性引领性领域投入严重不足。

出现这种状况,有深层次的原因,说到底发展高水平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需要领导人直面决策的风险性、企业与骨干利益捆绑的紧密性,以及容忍“九死一生”、创造“一生抵九死”甚至“一生超九死”的营商环境。

而当前对国企的评价考核主要是年度制,而不是产业培育周期制;要求国有资产年年保值增值、“九十九功不抵一过”;骨干员工股权激励机制难以建立,即便建立也频繁变动,可以“风险共担”,往往不能“利益共享”。因此,股权单一的国企投资往往追求近期效益,缺乏风险意识,普遍缺少培育前瞻性、颠覆性技术产业的基因。考虑到许多国企的主要功能是延展政府的国民经济基础支撑和公共服务职能,不可能全面市场化,因此可以聚焦高水平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按照全球性高科技企业的发展规律,建立股权多元、政策集中、机制灵活、容错试错的“特区”。

一是建立或改造出一批股权多元,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明确,股东只能根据股份比例行权的科技企业。

二是企业章程按照全球高水平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平均成长年限设定投资收益周期,期间股东不对企业作年度审计评估。

三是着眼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建立规范稳定、契约完善的骨干员工持股制度,实现同股同权。

四是淡化国企重整体并表、追求营业收入规模的思维,以市场化方式进行权益并表。

五是投资收益期结束时,国有股东经审计决定采取增资控股、保留原股或退出股权等方式。

六是“特区”模式不扩大到公益类企业、公益商业兼具类企业的公益部分和一般竞争类企业。

四、加快健全科学而又稳定的分配激励机制

不管是否承载政府的延展职能,国企的性质最终都是企业,需要体现企业化的分配激励机制,不能一味无依据增薪或限薪。现在的总体状况是,国企一般员工薪酬高于民营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薪酬低于同等效益的民营企业,结果条件一般的进不来,优秀的往往又无法留住。为了国企持续发展,有必要加快健全科学而稳定的分配激励机制。

一是薪酬必须与效益挂钩。所有效益下降的国企,员工薪酬特别是管理人员薪酬必须下降,绝不允许出现连年亏损而薪酬连连上升的状况。同理,在效益上升或亏损减轻时,也必须按照契约提升薪酬,不能发生违背承诺不予兑现的现象。

二是不同类别企业实行不同标准。公益类企业不以赢利为目的,员工薪酬自然受限,但应根据服务水平和成本控制情况有所浮动。在公益与商业兼具类企业,员工薪酬高于公益类企业。考虑到这类企业获取的部分利润源于政府特许经营、自然垄断,而非自由竞争,要避免部分员工获取过高薪酬。商业类企业或公益商业兼具类企业的纯商业部分,较少依靠政府资源或纯粹进行市场竞争,薪酬制度应该市场化,不能与公益类、公益商业兼具类企业混在一起。即便不能完全市场化,也要达到准市场化,即员工薪酬不低于同等效益民营企业的80%,同时按贡献给予一定的荣誉或其他精神激励。

三是科技引领性的高水平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之间,比拼的根本就是各类人才,人才就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必须完全市场化,明确员工薪酬根据其贡献“上不封顶”,骨干员工直接持有股权。当然,各个企业集团中由中央明确规定限薪标准的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落实各项要求。

五、加快实施战略重组和专业化整合

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形势下,国企保证效益是重中之重。没有效益,一切都无从谈起。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期间,围绕增加效益和竞争力,重点采取了两项措施:

一、对国企从重视营业收入规模转为考核“一利五率”,强化不追求没有利润的营业收入,不追求没有现金流的利润。

二、加强战略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目前,“一利五率”考核方式基本定型,关键是如何促使考核对象经得起考核。战略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尽管取得突破性进展,但由于形势持续严峻,困难企业不断增加,依然任重道远。下一步急需以更大的魄力、更系统化的思维落实此项措施:一是坚决通过重组整合,化解过剩产能。当下钢铁、建材、光伏、风电、汽车、化工、建筑等行业严重过剩;有的虽谈不上明显过剩,但内卷严重。这已经成为国企利润不断下行的重要结构性因素,必须提高产业集中度,避免无序竞争,别无它途。二是坚决通过对内对外并购组合,用另一只手壮大先进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龙头国企不能只靠自我循环培育新产业,很大程度上需要联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金融机构,用市场化方式吸收竞争力、成长性俱佳的科技型企业,只是要注意并购组合后保持多元化股权和市场化经营机制。

三是坚持“一企一业,一业一企”的专业化整合方向,从根子上解决国企“大而不强,繁而不优”的状况。

四是坚决指导督促市县政府整合消化融资平台公司。市县融资平台主要因“土地财政”而生,随着房地产业全面下行,原有资金循环模式难以为继,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频频“爆雷”。近年来市县政府在化解地方债过程中,对平台公司重组转型,但效果不佳,假重组假转型比比皆是。有的继续为公益项目筹措资金,成为地方政府依旧增加政府性债务的重大隐患。由于市县政府应该取消经济发展“运动员”的职能,除极少数公共服务领域外,均不应保留国有企业,下一阶段须排除各种阻力,坚决而稳妥地消化干净一般市县融资平台公司。

六、加快提升标准进行海外高质量布局

国企发展到一定程度,为开拓市场、交流技术,需要调整业务布局走国际化的路子,在国内产业过剩、市场“内卷”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前些年,国企走出去积极性高,业务覆盖了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赢利能力总体不强;业务主要属于能源资源投资、工程承包、大宗商品贸易,关键性投资不多;合规问题相对突出;受所在国政治影响较大。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海外布局有所减缓。按照中央高水平开放的部署,新时期新阶段国企持续走出去仍然势在必行,但必须通过改革,形成既符合境外实际又维护我根本利益的新机制。

一是科学设计股权结构。在意识形态歧视不明显的国家,可以继续以国企为投资运营载体。在明里暗里打压国企的美欧国家,善用股权多样化的方式,以一定比例或分割成若干比例注入企业。必要时与其它投资者(包括特殊目的公司)形成一致行动人,体现影响力控制力。

二是深入研究中央明确启动加入的高标准经贸机制如CPTPP,针对其所要求的一些共性经济规则:企业商业考虑、竞争中性、限制补贴退税、数据流动等,在维护政治安全的前提下,率先进行有序改革,成功后再予推广。

三是对标世界一流企业改革体制机制,做到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有机统一。

四是加强与境外企业的有序合作,提升在外项目科技含量、产业层次和品牌价值。

五是运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实时监督,切实降低企业合规风险与运营风险。

七、加快落实出资人对企业的管资本、管功能职能

科学落实国企出资人的监管范围、监管方式,直接影响国企的体制机制。国企出资人指各级政府及其授权的出资人代表机构,也指存在投资行为的国企。

本轮国企改革中,一直存在出资人究竟以管资本为主还是管企业为主的争议。

以管资本为主的实质就是出资人对应所投入资本的数额比例进行监管,主要目标是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企业运营主要通过法人治理体系完成,出资人承担有限责任。这是新加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淡马锡的典型行权方式,也是全球各种投资人对公司制企业的基本行权方式。

以管企业为主容易被理解为:出资人不管所出资企业属于国有独资、国有控股还是国有参股,都要管人管事管资产,并且一管到底,层层穿透,实际上强化了国有股权的特殊性,淡化了企业法人财产权与经营自主权。这是以往全民所有制企业(非公司制,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延续下来的行权方式。国企长期存在的缺乏自主权、行政化特点突出、决策效率低下、无人负责现象比较严重等,都跟这种行权方式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本轮改革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方向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有一些阻力,具体表现为一些出资人表面赞同以管资本为主,实际上固守传统行权方式和利益。出资人究竟应该履行什么职能?表面上看是国资国企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实质上是国有资本运营是否符合规律,国企能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的全局性问题,必须在新的改革中有效解决。

一是综合中央部署和国资国企实际,将出资人的职能明确为管资本、管功能而不是管企业。这意味着出资人顺应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尊重企业法人治理,不搞无限监管,不搞一管到底。同时也充分考虑到国企的功能属性,出资人不仅监管资本保值增值,也把握国资国企的总体方向,即监管企业是否符合国家确定的功能定位,重点企业是否落实国家战略使命。

二是在信息化智能化条件下,出资人可以建立企业全级次信息网络,但只是外部监督,不能代替企业法人治理体系进行穿透式指挥。

三是出资人越尊重企业法人治理,企业法人体系越要注意提升行权能力。表面上,国企都已建立并持续优化法人治理体系,但往往属于“形似”尚未达到“神似”。根本在于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主要职责)四个方面真正行权到位。当前要特别注意纠正的是:部分国企党委会注重经营细节,没有发挥好把方向的作用;一些外部董事素质不高,专注性不强,缺乏最终决策的专业水平;经理层不敢全面承担具体经营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普遍还没有进入应有的工作状态。

四是出资人衔接好巡视、审计等外部监督。近年来,发现国资国企问题最多的往往是巡视、审计等外部监督机构,这说明出资人体系和企业法人治理体系工作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要认真整改巡视、审计机构提出的问题,实现国资国企监督的无缝衔接。

国资国企转型发展需要改革不断深化,也需要综合管理与党的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在各方努力下,“十五五”时期国企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体现核心功能,不断增强新兴产业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效率效益,不断扩大国际竞争力,必将持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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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重要讲话及高层会议精神解读

● 国企改革

● 李锦调研典型案例与沂蒙精神

来源:李锦解读国资新闻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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