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切实提升轻伤害案件办案质效,敦煌市人民检察院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案件审查、促推和解、加强普法等方面开展工作,促进轻伤害案件矛盾纠纷多元实质性化解。
— 敦煌市人民检察院 —
抓学习 促提升
抓执行 促落实
抓效能 促发展
为切实提升轻伤害案件办案质效,敦煌市人民检察院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案件审查、促推和解、加强普法等方面开展工作,促进轻伤害案件矛盾纠纷多元实质性化解。
01 深挖症结,突出做好源头治理
该院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邻里纠纷、婚恋纠纷、交友纠纷,检察官通过提前介入、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会商,将证据审查前移至侦查前端,找到症结和调处工作的关键点,将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端口前移作用。针对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易激化特点,以源头治理为导向,制定《轻伤害案件全流程矛盾纠纷化解办案指引》,明确每案至少2次调解的刚性要求,严格落实“查起因、查过错、查积怨、查诉求、查影响”的“五查”标准,让调解精准有力,从源头筑牢防线。如马某故意伤害案,马某、周某系邻里,因农田“分水”引发冲突,马某失手致周某轻伤二级,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组织双方背靠背谈话,逐步消除双方隔阂,经三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最终作不起诉决定,邻里关系恢复和谐,是把矛盾化解在源头,问题解决在基层的生动写照。
02 公开听证,程序正义促实质正义
对5件有争议的轻伤害案件实现公开听证全覆盖,及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等参与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和解,既让犯罪嫌疑人在法律框架内有知错、改错的机会,又充分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更加可信、可见、可触。如毛某某故意伤害案,毛某某怀疑其妻与被害人有感情纠葛,双方互殴,承办检察官从案件事实、证据、法律等方面释法说理,毛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该院对毛某某故意伤害的行为召开听证会,全面听取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后,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03 协同联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依托综治中心畅通与公安、法院、司法等信息互通,联合相关部门和调解组织,共同促进矛盾纠纷的高效性化解。为破解轻微刑事案件处理标准不统一问题,建立“典型案例每月会商”制度,汇编《轻微刑事案件治理参考》收录20个案例,通过模拟调解、庭审观摩等开展专题培训12场。如在办理马某某故意伤害案中,检察官与侦查人员、人民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当场致歉并承诺分期赔偿。
04 普法浸润,夯实基层法治根基
运用好法治资源,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宣传责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检察官以不起诉案件为切入点针对案件焦点和被不起诉人疑惑,对被不起诉人实施“一案一教育”,针对案件当事人,选取典型案例制作成普法微视频、宣传册等,在讯问、询问、听证等各个环节,向当事人及其家属展示类似案件的处理结果和正向范例,让其更直观地理解法律,摒弃“谁受伤谁有理”或“打了再说”的错误观念,组织轻微盗窃、危险驾驶等案件当事人旁听同类庭审,15人由此实现思想转化回归社会。同时,利用赶集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法治讲座等形式,从源头上弘扬法治精神,倡导谦和礼让的邻里相处之道、和睦友善的家庭关系,预防和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2025年以来,开展各类法治专题宣讲35余场,受众55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问题100余起。
来源:敦煌市人民检察院一点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