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2年的绿皮火车,像一条疲惫的铁龙,哐当哐当,把我从上海的弄堂,甩进了这片陌生的黄土地。
72年的绿皮火车,像一条疲惫的铁龙,哐当哐当,把我从上海的弄堂,甩进了这片陌生的黄土地。
车厢里塞满了和我一样的学生,脸上是亢奋、迷茫,还有一丝被时代洪流裹挟的无措。
我们的目的地,叫赵家坡。
一个听着就土得掉渣的名字。
下了火车,换拖拉机。那玩意儿蹦得能把肠子都颠出来。
我死死抓着拖拉机的栏杆,胃里翻江倒海。
身边的人都在高喊口号,唱着革命歌曲,激情澎湃。
我喊不出来。
我只觉得,我的青春,连同我偷偷藏在背包夹层里的那本《约翰·克利斯朵夫》,都在这颠簸里,碎成了末。
赵家坡,比我想象的还要穷。
土坯墙,茅草顶,风一吹,屋顶上的草屑就扑簌簌地往下掉。
村口站着一排黑瘦的农民,眼神像看什么稀罕物件一样,在我们这群“知识青年”身上扫来扫去。
领头的是生产队长,叫王胜利。一个五十来岁的小老头,背有点驼,脸上的褶子像干涸的河床。
他叼着个旱烟袋,吧嗒吧嗒抽着,眯着眼,挨个打量我们。
“你们,就是城里来的娃娃?”
声音沙哑,带着一股呛人的烟味。
我们点头。
他指了指村里最东头,几间破得快要散架的土屋。
“那,以后就是你们的家。”
那一刻,我心里最后一点关于“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幻想,彻底破了。
这里没有广阔天地,只有望不到头的黄土和贫瘠。
这里也大有不了作为,每天的“作为”,就是跟泥土和粪便打交道。
分给我的那间屋,墙角结着蜘蛛网,一股霉味和土腥味混杂在一起,直冲脑门。
一张土炕,占了屋子的一半。
这就是我未来几年的栖身之所。
我把背包往炕上一扔,一屁股坐下,感觉浑身的骨头都散了架。
的。
我心里骂了一句。
第一天,下地。
队长给我们分的活是刨红薯。
我以为很简单,不就是用锄头挖土吗?
结果,锄头像有千斤重,抡不了几下,胳膊就酸得抬不起来。
更要命的是,手心很快就磨出了血泡。
火辣辣地疼。
一天下来,我感觉自己去了半条命。
晚上回到知青点,连饭都不想吃,只想躺着。
同屋的李卫国,一个北京来的高干子弟,一边用针挑着手上的血泡,一边咬牙切齿。
“操,这他妈是人干的活儿?”
没人接话。
屋里死一般的寂静,只有此起彼伏的叹息声。
在赵家坡,洗澡是件奢侈的事。
没有浴室,没有自来水。
大家都是在院子里,用一个大木盆,接上井里打上来的凉水,凑合着擦擦。
夏天还好,到了秋冬,那滋味,简直酸爽。
我一个上海长大的孩子,哪受得了这个。
我偷偷在我的小屋后面,用几块捡来的破木板和一张油布,围了个简易的“浴室”。
每天收工,等天黑透了,我就烧上一大锅热水,倒进木盆里,一个人偷偷享受。
那是我一天中最放松的时刻。
热水包裹着疲惫的身体,感觉浑身的毛孔都舒展开了。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第一次发现了她。
那天,我正光着膀子,把热水往身上浇,眼角的余光忽然瞥见,我那简陋围挡的木板缝隙里,好像有双眼睛。
一闪而过。
我心里一惊,猛地扭过头去。
外面黑漆漆的,什么都没有,只有风吹过玉米秆的沙沙声。
我以为是自己眼花了。
毕竟,累了一天,精神恍惚也正常。
可第二天,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方,那双眼睛又出现了。
这次我看清了。
是一双黑亮的,像小鹿一样,带着点惊慌和好奇的眼睛。
我脑子“嗡”的一下。
是个女的!
我下意识地蹲下身子,把自己缩进木盆里,只露出一个脑袋。
“谁?”
我压低声音吼了一声。
外面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然后就没动静了。
我心里又羞又恼。
这他妈的,哪个村姑这么大胆子,偷看男人洗澡?
我胡乱地冲洗了一下,赶紧穿上衣服,心里憋着一股火。
我决定要揪出这个“偷窥狂”。
第三天,我照常烧水,脱衣服,但留了个心眼。
我把毛巾搭在木板缝上,只留了一点点空隙。
然后,我蹲在盆里,眼睛死死盯着那条缝。
果然,没过多久,一个梳着麻花辫的脑袋,悄悄地凑了过来。
是她。
队长的女儿,王杏花。
我见过她几次。总是在人群后面,怯生生地看着我们这些知青。
长得不算漂亮,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但那双眼睛,又大又亮,特别有神。
我没想到,是她。
我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该怎么办。
是冲出去把她抓住,质问她?
还是假装没看见?
我正犹豫着,她好像发现了我的目光,吓得“嗖”一下就把头缩了回去。
我能听到她慌乱的心跳和急促的呼吸声。
然后,就是一阵远去的脚步声。
我坐在木盆里,半天没动。
水都快凉了。
心里的火气,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散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有点荒唐,有点好笑,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窃喜。
在这片枯燥、绝望的土地上,这件荒唐事,像一颗投入死水潭的小石子,激起了一圈圈涟漪。
从那天起,洗澡成了一件充满仪式感和神秘感的事。
我知道她会来。
她也知道我知道她会来。
我们之间,隔着一层薄薄的木板,形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我不再遮挡那条缝隙。
有时候,我甚至会故意放慢动作,展示我自认为还算不错的肌肉线条。
我感觉自己像个在舞台上表演的孔雀,而观众,只有她一个。
这种感觉,很微妙,也很刺激。
白天,在田里干活,我们偶尔会碰上。
她总是低着头,脸红得像熟透的苹果,飞快地从我身边走过。
我也不敢看她,只能装作若无其事地和身边的人说话。
但我们都知道,晚上,那个无声的约会,还会继续。
有一次,收工后,我发现我的衣服破了个大口子。
是被镰刀划的。
我一个大男人,针线活基本为零,正发愁怎么办。
第二天早上,我发现那件破衣服,被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在我的窗台上。
破口处,用细密的针脚,缝补得严严实实。
旁边,还放着两个热乎乎的烤红薯。
我捏着那个红薯,心里一阵发燙。
我知道是她干的。
我走到她家门口,想跟她说声谢谢。
她正好从屋里出来,看到我,愣了一下,脸“刷”地一下就红了。
“那……那个……”
我结结巴巴地,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你……你快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她说完,头也不回地跑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手里捏着温热的红薯,傻笑起来。
那是我来到赵家坡之后,第一次发自内心地笑。
我们的关系,因为那件缝补的衣服和两个红薯,似乎有了一点点微妙的进展。
至少,在白天,她不再像以前那样躲着我了。
她会趁她爹不注意,偷偷给我塞个鸡蛋。
或者在我干活累得直不起腰的时候,递过来一碗凉茶。
我们的话不多。
大多时候,都是她默默地做,我默默地接受。
但那种感觉,比说再多的话都来得实在。
知青点的其他人,也渐渐看出了点苗头。
李卫国用胳膊肘捅捅我,一脸坏笑。
“陈言,可以啊你,不声不响就把队长的千金给拿下了?”
我脸一红,“别瞎说。”
“切,还装。你看你那件衣服,那针脚,一看就是女人的活儿。再说了,谁不知道杏花妹子天天给你‘开小灶’?”
他顿了顿,压低声音,“不过我可提醒你,村里那个二愣子,可一直惦col着杏花呢。你小心点。”
二愣子,我听说过。
村里有名的混不吝,仗着自己有几分力气,横行霸道。
据说他早就放出话来,谁敢打杏花的主意,他就打断谁的腿。
我心里咯噔一下。
但我转念一想,我和杏花,清清白白的,怕什么?
再说了,我一个上海来的知识青年,还能怕他一个村里的混混?
我没把李卫国的话放在心上。
直到有一天,我被二愣子堵在了回知青点的路上。
他带着两个跟班,一脸凶神恶煞。
“你就是那个上海来的小白脸?”
二愣子上下打量着我,眼神里满是挑衅。
我没说话,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我警告你,离杏花远点。她是我媳婦,你再敢招惹她,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他伸出手指,几乎戳到我的鼻子上。
我闻到他身上一股汗臭和烟草混合的难闻气味。
我心里的火“蹭”地就上来了。
“你媳妇?她答应了?”我冷笑一声,“我怎么听说,是你在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你他妈找死!”
二愣子被我戳到了痛处,恼羞成怒,一拳就朝我脸上挥了过来。
我虽然是个文弱书生,但也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
我侧身躲过,顺势一脚踹在他的小腿上。
他“哎呦”一声,踉跄了几步。
他的两个跟班见状,立刻围了上来。
我双拳难敌四手,很快就被他们按倒在地。
拳头和脚,雨点般地落在我身上。
我抱着头,咬着牙,一声不吭。
就在我感觉自己快要被打死的时候,一个清脆的女声响了起来。
“住手!你们干什么!”
是杏花。
她手里拿着一把镰刀,脸涨得通红,眼睛里满是愤怒。
二愣子他们停了下来。
“杏花,你别管,我今天非得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白脸!”二愣子喘着粗气说。
“我让你住手!”
杏花举起镰刀,指着二愣子。
“你要是再动他一下,我就……我就去告诉我爹!”
二愣子显然有点怕队长。
他犹豫了一下,啐了一口唾沫。
“妈的,算你小子走运!”
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带着人走了。
杏花扔掉镰刀,跑到我身边,想扶我起来。
“你怎么样?伤到哪了?”
她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我挣扎着坐起来,感觉浑身都疼。
“我没事。”
嘴上说着没事,其实疼得钻心。
她看着我脸上的伤,眼泪一下就流了出来。
“都怪我……都怪我……”
她一边哭,一边用袖子帮我擦脸上的灰。
我看着她梨花带雨的样子,心里一软。
“不怪你。”我抓住她的手,“是我自己没用。”
她的手很粗糙,满是老茧,但很温暖。
我握着她的手,那一刻,什么疼痛,什么委屈,都忘了。
那天晚上,我没有去洗澡。
我躺在炕上,浑身疼得翻不了身。
半夜,我迷迷糊糊地听到窗户有动静。
我睁开眼,看到一个黑影,悄悄地爬了进来。
我吓了一跳,以为是二愣子来报复了。
我刚想喊,那个黑影就开口了。
“别出声,是我。”
是杏花。
她手里拿着一个布包,借着月光,我看到她眼睛红红的。
“我……我给你拿了点药酒。”
她把布包打开,里面是一个小瓷瓶和一些干净的布条。
她走到我炕边,坐下。
“你……你把衣服脱了,我给你擦擦。”
她的声音很小,像蚊子叫。
我愣住了。
在那个年代,一个女孩子,半夜三更,跑到男人屋里,还要给他脱衣服擦药。
这要是被人看见,她这辈子就毁了。
“不行!这怎么行!”我赶紧拒绝,“你快走吧,被人看见了不好。”
“我不怕。”
她的语气,出乎意料地坚定。
“你是因为我才被打的,我不能不管你。”
她不由分说,开始解我衣服的扣子。
我拗不过她,只能任由她摆布。
当我的上衣被脱下,露出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时,我听到她倒吸了一口凉气。
她的眼泪又下来了。
她用棉布蘸了药酒,小心翼翼地在我身上擦拭。
药酒很烈,碰到伤口,像刀割一样疼。
我咬着牙,没吭声。
她的动作很轻柔,生怕弄疼我。
我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皂角香味,和她温热的呼吸。
屋子里很静,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呼吸声。
气氛,变得有些暧昧。
我能感觉到,我的心跳,在一点点加快。
擦完药,她帮我把衣服穿好。
“你……你好好休息。”
她站起身,准备走。
我鬼使神差地,一把拉住了她的手。
她浑身一颤,停住了脚步。
“杏花。”
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谢谢你。”
她没说话,只是用力地回握了一下我的手。
然后,她抽出手,像来的时候一样,悄悄地从窗户爬了出去。
我躺在炕上,闻着空气中残留的药酒味和她的皂角香,一夜无眠。
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发生了质的飞跃。
我们不再满足于隔着木板的偷窥,和白天那短暂的、心照不宣的对视。
我们开始偷偷地约会。
在村后的玉米地里,在河边的小树林里。
我们聊了很多。
我给她讲上海的高楼大厦,讲南京路上的霓虹灯,讲《约翰·克利斯朵夫》里的英雄主义。
她给我讲村里的鸡毛蒜皮,讲哪块地的庄稼长得好,讲她小时候掏鸟窝、摸鱼的趣事。
我们像是两个世界的人,但又被一种奇妙的力量,紧紧地吸引在一起。
我发现,她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她懂的东西,比我多得多。
她能从云的形状,判断明天会不会下雨。
她能从土的颜色,知道这块地适合种什么。
她认识各种各樣的草药,知道哪种能治头疼,哪种能止血。
在我眼里,她就像一本厚厚的、读不完的书。
而我,也成了她眼里的“大学问家”。
她总是缠着我,让我给她讲故事,教她认字。
她的学习能力很强,我教她的字,她很快就能记住。
她用树枝在地上,歪歪扭扭地写下自己的名字。
“王……杏……花。”
然后抬起头,看着我,笑得像个孩子。
那段日子,虽然物质上依然贫乏,但我的精神世界,却前所未有地富足。
白天的劳作,不再那么难以忍受。
因为我知道,晚上,有个人在等着我。
那片小小的玉米地,成了我们的伊甸园。
当然,我们的一切,都进行得小心翼翼。
我们是偷尝禁果的亚当和夏娃,既兴奋,又害怕。
我们害怕被二愣子发现,更害怕被她爹,王队长发现。
在那个保守的年代,未婚男女私下接触,是天大的丑闻。
尤其是知青和本地姑娘,更是禁忌中的禁忌。
一旦被发现,我的下场,可能是被批斗,然后遣送回乡。
而杏花,可能会被唾沫星子淹死。
所以,我们像地下工作者一样,保守着这个甜蜜的秘密。
但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
秋收的时候,队里组织割麦子。
那几天,天气异常炎热,太阳像个火球,炙烤着大地。
所有人都累得像狗一样。
我因为前几天有点中暑,身体一直不太舒服。
那天下午,我正挥着镰刀,突然感觉一阵天旋地转,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知青点的炕上。
杏花坐在我旁边,正用湿毛巾给我擦脸。
“你醒了?”
她看到我睁开眼,一脸惊喜。
“我怎么了?”
“你中暑,晕倒在麦地里了。”她说,“吓死我了。”
我这才想起来,我晕倒前,好像听到了她的尖叫声。
“是你把我背回来的?”
我记得我们知青点离那片麦地,有好几里路。
她一个女孩子,怎么可能把我一个大男人背回来?
她脸一红,“不是我,是我叫了李卫国他们,一起把你抬回来的。”
她顿了頓,又小声说:“我爹也知道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
“他……他怎么说?”
“他没说什么,就让我好好照顾你。”
我稍微松了口气。
看来,王队长并没有往那方面想。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在养病。
杏花几乎天天都来。
她给我端茶送水,熬粥喂药,照顾得无微不至。
知青点的其他人,都识趣地给我们创造独处的空间。
李卫国还开玩笑说:“陈言,你这病,生得值啊。”
我心里甜滋滋的。
我感觉,我和杏花之间,就差捅破那层窗户纸了。
我病好得差不多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
上面来了工作组,要在村里搞“割资本主义尾巴”的运动。
一时间,村里风声鹤唳。
养鸡超过三只的,是资本主义。
在自留地里种菜拿去卖的,是资本主义。
甚至,连我们知 an 知青偷偷藏着的几本小说,都被当成“封资修”的大毒草,收上去烧了。
我那本《约翰·克利斯朵夫》,也没能幸免。
我心疼得要死,但又不敢说什么。
运动的矛头,很快就对准了我和杏花。
不知道是谁告的密,说我们俩“关系不正常”,“搞腐朽的资产阶级恋爱”。
告密的人,我猜是二愣子。
除了他,我想不到别人。
工作组的人,找到了王队长。
让他“大义灭亲”,主动揭发自己女儿的“错误思想”。
那天晚上,王队长把我叫到了他家。
他家的堂屋里,坐着两个穿着中山装,一脸严肃的工作组成员。
王队长蹲在门槛上,一口接一口地抽着旱烟,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
杏花站在他身后,脸色惨白,浑身发抖。
“陈言。”
一个戴眼镜的工作组成员开口了,语气冰冷。
“有人举报你,和王杏花同志,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你有什么要交代的?”
我心里一阵发慌。
我看了看杏花,她也正看着我,眼睛里满是恐惧和无助。
我深吸一口气。
我知道,我不能否认。
否认,就是心虚,就是欺骗组织。罪加一等。
而且,我也不能让杏花一个人承担。
我是个男人。
“报告工作组同志。”我挺直了腰杆,“我喜欢杏花,我想娶她。”
我这话一出口,所有人都愣住了。
包括杏花。她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那两个工作组成员对视了一眼。
“胡闹!”戴眼镜的那个拍了一下桌子,“你们这是典型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是小布尔乔亚情调!你们要深刻检讨!”
“我没什么好检討的。”
我豁出去了。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有什么错?我们是真心相爱的。”
“真心相爱?”另一个胖一点的工作组成员冷笑一声,“你一个上海来的知识青年,她一个农村姑娘,你们之间有共同语言吗?你这根本不是爱,是欺骗!是玩弄贫下中农的感情!”
“我没有!”我急了,“我是真心的!”
“你真心?那你敢不敢,一辈子留在赵家坡,当个农民?”
他这句话,像一把尖刀,插进了我的心脏。
我愣住了。
一辈子留在赵家坡?
我从来没想过。
我的梦想,是考大学,是回到上海,是成为一个作家。
我从来没想过,要在这片黄土地上,扎根一辈子。
我沉默了。
我的沉默,在他们看来,就是默认。
“看吧,说不出话了吧?”胖子一脸得意,“你就是个骗子!”
“他不是!”
一个声音,颤抖但坚定地响了起来。
是杏花。
她从她爹身后走出来,站到我身边。
“他不是骗子。”她看着那两个人,眼睛里没有了恐惧,只有倔强,“就算他以后要回城里,我也认了。我愿意跟他走。”
我震惊地看着她。
“杏花……”
“陈言哥,”她转过头,看着我,脸上竟然露出了微笑,“你不是教我认字了吗?你不是给我讲外面的世界吗?我想跟你去看看。”
我的眼眶,一下子就湿了。
“胡闹!简直是胡闹!”
戴眼镜的气得浑身发抖。
“王胜利!这就是你教育出来的好女儿!你这个生产队长,是怎么当的!”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王队长身上。
他一直蹲在那里,沉默不语。
这时,他站了起来,把烟袋锅在鞋底上磕了磕。
他走到我们面前,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杏花。
他的眼神很复杂。有愤怒,有失望,但更多的,是一种无奈。
他转过身,对那两个工作组成员说:
“两位同志,娃儿们的事,是我的错,是我没教育好。”
他深深地鞠了一躬。
“但是,”他话锋一转,声音变得洪亮起来,“陈言这娃,我看着呢。他不是坏人。他来我们村大半年,干活肯卖力,也没偷过懒。他对我家杏花,也是真心的。”
“至于他们说的,要结婚。我们农村人,没城里那么多讲究。只要两情相悦,家里大人同意,找村委会开个证明,就算成了。”
他顿了顿,看着我,眼神变得锐利起来。
“陈言,我问你,你刚才说的话,还算数吗?你真想娶我家杏花?”
我毫不犹豫地点头。
“想!我想娶她!我想一辈子对她好!”
“好!”王队长点点头,“那明天,我就去公社,给你们开证明!”
说完,他不再理会那两个目瞪口呆的工作组成员,拉着杏花就进了里屋。
留下我一个人,站在原地,像做梦一样。
事情的发展,完全超出了我的预料。
我以为,我和杏花完了。
我甚至做好了被批斗,被遣返的准备。
没想到,王队长,这个平时看起来沉默寡,甚至有些懦弱的小老头,竟然会在关键时刻,站出来,为我们撑起一片天。
第二天,王队长真的去公社给我们开了结婚证明。
工作组的人虽然不滿,但在队长的坚持和大部分村民的支持下,也无可奈何。
他们大概也觉得,为了这点“作风问题”,把事情闹大,影响了秋收,得不償失。
于是,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我和杏花的婚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没有彩礼,没有三金。
我们的婚礼,简单得不能再简单。
队里杀了一头猪,家家户户都分了点肉。
王队长在自家院子里摆了两桌酒席,请了村里的长辈和我们知青点的几个朋友。
那天,杏花穿了一件红色的确良衬衫,是她压箱底的新衣服。
她没有化妆,但脸上的红晕,比任何胭脂都好看。
她给我敬酒的时候,手一直在抖。
我握住她的手,在她耳边说:“媳妇,以后我养你。”
她的脸,“刷”地一下就红到了脖子根。
婚后,我搬出了知 a 知青点,住进了王队长家。
他家给我们腾了一间西厢房,虽然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
我们的新婚之夜,没有想象中的浪漫和激情。
我们俩都紧张得要命。
熄了灯,躺在炕上,能清楚地听到彼此的心跳声。
“陈言哥。”她小声叫我。
“嗯?”
“我……我有点怕。”
我翻过身,把她搂进怀里。
“别怕,有我呢.”
她的身体很僵硬,但慢慢地,在我怀里放松下来。
那一夜,我们什么都没做。
就那么抱着,聊了一晚上。
从偷看我洗澡,到给我送红薯,再到玉米地里的约会。
我们把過去的點點滴滴,都重新回味了一遍。
我这才知道,她第一次注意到我,是在我刚到村里的那天。
她说,我们这群知青里,就我长得最白净,最像个读书人。
她第一次偷看我洗澡,是偶然路过,被水声吸引。
她说,她当时吓坏了,但又忍不住好奇。
她说,她从来没见过男人光着身子的样子。
我听着她絮絮叨叨地说着,心里又好笑又感动。
这个傻姑娘,就这么傻傻地,把自己的心,交给了我。
婚后的日子,平淡而温馨。
我依然每天下地干活,但不再觉得那么苦了。
因为我知道,家里有个人,在等我回来。
每天收工,远远地就能看到自家屋顶上冒起的炊烟。
推开门,杏花总会端着一盆热水,笑着对我说:“回来了?快洗洗手,吃饭了。”
那种感觉,叫作“家”。
我的岳父,王队长,对我这个城里来的女婿,也越来越满意。
他不再叫我“陈言”,而是跟着杏花,叫我“言”。
他会手把手地教我各种农活,告诉我什么时候该播种,什么时候该施肥。
有时候,他会把我叫到一边,塞给我两毛钱,让我去镇上买包烟抽。
我知道,这是他表达关心的方式。
我也在努力地,融入这个家,融入这个村子。
我不再满腹牢骚,不再觉得自己怀才不遇。
我开始认真地学习农活,学习怎么做一个合格的农民,一个合格的丈夫。
我的手,變得和村里其他男人一样粗糙,長滿了老繭。
我的皮肤,也被晒成了和他们一样的古铜色。
有时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都会觉得陌生。
这还是那个上海来的,满腹诗书的文弱书生吗?
但每当看到杏花满足的笑容,我就觉得,一切都值了。
74年,杏花怀孕了。
得知消息的那一刻,我激动得把她抱起来转了好几个圈。
我要当爸爸了。
这个认知,让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责任感。
怀孕期间,杏花的反应很大,吃什么吐什么。
我心疼得不行。
我变着法儿地给她做好吃的。
我偷偷跑到几十里外的县城,就为了给她买一罐她想吃的橘子罐头。
当我把罐头递到她手上时,她抱着我,哭了。
75年春天,我们的儿子出生了。
是个七斤重的大胖小子。
王队长抱着外孙,笑得合不拢嘴,给他取名叫“王念沪”。
意思是,不要忘了上海。
我抱着软软糯糯的儿子,心里百感交集。
我看着他,仿佛看到了我生命的延续。
我突然觉得,一辈子留在赵家坡,好像也不是什么坏事。
有妻,有子,有家。
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然而,命运的齿轮,并不会因为我的满足而停止转动。
77年,一个消息,像一颗炸雷,在全国的知青中炸响。
恢复高考了。
知青点,一下子就沸腾了。
所有人都疯了一样,四处寻找复习资料。
那些被当作“毒草”烧掉的书,又成了最珍贵的宝贝。
李卫国找到我,眼睛放光。
“陈言,我们的机会来了!我们终于可以回城了!”
我看着他兴奋的样子,心里却很平静。
回城?
我当然想。
我想念上海的父母,想念上海的繁华。
但……
我看了看身边,正抱着儿子喂奶的杏花,和院子里吧嗒吧嗒抽着旱烟的岳父。
我能走吗?
我舍得他们吗?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一遍遍地问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是回城实现自己的梦想,还是留下来,守着这份平淡的幸福?
我没有答案。
是杏花,看出了我的心事。
“陈言哥,”她把熟睡的儿子放到炕上,坐到我身边,“你去考试吧。”
我愣住了。
“你不怕……我考上就走了,不要你们了?”
她笑了,笑得有点苦涩。
“怕。怎么不怕。”
她摸着我的脸,“但是,我知道,你不是这里的人。你的心,不在这里。你就像天上的鹰,我不能为了自己,就把你拴在这小小的院子里。”
“你要是考上了,就带着我和娃,一起走。要是……要是城里不让带家属,你就自己走。我会在这里,等你。”
我一把将她搂进怀里,眼泪再也忍不住。
“傻瓜,我怎么可能不要你们。”
我决定参加高考。
不仅仅是为了我自己,也是为了杏花,为了儿子。
我想给他们一个更好的生活。
我白天干活,晚上复习。
没有复习资料,我就凭着记忆,把以前学过的知识,一点点地捡回来。
杏花默默地支持着我。
她包揽了所有的家务和农活,让我能安心看书。
晚上我复习到深夜,她总会给我端来一碗热腾騰的面条。
岳父也把家里唯一那盏最亮的煤油灯,让给了我。
考试那天,是岳父用队里的牛车,把我送到县城的。
临走前,他拍拍我的肩膀。
“好好考,别给咱赵家坡丢人。”
我点了点头。
走进考场的那一刻,我回头看了一眼。
杏花抱着儿子,站在村口,远远地望着我。
我心里默默地说:等我回来。
几个月后,录取通知书下来了。
我考上了。
是上海的一所师范大学。
拿到通知书的那一刻,我哭了。
杏花也哭了。
我们一家人,抱在一起,又哭又笑。
离别的日子,很快就到了。
走的那天,全村的人都来送我。
知青点的朋友们,拍着我的肩膀,说着祝福的话。
岳父红着眼圈,一遍遍地叮嘱我,要照顾好自己。
杏花抱着儿子,跟在我身后,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上了拖拉机,我看着她越来越小的身影,心如刀割。
儿子在我怀里,挥着小手,奶声奶氣地喊着:“娘……娘……”
杏花的眼泪,终于决堤。
我转过头,不敢再看。
回到上海,一切都恍如隔世。
父母见到我,抱着我老泪纵横。
我看着镜子里,那个穿着大学校服,白白净净的自己,感觉像是脱了一层皮,换了个人。
大学的生活,丰富多彩。
但我却时常感到一种莫名的孤独。
我给杏花写信,每天一封。
我给她讲我的大学生活,讲我又读了哪些书。
我也 anxiously 地等待着她的回信。
她的信,总是很简单。
“家里一切都好,勿念。”
“娃会叫爹了。”
“地里的麦子黄了。”
短短几句话,歪歪扭扭的字迹。
但我知道,那背后,是她无尽的思念。
大二那年,我终于办好了手续,把杏花和儿子,接到了上海。
我去火车站接他们。
当我在拥挤的人潮中,看到那个穿着土布衣服,一脸 bewildered 的女人,和她怀里那个怯生生的小男孩时,我鼻子一酸。
“杏花!”
我冲过去,把他们紧紧地抱在怀里。
杏花来到上海,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
她不会用煤气灶,不知道怎么坐公交车,甚至不敢一个人出门。
我的父母,虽然接受了她,但骨子里,还是看不起这个农村来的儿媳妇。
他们嫌她说话土气,嫌她不懂规矩。
杏花默默地承受着这一切。
她努力地学习说普通话,学习做上海菜,学习怎么做一个合格的城里人。
但她还是常常一个人,坐在窗前发呆。
我知道,她想家了。
有一天,我下班回家,看到她正看着一张泛黄的照片发呆。
照片上,是赵家坡的土坯房,和她那满脸皱纹的爹。
“想家了?”我从身后抱住她。
她点点头,眼泪掉了下来。
“陈言哥,我是不是很没用?给你丢人了?”
我心里一疼。
“傻瓜,说什么呢?”我帮她擦掉眼泪,“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最好的。”
我拉着她的手,“走,我带你去个地方。”
我带她去了我大学的图书馆。
那是我最喜欢的地方。
我从书架上,抽出一本精装的《约翰·克利斯朵夫》。
“还记得吗?我以前给你讲过的故事。”
她点点头。
我翻开书,指着扉页上的字。
“你看。”
扉页上,是我手写的一行字:
“赠予我的妻子,王杏花。是你,让我成为了真正的英雄。”
她看着那行字,看了很久很久。
然后,她抬起头,看着我,笑了。
那笑容,和多年前,在赵家坡的月光下,一模一样。
纯粹,干净,温暖。
一晃几十年过去了。
我也从一个毛头小子,变成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
我成了一名大学教授,也算是实现了年轻时的梦想。
我们的儿子,念沪,也早已成家立业,有了自己的孩子。
杏花,也不再是那个土气的农村姑娘。
她学会了用智能手机,学会了跳广场舞,甚至还报了个老年大学,学画画。
她的普通话,说得比我还标准。
但她身上,依然保留着那份来自黄土地的淳朴和善良。
我们很少吵架。
几十年的风风雨雨,早已把我们磨合成了一个人。
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知道对方在想什么。
有时候,夜深人静,我会想起在赵家坡的日子。
想起那片贫瘠的黄土地,想起那间破旧的土坯房,想起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
更会想起,那个在木板后面,偷偷看我洗澡的麻花辫姑娘。
我会转过头,看看身边熟睡的杏花。
她老了,脸上有了皱纹,头发也白了。
但在我心里,她永远是那个十八岁的少女。
有一次,我问她:“杏花,你后悔跟我来上海吗?要是当初留在赵家坡,也许会更轻松。”
她正在给孙子织毛衣,闻言,抬起头,白了我一眼。
“后悔什么?我男人这么有出息,我儿子这么孝顺,我孙子这么可爱,我有什么好后悔的?”
她顿了顿,放下手里的毛衣,握住我的手。
“陈言哥,我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事,就是那天晚上,爬了你家的窗户。”
我笑了。
我也想说,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就是在那个燥热的夏夜,发现了木板缝里,那双黑亮的眼睛。
那是我一生中,見過最美的風景。
来源:暮至雪为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