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刚从脚手架上爬下来,后背的汗衫早就能拧出水了,紧紧粘在身上,像第二层皮。
一九八八年,上海。
夏天像一口密不透风的铁锅,把整个城市焖得油汪汪的。
我叫陈辉。
刚从脚手架上爬下来,后背的汗衫早就能拧出水了,紧紧粘在身上,像第二层皮。
空气里全是混凝土的粉尘味,混着汗臭,还有隔壁钢铁厂飘过来的铁锈味。这就是我每天下班闻到的味道,是这座城市的味道,也是我生活的味道。
工友老王一屁股坐在工具箱上,点上一根大前门,眯着眼吐了口烟圈。
“阿辉,今晚去不去澡堂子搓一把?憋一天了,身上都快长毛了。”
我摆摆手,把头上的安全帽摘下来,当扇子扇着风。
“不去了,省两毛钱。回宿舍冲个凉水就行。”
老王嘿嘿一笑,露出两排被烟熏得发黄的牙。
“你小子,就是会省。攒钱娶媳妇啊?”
我没搭理他。
娶媳妇?拿什么娶?拿这一身的水泥灰,还是这一手的茧子?
我只想赶紧回宿舍,躺在那张吱呀作响的硬板床上,一动不动。
就在我准备扛起工具包走人的时候,一个人影拦在了我面前。
是个女的。
一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女的。
我愣住了。
在我们的工地上,女人是个稀罕物,更别说穿成这样的。
这条裙子白得晃眼,在黄昏的灰色粉尘里,像一朵凭空开出来的棉花。料子很好,不是我们厂里女工穿的那种“的确良”,泛着柔和的光。
她脚上是一双小巧的白色皮凉鞋,脚趾甲涂着淡淡的粉色,干净得不像话。
她整个人,就像是从画报里走出来的,跟我们这片钢筋水泥的世界格格不入。
我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攥紧了手里的工具包带子。
身上太脏了。
汗味、泥土味、廉价烟草味,我能闻到自己身上那股让人不舒服的气息。在她面前,我感觉自己像个刚从泥地里刨出来的土耗子。
“同志,你好。”
她开口了,声音轻轻的,有点怯,像羽毛。
普通话很标准,不像我们工地上的南腔北调。
我没做声,只是看着她。心里头警惕性提到了最高。
这年头,什么事都有。老王嘴里常念叨的“仙人跳”,虽然我没见过,但听得多了,也长了记性。
这么个干干净净的姑娘,跑到我们这灰尘漫天的工地门口来干什么?
她见我没反应,又往前走了一小步,脸上带着点焦急。
“同志,我想问个路。请问……这里是哪里?”
我心里“咯噔”一下。
问这里是哪里?
她迷路了?
我抬眼看了看四周。巨大的塔吊像沉默的钢铁巨人,远处是冒着黑烟的烟囱,脚下是坑坑洼洼的土路。
这地方,方圆几里内,除了工厂就是工地。
她要去哪?怎么会迷路到这里来?
“你……要去哪?”我终于开了口,嗓子有点干,声音粗嘎得像砂纸。
“我要去淮海路。”她说。
淮海路。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
从我们这破地方到淮-海-路,坐公交车都要换两趟,一个多小时。
她是怎么走到这儿来的?飞过来的吗?
我的眼神变得更怀疑了。
老王在后面捅了捅我的腰,压低声音说:“阿辉,别理她,有古怪。”
我没回头,但心里也觉得古怪。
可她的眼神太清澈了,带着一种不谙世事的慌张和无助。那双眼睛,让我想起我老家村口那条小溪里的石头,干干净净。
骗子会有这样的眼神吗?
“你怎么到这儿来的?”我继续盘问。
“我……我坐公交车,坐过站了,就下来想往回走,结果……结果就走到这里来了。”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头也低了下去,好像做错了事。
这个理由,漏洞百出。
从市区到我们这郊区,公交车是终点站发车,怎么会坐过站?
但看着她那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我心里那点硬邦邦的怀疑,莫名其妙地就软了下去。
我烦躁地抓了抓头发,头皮屑和灰尘一起往下掉。
“这里没有直接去淮海路的车。”我说。
“那你得先坐57路,到终点站,然后再换22路。”
她抬起头,眼神里一片茫然。
“57路……在哪里坐?”
我用下巴指了指东边。
“往那边走,大概……要走二十多分钟吧,有个公交车站。”
二十多分钟。
天色已经开始暗下来了。这条路晚上连个路灯都没有,两边都是荒地和厂房,别说一个姑娘家,就是我们这些壮劳力,晚上走也得结伴。
她看了看我指的方向,那条望不到头的土路,又看了看自己脚上的小凉鞋,咬住了嘴唇。
我叹了口气。
我知道我该怎么办。
我该告诉她,就这么走,然后转身回我的宿舍,冲我的凉水澡,吃我的白饭配咸菜。
她的事,与我无关。
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她的迷路,是她那个世界的小插曲。而我,有我这个世界的疲惫和沉重。
“阿辉,走了!”老王在后面喊了一声,扛着工具包已经走远了。
我没动。
我看着她。
她也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丝哀求。
操。
我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
我这该死的,不值钱的善心。
“我带你去吧。”
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自己都吓了一跳。
她眼睛一下子亮了,像黑夜里突然点亮的两颗星星。
“真的吗?那……那太谢谢你了!同志,你真是个好人!”
好人?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
满是油污和破洞的工装裤,一双开了胶的解放鞋,指甲缝里全是黑泥。
我苦笑了一下。
“走吧。”
我没再多说,扛起工具包,迈开步子走在前面。
她小步跟在我后面。
我能感觉到她的目光,落在我汗湿的后背上。我浑身不自在,下意识地挺了挺腰,想让自己显得不那么邋遢。
走了几步,我停下来,把工具包从右肩换到左肩。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想打破这尴尬的沉默。
“我叫林月。森林的林,月亮的月。”她说。
“我叫陈辉。尘土的尘,光辉的光辉。”我自嘲地说道。
她愣了一下,然后轻轻地笑了。
“尘土里也会有光辉的。”
我心里一动,没接话。
这条路我走了快两年了,从来没觉得有什么。但今天,因为身后跟了一个林月,我第一次觉得这条路这么难走。
路上的石子硌得她好像很不舒服,她走路的姿势有点别扭。
我放慢了脚步。
“你……不是上海人吧?”她问。
“嗯,苏北来的。”
“哦,来这里打工吗?”
“嗯。”
一问一答,像审犯人。
我不太想说自己的事。在这样一个姑娘面前,我的生活,显得过于粗糙和窘迫了。
“你呢?上海人?”我反问。
“嗯,算是吧。”她的回答有点含糊。
路过一个卖冰棍的摊子,一个老婆婆守着一个盖着厚棉被的木箱子。
我停下来,从口袋里摸出皱巴巴的毛票。
“来根赤豆的。”
“好嘞。”
我把冰棍递给她。
“解解渴。”
她看着那根红色的,还在冒着丝丝白气的冰棍,有点犹豫。
“我……我不渴。”
“拿着吧,天热。”我硬塞到她手里,自己又买了一根盐水的,撕开包装纸就大口啃起来。
冰凉的甜味在嘴里化开,一天的燥热都消散了不少。
她学着我的样子,小心翼翼地撕开包装,然后伸出舌头,轻轻舔了一下。
那动作,像只小猫。
“甜的。”她惊喜地说。
我没忍住,笑了。
“冰棍当然是甜的。”
她也笑了,眉眼弯弯的,像天上的月牙。
那一瞬间,我觉得周围的灰尘都好像没那么呛人了。
我们一边吃着冰棍,一边继续走。
天色彻底暗了下来,远处的霓虹灯开始一盏盏亮起来,给灰色的天空镶上了一道彩色的边。
但我们走的这条路,依旧是黑漆漆的。
只有我俩脚下“沙沙”的脚步声,和偶尔从草丛里传来的虫鸣。
我能感觉到她有点害怕了,脚步离我越来越近。
“还有多远?”她小声问。
“快了,拐过前面那个弯就到了。”
我从工具包里摸出个手电筒。是那种老式的,铁皮的,要装两节一号电池的大家伙。
打开开关,一道昏黄的光柱照亮了前面的路。
光柱里,飞舞着无数的粉尘和不知名的小飞虫。
她好像松了口气,紧紧跟在光柱的范围里。
“你……你每天都走这条路吗?”
“嗯,上班下班都走。”
“晚上一个人走,不害怕吗?”
“怕什么?我们这儿的鬼都怕穷鬼。”我开了个玩笑。
她没笑。
“我怕黑。”她轻声说。
我没说话,只是把手电筒握得更紧了些。
终于,我们看到了远处的光亮,听到了汽车的鸣笛声。
公交车站到了。
站台上孤零零地站着几个人,都是附近工厂下班的工人,跟我差不多的打扮。
看到我领着一个穿白裙子的姑娘走过来,他们的眼神里都充满了惊奇和探究。
我感觉脸颊发烫。
“就是这里,57路。”我指着站牌,“坐到头,下来就是人民广场,那里离淮海路就近了。”
“谢谢你。”林月真诚地看着我,“今天……真的太谢谢你了。”
“没事。”我摆摆手,准备转身就走。
这种地方,我不该多待。
“等等!”她叫住我。
我停下脚步。
她从裙子口袋里摸了半天,摸出一个小巧的女士钱包。
打开,从里面抽出一张十块钱的“大团结”。
“这个……给你。算是……车费和感谢。”她把钱递过来,有点不好意思。
我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不是害羞,是臊的。
一股火气从脚底板直冲脑门。
钱。
她竟然要给我钱。
她把我当成什么了?拉黄包车的?还是街边要饭的?
我帮她,不是为了这个。
我看着那张崭新的十块钱,在我们工人手里,这够抽好几包大前门,够在澡堂子搓好几次背,够我给老家的妹妹买一本新书了。
但是,我不能要。
“我不要。”我声音冷得像冰,“你收回去。”
她愣住了。
“为什么?你带我走了这么远的路……”
“我说了,我不要。”我打断她,语气很冲。
周围等车的人都朝我们看过来。
我感觉自己像个被围观的猴子,而她,是那个高高在上的驯兽师,用一点点恩惠来打发我。
我的自尊心,像被针扎了一样,又疼又麻。
“我们工人,是脏了点,但没你想的那么贱。”
我几乎是咬着牙说出这句话。
说完,我没再看她的表情,转身就走,头也不回。
把她一个人,连同那些探究的目光,一起扔在了那个亮着灯的公交车站。
我走得很快,几乎是逃。
风从耳边刮过,我却感觉不到一丝凉意。
心里那股无名火,烧得我五脏六腑都疼。
我算什么东西?
一个浑身水泥灰的民工,竟然还跟人家谈起了自尊?
人家给我钱,是感谢。我凭什么发火?
可我就是控制不住。
那张十块钱,像一个烙铁,烫伤了我。它清清楚楚地告诉我,我和她之间,隔着一条多宽的河。
那条河,不是用脚能走过去的,也不是坐几站公交车就能跨越的。
回到宿舍,老王已经冲完凉,正光着膀子,坐在床边看一本皱巴巴的《故事会》。
见我回来,他抬起头。
“哟,回来了?那小姑娘呢?”
“送走了。”我把工具包往地上一扔,发出“哐当”一声巨响。
老王吓了一跳。
“你小子吃枪药了?怎么了这是?”
我没理他,拿起脸盆和毛巾,走到水龙头底下,拧开开关。
冰冷的自来水“哗”地冲到我头上,我闭上眼,任由水流冲刷着我的脸,我的头发,我的脖子。
我想把今天沾上的所有东西都冲掉。
水泥灰,汗臭,还有……那种被羞辱的感觉。
可不管我怎么冲,林月那张递钱的脸,和她那句“谢谢你”,总是在我脑子里盘旋。
那晚,我失眠了。
翻来覆去,床板被我弄得“咯吱”乱响。
老王在对面床上嘟囔:“阿辉,你烙饼呢?还让不让人睡了?”
我没吭声,睁着眼,看着天花板上被窗外月光照出的一块模糊的光斑。
我想起林月说,她的名字是月亮的月。
今天的月亮,确实很亮。
可它照亮的,只是我这间狭小、闷热、充满了汗味的宿舍。
而她呢?
她现在应该已经回到了她那个干净、明亮、带着香味的家了吧。
她会记得今天的事吗?
会记得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工人,带她走了很远的路,然后又冲她发了火吗?
大概……不会吧。
对她来说,这可能只是生活中一个无足轻重的小意外。
而对我来说,却像一块石头,投进了我平静如死水的生活。
第二天,我照常上工。
搬砖,和水泥,爬脚手架。
太阳依旧毒辣,汗水依旧浸透衣衫。
老王凑过来,递给我一支烟。
“阿辉,昨天到底怎么了?看你跟丢了魂似的。”
我接过烟,点上,猛吸一口。
“没事。”
“还说没事?是不是看上那小姑娘了?”老王挤眉弄眼地笑。
我吐出一口烟,烟雾模糊了我的脸。
“别瞎说。人家跟我们不是一路人。”
“这倒是。”老王点点头,深以为然,“看那穿戴,就不是一般人家的姑娘。咱们啊,看看就行了,别有啥念想。”
我没说话。
我有什么念想?
我连念想的资格都没有。
接下来的几天,我的生活恢复了原样。
每天在工地上挥汗如-雨,下班后回到宿舍,吃饭,睡觉。
日子像生了锈的齿轮,缓慢而沉重地转动着。
只是,偶尔在工歇的时候,我会不自觉地朝着那天和林月分开的公交车站方向望过去。
当然,什么也看不到。
只有灰蒙蒙的天,和远处工厂的烟囱。
我开始觉得我住的这间宿舍,实在太破了。
墙壁是斑驳的,桌子是瘸腿的,空气里永远飘着一股潮湿的霉味和汗味。
以前我不觉得有什么,工地的宿舍,不都这样吗?
但现在,我开始嫌弃它了。
我想象着林月那样的女孩子,如果看到我住在这种地方,会是什么表情?
大概会像看到路边的流浪狗一样,带着一丝怜悯,然后迅速避开吧。
这个念头让我感到一阵刺痛。
我开始更拼命地干活。
别人搬一车砖,我搬一车半。别人扛一袋水泥,我扛两袋。
工头老张拍着我的肩膀,咧着嘴笑。
“阿辉,你小子可以啊!这么干下去,年底的优秀工人肯定是你!”
我只是嘿嘿一笑。
我不是为了什么优秀工人。
我只是想多挣点钱。
挣了钱能干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
或许,可以换一个不那么破的住处?或许,可以买一身不那么寒酸的衣服?
或许,只是为了让自己在想起那个穿白裙子的姑娘时,心里能不那么自卑。
大概过了一个星期。
那天我跟老王去镇上唯一的邮局,给家里寄钱。
寄完钱,口袋里又空了。
回来的路上,路过一家小书店。
我停下了脚步。
书店的橱窗里,摆着几本新到的文学杂志,还有一些世界名著。
我以前……是喜欢看书的。
高中毕业,考大学差了几分,家里没钱让我复读,我就跟着同乡出来打工了。
刚出来那会儿,我还带着几本书,晚上在工棚的灯下看。
后来,活儿越来越重,人越来越累,看书的心思也就淡了。
那些书,早就不知道塞到哪个角落里去了。
我站在橱窗前,看着那些书的封面,心里有什么东西,像是被唤醒了。
我想起林月。
她看起来,就像是那种会抱着书,在午后的阳光下安安静静看一下午的女孩子。
她看的,会是这些书吗?
“看啥呢?走啊。”老王在后面催我。
我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
书店很小,光线昏暗,空气里弥漫着旧书和油墨的味道。
我走得很慢,手指从一排排书脊上划过。
《红与黑》、《安娜·卡列尼娜》、《约翰·克利斯朵夫》。
这些名字,我只在语文课本上见过。
最后,我的目光停留在了一本泰戈尔的诗集上。
《飞鸟集》。
我抽了出来。
封面很简单,一只飞翔的鸟的剪影。
我翻开一页。
“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唱歌,又飞去了。秋天的黄叶,它们没有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
我把书合上,看了看背后的标价。
一块八毛。
够我吃三天的晚饭了。
我犹豫了很久。
老王在门口不耐烦地探头进来:“阿辉,你磨蹭啥呢?买不买啊?”
我一咬牙。
“老板,这本书,我要了。”
我把那本诗集揣在怀里,像是揣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回到宿舍,我把它藏在了枕头底下。
等老王睡着了,我才偷偷拿出来,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弱月光,一个字一个字地看。
那些诗句,很短,很简单。
但我却觉得,它们写的就是我的心情。
“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绚烂?
我的生活,跟这个词有半毛钱关系吗?
我只有无尽的汗水,和灰色的水泥。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读着这些诗,我心里那股因为林月而起的烦躁和自卑,竟然慢慢平复了下来。
我好像找到了一个可以安放自己情绪的角落。
从那天起,我下班后不再直接回宿舍。
我会绕路去那家小书店,站上半个小时。
有时候看,有时候不看,就那么站着。
我成了书店老板眼里的怪人。
他也懒得管我。
一个月后,发了工资。
我做的活儿多,拿到的钱也比别人多了一大截。
老王羡慕地看着我手里的那一沓钱。
“阿辉,你发了啊!走,今晚下馆子去!我请客!”
我摇摇头。
我从里面抽出大部分,小心翼翼地放进准备寄回家的信封里。
剩下的,我数了数,还有二十多块。
这是一笔巨款。
我揣着这笔巨款,心里有了一个疯狂的念头。
我想去一趟淮海路。
我想去看看,林月生活的那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老王的时候,他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我。
“你有病吧?去那地方干嘛?那里的东西,一个杯子都够我们吃一个月了!”
“我就去看看。”我说。
“看了又怎么样?看了你就不是搬砖的了?”
我沉默了。
是啊,看了又怎么样呢?
我还是我。
但我就是想去。
那个周末,我特意起了个大早。
我把自己最好的一件衣服翻了出来。
一件蓝色的确良衬衫,是去年过年我妈给我做的。一次都没舍得穿。
裤子是条普通的卡其布长裤,虽然旧了点,但洗得很干净。
鞋子是最大的问题。
那双开了胶的解放鞋,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穿的。
我找工头老张借了一双半旧的皮鞋。有点大,我在里面塞了些棉花。
对着宿舍里那块破镜子,我照了又照。
镜子里的人,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脸上刮得干干净净,虽然皮肤黝黑粗糙,但看起来,总算不那么像个民工了。
我坐上了57路公交车。
就是那天,我告诉林月坐的那一趟。
车子摇摇晃晃,穿过我们熟悉的工业区,穿过城乡结合部那些杂乱的民房,慢慢驶向了城市的腹地。
窗外的景象,一点点变得不一样了。
低矮的厂房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高大的楼房。
路边的法国梧桐,枝叶繁茂,投下斑驳的树影。
穿着时髦的男男女女,骑着永久牌的自行车,从车窗外一晃而过。
空气里,水泥的粉尘味消失了,多了一种……我说不出来的,属于繁华的味道。
在人民广场下了车。
我站在巨大的圆形天桥上,看着脚下川流不息的车辆和人群,感觉自己像是被扔进了一个巨大的、旋转的万花筒里。
我有点晕。
我按照路牌的指示,朝着淮海路的方向走去。
路越来越宽,两边的商店越来越高级。
巨大的玻璃橱窗里,陈列着我见都没见过的东西。
穿着华丽的塑料模特,摆出各种优雅的姿势。
国营第一百货,华联商厦……这些只在报纸上看到过的名字,现在就活生生地立在我面前。
我走得很慢,像一个初次进城的乡下人,看什么都新奇。
同时,也感到一种巨大的隔阂。
这里的一切,都太干净,太精致,太明亮了。
我身上的蓝衬衫,在这里,显得那么土气。脚上那双不合脚的皮鞋,走起路来“咯噔咯噔”响,引得路人频频侧目。
我越来越不自在。
我感觉自己像个小偷,偷来了不属于我的时间和空间。
我甚至不敢走进那些商店。
我只能隔着玻璃,贪婪地看着里面的世界。
这就是林月的世界吗?
她在这样的地方长大,每天看到的,就是这些东西吗?
难怪,她会觉得我买的那根五分钱的赤豆冰棍,是那么新奇的美味。
我在淮海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
太阳很大,但我感觉不到热。
心里是空的。
我不知道我来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
寻找林月?
这偌大的上海,几百万人,上哪儿去找?
就算找到了,又能怎么样?
上去跟她说,嘿,还记得我吗?那个带你坐公交车的民工。
她大概会吓得花容失色吧。
我自嘲地笑了笑。
走到一个路口,我看到了一家咖啡馆。
门口摆着白色的铁艺桌椅,遮阳伞下,坐着几个打扮精致的男女,正在喝着一种装在小杯子里的,黑色的水。
那就是咖啡吧。
我听人说过,很贵,而且又苦又涩,不知道有什么好喝的。
就在我准备移开目光的时候,我的视线,凝固了。
遮阳伞下,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了我的眼帘。
白色的连衣裙。
柔顺的长发。
林月。
她就坐在那里,对面坐着一个年轻男人。
那个男人,穿着白色的西装,头发梳得油光锃亮。他们正对着说话,男人脸上带着笑,林月……她也在笑。
她的笑,和那天吃冰棍时的笑,不太一样。
那天的笑,是惊喜的,纯粹的。
而现在的笑,是礼貌的,疏离的。
我像被雷劈了一样,定在了原地。
手脚冰凉。
我看到了她生活的世界。
也看到了,我在她世界里的位置。
或者说,根本就没有我的位置。
我算什么?
一个偶然闯入她生活的小插曲,一个帮她解决了小麻烦的工具人。
麻烦解决了,工具也就没用了。
那天我跟她说的那些话,我读的那些诗,我心里那些翻江倒海的情绪,在她看来,可能就是一个笑话。
一股巨大的失落和屈辱感,淹没了我。
我为什么要来这里?
我为什么要来自取其辱?
我应该待在我的工地上,待在我那间破宿舍里。那里,才是我的世界。
我转身就想走。
就在这时,林月好像感觉到了什么,无意间朝我这边看了一眼。
我们的目光,在空中相遇了。
只有一秒钟。
她的表情,先是茫然,然后是惊讶,最后……是一种我看不懂的复杂情绪。
她张了张嘴,好像想说什么。
我没有给她机会。
我转过身,几乎是跑着,逃离了那条街。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人民广场的,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挤上那辆返回郊区的公交车的。
车上人很多,挤得像沙丁鱼罐头。
空气里充满了汗味和各种奇怪的味道。
但我却觉得无比亲切。
这才是我的世界。
回到宿舍,天已经黑了。
老王看我回来了,一脸的垂头丧气。
“怎么了这是?被淮海路的资本主义糖衣炮弹打蔫了?”
我没说话,一头栽倒在床上。
我把脸埋在枕头里。
枕头底下,还藏着那本《飞鸟集》。
我现在觉得,那本书,也像一个笑话。
“生如夏花之绚烂?”
狗屁。
我的生活,就是一堆烂泥。
从那天以后,我再也没去过那家书店。
那本诗集,也被我塞到了床板底下,再也没拿出来过。
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中。
我成了工地上最拼命的人。
我不再想什么林月,不再想什么淮-海-路,不再想什么狗屁的诗和远方。
我只想挣钱。
钱,才是最实在的东西。
有了钱,就不用住这么破的宿舍。
有了钱,就不用穿带补丁的衣服。
有了钱,就算再遇到像林月那样的人,把钱甩在我脸上,我也能挺直腰杆,告诉她,老子不稀罕。
时间就这么一天天过去。
秋天来了,天气凉快了不少。
工地的项目也进入了尾声。
我们这批工人,马上就要散了。
一些人准备回老家,一些人准备去别的工地。
老王问我:“阿辉,你呢?有什么打算?”
我摇摇头。
“不知道。”
我不想回老家。
老家太小了,一眼就能望到头。
我也不想再去别的工地了。
这种日子,我过够了。
那天,工头老张找到我。
“阿辉,项目快结束了,有个事,想问问你。”
“张叔,你说。”
“我们公司,新接了个活儿,要盖一栋写字楼。设计院那边,缺个画图的下手。我看你小子,读过高中,脑子灵光,手也稳。想不想去试试?”
画图?
我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我高中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几何课。用尺子和圆规,在纸上画出各种图形,让我觉得很有成就感。
我甚至想过,以后要去学建筑设计。
可是……
“张叔,我……我没干过啊,我就会搬砖。”
“没干过可以学嘛!”老张拍着我的肩膀,“谁天生就会?我看你行。就是工资……刚开始可能没你现在挣得多。”
“我去!”我几乎是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
钱少点怕什么?
这是一个机会。
一个让我可以不用再搬砖,不用再一身水泥灰的机会。
一个让我可以……稍微靠近那个我遥不可及的世界的机会。
我不知道这个决定对不对。
但那一刻,我感觉,我那颗已经沉寂了很久的心,又重新跳动了起来。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老王。
老王愣了半天,然后使劲捶了我一拳。
“你小子,行啊!这是要出人头地了!”
他嘴上这么说,眼神里却有些复杂。
我知道,他在为我高兴,也为我们即将到来的分离,感到伤感。
我们一起在工地上干了两年,睡一个宿舍,吃一个锅里的饭,这份情谊,比亲兄弟还亲。
离开工地的前一天晚上。
老王买了两瓶二锅头,一包花生米。
我们俩就坐在宿舍门口的台阶上,你一口,我一口地喝。
谁也没说话。
酒喝到一半,老王突然开口。
“阿辉,还记得那个穿白裙子的小姑娘吗?”
我的手,抖了一下。
“记得。”
“后来……你见过她吗?”
“见过一次。”
我把那天在淮海路看到她的事,告诉了老-王。
老王听完,沉默了很久。
“唉……”他长长叹了口气,“不是一路人,终究是走不到一块儿去的。”
“我知道。”我说,声音有点哑。
“忘了她吧。”老王拍了拍我的背,“以后,你有你的阳关道,她有她的独木桥。你们……不会再有交集了。”
我仰头,把杯子里剩下的酒一饮而尽。
辛辣的液体,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
是啊。
不会再有交集了。
那段短暂的相遇,就像一场梦。
现在,梦该醒了。
第二天,我收拾好我那点可怜的行李,跟老王,跟工地上所有的兄弟,一一道别。
我坐上了公司的卡车,离开了这个我待了两年的地方。
车子开动的时候,我回头望去。
那些熟悉的塔吊,脚手架,慢慢变小,最后,消失在了视线里。
我知道,我的一段人生,结束了。
而另一段,即将开始。
新的工作地点,在市中心的一栋旧楼里。
这里是设计院的临时办公室。
我的工作,是给设计师们打下手。
描图,晒图,整理资料。
很琐碎,也很枯燥。
但我不觉得。
我每天都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
我不用再闻那股水泥和汗水的味道了。
我的手上,不再是厚厚的茧子,而是沾上了墨水的痕迹。
办公室里的同事,都是文化人。
他们说话,都带着一股书卷气。
我跟他们格格不入。
他们聊的电影,音乐,我一句也插不上嘴。
我只能在旁边,默默地听,默默地学。
我的师傅,姓李,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
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不苟言笑。
他对我的要求,很严格。
一条线画歪了,一个字写错了,他都会毫不留情地批评我。
有一次,我描一张结构图,因为太累,打了个盹,一滴墨水滴在了图纸上。
那张图,废了。
李师傅把我叫到办公室,指着那张图,骂了我整整半个小时。
“陈辉!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是你们工地吗?可以随随便便?这张图,明天就要交到甲方手里!你现在让我怎么办?”
我低着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脸涨得通红。
委屈,羞愧,各种情绪涌上心头。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办公室,重新画那张图,一直画到天亮。
当我把一张崭新的,完美无瑕的图纸交到李师傅手上时,他看了很久。
然后,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嗯,还行。”
他没再多说,但从那天起,他对我的态度,好了一些。
他开始教我一些专业的东西。
怎么看图,怎么计算承重,怎么选择材料。
我学得很努力,像一块干燥的海绵,拼命地吸收着知识。
我把我所有的工资,都用来买书。
建筑学的,结构力学的,还有那些我以前看不懂的文学名著。
我住在一个十平米的阁楼里,除了床和桌子,剩下的空间,全被书堆满了。
日子过得很苦,很清贫。
但我却觉得很充实。
我感觉自己,在一点点地,变成一个更好的人。
虽然,这个过程,很慢,很艰难。
转眼,一年过去了。
一九八九年的夏天。
上海还是那么热。
但我已经不是那个在脚手架上挥汗如雨的陈辉了。
我已经可以独立完成一些简单的设计图了。
李师傅开始放手,让我接触一些实际的项目。
那天,公司接了一个新项目。
给一个私人老板,设计一栋小别墅。
李师傅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我。
“陈辉,这个项目,你来负责。从设计到施工,你全程跟进。”
我激动得手都在抖。
这是我第一次,独立负责一个项目。
我花了整整一个星期,把自己关在阁楼里,画设计图。
我把我在书上学到的所有东西,都用上了。
我想要做一个最好的设计。
我要证明给李师傅看,证明给所有人看,我陈辉,不是只能搬砖的。
图纸画好后,我拿去给李师傅看。
他看得很仔细,每一个细节都没有放过。
最后,他点点头。
“不错,有想法。去吧,跟甲方沟通一下,看看他们有什么意见。”
我拿着图纸,按照地址,找到了甲方的家。
那是在一片很安静的住宅区。
独门独院的小洋楼,门口种着蔷薇。
我按了门铃。
开门的,是一个中年妇女,应该是保姆。
她把我领进客厅。
客厅很大,装修得很气派。
真皮沙发,水晶吊灯,墙上挂着油画。
一个穿着真丝睡衣的男人,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
他应该就是甲方,林先生。
我走过去,恭敬地把图纸递上。
“林先生,您好。我是设计院的陈辉。这是我们做的初步设计方案,您看一下。”
他放下报纸,接过图纸。
他看得很随意,眼神里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挑剔。
“嗯……还行吧。”他淡淡地说,“不过,我太太对设计比较有想法,等她回来,让她看看再说。”
“好的。”我点点头。
正在这时,楼梯上传来了脚步声。
我下意识地抬头望去。
一个身影,从楼上缓缓走下来。
白色的连衣裙。
柔顺的长发。
林月。
我的大脑,瞬间一片空白。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她也看到了我。
她的脸上,写满了震惊和不可思议。
我们俩,就这么隔着几米的距离,遥遥相望。
谁也没有说话。
客厅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
“月月,下来了?”林先生开口,打破了沉默,“来,看看这个设计图,是给你那栋小房子设计的。”
他把图纸递给林月。
林月没有接。
她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我的脸。
“爸,他……”
“哦,忘了介绍了。”林先生指着我,对林月说,“这是设计院来的,小陈设计师。”
设计师。
小陈设计师。
我听到这个称呼,心里五味杂陈。
我不再是那个浑身水泥灰的工人了。
我穿着干净的衬衫,拿着自己画的图纸,以一个“设计师”的身份,站在了她的面前。
可是,为什么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我感觉,我们之间的距离,并没有因为这个称呼而拉近。
反而,更远了。
“你们……认识?”林先生看出了我们之间的异样。
林月咬了咬嘴唇,点了点头。
然后,她转向我,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
“好久不见,陈辉。”
“好久不见,林小姐。”
我回答得,很平静。
平静得,连我自己都觉得可怕。
林先生的脸上,露出了玩味的表情。
他看看我,又看看他女儿。
“哦?原来是旧识。那正好,你们聊。我去书房打个电话。”
说完,他就起身走了。
客厅里,只剩下我和林月。
还有那个一言不发的保姆。
沉默。
死一样的沉默。
最后,还是林月先开了口。
“你……怎么会……”
“我是这个项目的设计师。”我打断她。
“我不是说这个。”她摇摇头,“我是说……你怎么会做这个?”
“人总是要活下去的。”我说,语气里带着一丝自己都没察觉到的嘲讽。
她好像被我的话刺痛了,脸色白了白。
“对不起。”她低声说,“当年的事……”
“当年的事,都过去了。”我再次打断她,“林小姐,我们还是谈谈设计图吧。如果你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可以提出来,我回去修改。”
我不想再提当年。
那段记忆,对我来说,是一道疤。
我好不容易,才让它结了痂。
我不想再把它揭开,让它重新流血。
林月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复杂的情绪。
有愧疚,有惊讶,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悲伤。
“陈辉,我们能……单独谈谈吗?”
我犹豫了一下。
“好。”
我们走到了院子里。
蔷薇花开得正盛,空气里飘着淡淡的香气。
“你……过得好吗?”她问。
“挺好的。”我说,“有工作,有饭吃,饿不死。”
我的回答,像一堵墙,把她所有的关心,都挡了回去。
她沉默了。
过了很久,她才重新开口。
“那天……在淮海路,我看到你了。”
我的心,咯噔一下。
“我知道。”我说。
“我当时想叫你,可是……你走得太快了。”
“叫住我又能怎么样呢?”我看着她,反问道,“林小姐,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这一点,从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知道了。”
“不是的!”她急切地辩解,“陈辉,你不要这么想!我从来没有看不起你!”
“是吗?”我冷笑一声,“那你为什么要给我钱?你是不是觉得,我帮你,就是为了图你那十块钱?”
“我不是那个意思!”她的眼圈红了,“我当时……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我从小到大,没有人教过我这些。我以为……我以为那是表达感谢的方式。”
“那是你们那个世界的感谢方式。”我说,“在我们这个世界,那叫侮辱。”
我的话,像一把刀子,狠狠地插进了她的心里。
她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了下来。
“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对不起……”
她不停地道歉,肩膀一抽一抽的。
看着她哭,我的心,也跟着疼了起来。
我到底在干什么?
我在对一个向我道歉的女孩子,发泄我积压了一年多的怨气和不甘。
我有什么资格?
当年的事,她或许有错。
但错得更多的,难道不是我那可怜又可笑的自尊心吗?
我叹了口气,语气软了下来。
“别哭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递给她。
是我妈给我缝的,蓝色的格子布,洗得很干净。
她接过手帕,擦了擦眼泪。
“陈辉,这一年,你……是不是很辛苦?”她抬起头,红着眼睛问我。
我看着她,没有说话。
辛苦吗?
当然辛苦。
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从最底层爬起来,怎么可能不辛苦?
但是,这些辛苦,我能跟她说吗?
说了,是想博取她的同情吗?
我摇摇头。
“都过去了。”
“你……还在怪我吗?”
我看着她,看了很久。
然后,我笑了。
是一种释然的笑。
“不怪了。”我说。
“真的?”
“真的。”
那一刻,我感觉,压在我心头一年多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被搬开了。
我不再是那个因为一句话,一个眼神,就觉得被侮辱了的敏感少年了。
这一年的磨砺,让我长大了。
我明白了,真正的强大,不是去计较别人怎么看你。
而是,你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设计图,你看了吗?有什么想法?”我把话题,拉回了工作。
林月摇摇头。
“我看不懂。但是……我相信你。”
她说。
我相信你。
这四个字,比任何赞美,都让我觉得熨帖。
“谢谢。”我说。
从那天起,我开始频繁地出入林家。
修改图纸,讨论方案。
我和林月,有了更多接触的机会。
我们聊设计,聊建筑。
也聊生活,聊理想。
我发现,她并不是我当初想象的那样,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公主。
她也喜欢看书,喜欢泰戈尔的诗。
她会为了一只流浪猫而伤心。
她也有自己的烦恼。
她不喜欢父亲给她安排的生活,不喜欢那些虚伪的应酬。
她想像鸟儿一样,自由地飞翔。
而我,也让她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一个充满了汗水,但也充满了生命力的世界。
我会跟她讲工地上发生的趣事。
讲老王怎么为了省两毛钱,跟澡堂老板磨半天嘴皮子。
讲工头老张怎么一边骂我们,一边又偷偷给我们加餐。
她听得津津有味。
她说,她从来不知道,原来普通人的生活,也可以这么有意思。
我们之间的那道墙,在不知不觉中,一点点地消失了。
我发现,我好像……又重新喜欢上她了。
不,或许,我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喜欢她。
只是,我把那份喜欢,深深地埋在了心底。
而现在,它又重新发了芽。
我不知道她对我,是什么感觉。
我不敢问。
我怕,一切又会像一年前那样,变成一个笑话。
别墅的施工,开始了。
我每天都泡在工地上。
选材,监工,解决各种突发问题。
虽然很累,但我乐在其中。
看着自己设计的房子,从一张图纸,变成一砖一瓦的实体,那种成就感,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
林月也经常来工地。
她会给我带水,带吃的。
她不怕脏,不怕累。
她会戴上安全帽,跟着我,在脚手架之间穿梭。
她会好奇地问我,这是什么,那是什么。
工人们都认识她了。
他们都叫她“林小姐”。
但他们的眼神里,没有了当初的探究和疏离。
而是一种善意的调侃。
他们会开我的玩笑。
“小陈,林小姐又来给你送温暖啦!”
每到这时,我都会脸红。
而林月,也只是抿着嘴笑。
那段时间,是我长这么大,最快乐的一段日子。
我感觉,我离我梦想的生活,越来越近了。
我甚至开始幻想,等这栋别墅盖好了,我会不会……有勇气,向她表白?
然而,现实,总是比想象的,要残酷得多。
那天,林先生突然来到了工地。
他把我叫到一边。
他的脸色,很不好看。
“小陈,我听说,你最近跟我女儿,走得很近?”
他的语气,很冷。
我心里一沉。
“林先生,我跟林小姐,只是……工作关系。”
“工作关系?”他冷笑一声,“工作关系需要天天往工地上跑?小陈,我不管你心里打的什么算盘。我劝你,最好收起来。”
“我女儿,不是你这样的人,可以高攀得起的。”
“她的未来,我早就给她安排好了。过不了多久,她就会出国留学,然后嫁人。她的丈夫,会是门当户对的,有身份,有地位的人。”
“而不是一个……靠画几张图纸,就以为自己脱胎换骨的……穷小子。”
他的每一句话,都像一把淬了毒的刀子,狠狠地扎在我的心上。
把我刚刚建立起来的那点自信和希望,击得粉碎。
我浑身冰冷。
原来,在他眼里,我还是那个穷小子。
不管我怎么努力,怎么改变,都改变不了我的出身。
“我……明白了。”
我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明白就好。”林先生拍了拍我的肩膀,那动作,充满了施舍的意味,“好好盖你的房子吧。盖好了,工钱一分都不会少你的。”
说完,他转身走了。
我一个人,站在工地上,站了很久。
太阳很大,但我感觉不到一丝温度。
那天晚上,我没有回我的阁楼。
我一个人,去了黄浦江边。
江风吹在脸上,很冷。
我看着对岸的万家灯火,感觉自己,像一个被世界遗弃的人。
我跟林月,终究,还是两个世界的人。
无论我怎么努力,都跨不过去那条河。
我该怎么办?
放弃吗?
像一年前那样,缩回自己的壳里,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一场梦?
我不甘心。
第二天,我照常去工地。
我没有去找林月。
我刻意躲着她。
她来工地,我就借口去别处忙。
她给我打电话,我就说在开会。
她能感觉到我的疏远。
她来找我。
“陈辉,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躲着我?”
我看着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难道要我告诉她,你爸来找过我了,他让我离你远点?
我不能。
那不仅会伤害她,也会让我最后一点可怜的自尊,荡然无存。
“没什么。”我说,“最近工地忙。”
“你骗我!”她眼圈红了,“陈辉,你看着我的眼睛!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我不敢看她的眼睛。
我怕,我会控制不住自己。
“林月,你别问了。”我说,“我们……就这样吧。”
“什么叫就这样吧?”她抓住我的胳膊,“陈辉,你把话说清楚!”
“我们不合适。”
我终于,还是说出了这句最残忍的话。
她的手,松开了。
脸上的血色,一点点褪去。
“不合适?”她喃喃自语,“为什么?是因为我爸爸吗?他是不是找过你?”
我没有回答。
沉默,就是最好的回答。
“我就知道……”她惨然一笑,“我就知道会是这样。”
“陈辉,你是不是觉得,我跟你在一起,会让你很没面子?会让你被人看不起?”
“不是!”我急忙否认。
“那是什么?”她逼视着我。
我被她问得,哑口无言。
“陈辉,你太让我失望了。”
她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失望和悲伤。
“我以为,你跟别人不一样。我以为,你不会在乎这些。原来……是我看错了。”
说完,她转过身,跑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黄昏里。
我没有去追。
我的脚,像灌了铅一样,动弹不得。
心,疼得快要裂开了。
我搞砸了。
我再一次,把她推开了。
从那天起,林月再也没有来过工地。
我们的世界,又一次,被硬生生分开了。
别墅,在冬天的时候,竣工了。
很漂亮的一栋房子。
跟我设计图上画的,一模一样。
交接那天,林先生很满意。
他当场结清了所有的尾款,还额外给了我一个大红包。
“小陈,辛苦了。这房子,我很喜欢。”
我接过那个厚厚的红包,说了声“谢谢”。
心里,却没有任何喜悦。
我看着这栋我亲手设计,亲手监工盖起来的房子。
这里面,有我的心血,有我的梦想。
也有我……失去的爱情。
我问林先生:“林小姐……她还好吗?”
林先生愣了一下,随即笑了。
“哦,月月啊。她下个星期,就要去美国了。去读建筑设计。”
我的心,又被狠狠地揪了一下。
建筑设计。
她要去读建筑设计了。
“那……挺好的。”我说,声音干涩。
“是啊。”林先生点点头,“女孩子嘛,出去见见世面,总是好的。”
我没再说什么。
我拿着那个红包,离开了那栋别墅。
我再也没有回头。
我知道,我跟林月的故事,到这里,就真的结束了。
她要去一个更广阔的世界了。
而我,还留在这个城市里,继续我的生活。
我们,终究是两条无法交汇的平行线。
之后的几年,我一直在设计院工作。
我从一个助理,做到了独立的设计师。
我有了自己的作品,在行业里,也有了一点小小的名气。
我从那个十平米的阁楼里搬了出来,在市中心,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小房子。
我不再是那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了。
但我,也再没有谈过恋爱。
我见过很多女孩子。
漂亮的,聪明的,温柔的。
但没有一个,能像林月那样,让我心动。
她就像我心口的一颗朱砂痣。
平时看不见,但一碰,就疼。
我偶尔,会从一些行业杂志上,看到她的消息。
她在美国,读了很好的大学,师从著名的建筑大师。
她的毕业设计,还得了一个国际大奖。
她变得越来越优秀,越来越耀眼。
而我,只能在地球的另一端,默默地看着她。
一九九五年。
我三十岁了。
我成立了自己的建筑设计事务所。
事业,算是走上了正轨。
只是,身边的人,都替我着急。
“陈辉,你该找个伴了。”
“是啊,事业再成功,一个人,也太孤单了。”
我总是笑笑,不说话。
孤单吗?
或许吧。
但我的心,好像已经装不下别人了。
那年秋天,我接到了一个电话。
一个陌生的,来自美国的长途电话。
我接起来。
“喂,你好。”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
然后,一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
“陈辉,是我。”
是林月。
我的手,握着话筒,瞬间收紧。
时隔六年,我再一次,听到了她的声音。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林月?”
“嗯。”
我们又一次,陷入了沉默。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千言万语,都堵在喉咙里。
“你……还好吗?”还是她先开了口。
“我很好。”我说,“你呢?”
“我也很好。”
又是沉默。
“我……下个星期,要回国了。”她说。
“是吗?回来……工作?”
“嗯,上海有一家设计公司,邀请我过去。”
“那很好。”
“陈辉。”她突然叫我的名字。
“嗯?”
“我回来,可以……见你一面吗?”
我的心,狂跳起来。
“可以。”
我几乎是脱口而出。
挂了电话,我才发现,我的手心,全是汗。
她要回来了。
她要见我。
这六年,我以为我已经把她忘了。
可是,当她的声音再次响起,我才知道,她一直在我心里,从未离开。
一个星期后。
我们在一家咖啡馆见了面。
就是当年,我看到她和那个男人在一起的那家。
她变了。
不再是那个穿着白裙子的不谙世事的少女。
她剪了利落的短发,穿着职业套装,浑身散发着自信和干练的气场。
但她的眼神,还是那么清澈。
我们相对而坐。
“想喝点什么?”她问。
“跟你一样吧。”
她笑了。
“你还是老样子。”
我也笑了。
“你变了很多。”
“是吗?”她摸了摸自己的短发,“在外面待久了,不变成这样,活不下去。”
我们聊了很多。
聊这些年的生活,聊各自的工作。
气氛,很轻松,很自然。
就像两个多年未见的老朋友。
“当年……对不起。”快结束的时候,她突然说。
我愣了一下。
“为什么说对不起?”
“因为我的懦弱,伤害了你。”她说,“如果当年,我能再勇敢一点,我们……”
她没有说下去。
我摇摇头。
“不关你的事。”我说,“是我自己……太自卑了。”
“当年的我,配不上你。”
“不是的!”她打断我,“陈辉,你一直都很好。只是,我没有给你足够的信心。”
我们看着彼此,都笑了。
笑得,有些苦涩。
我们都错过了。
错过了那个最好的年纪,也错过了……彼此。
“你……结婚了吗?”我问。
她摇摇头。
“你呢?”
我也摇了摇头。
空气,再一次凝固了。
“林月。”我鼓起所有的勇气,看着她。
“嗯?”
“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们,还能重新开始吗?”
我问出了这句话。
这句话,在我心里,藏了整整七年。
林月看着我,眼睛里,慢慢泛起了泪光。
她没有说话,只是,对我伸出了手。
我握住了她的手。
她的手,很温暖。
那一刻,我感觉,我残缺了七年的世界,终于,完整了。
窗外,夕阳正好。
金色的阳光,洒在我们身上。
很温暖。
一九八八年的那个夏天,那个穿连衣裙的女孩,迷了路。
她走进了我的世界。
然后,我们一起,迷了路。
我们兜兜转转,走了很多年。
现在,我们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
来源:暮归念未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