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当家花旦陷入网恋诈骗案,粉丝背上债务,提醒网友要提高警惕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11-13 10:55 1

摘要:最近不少人都说自己碰上“明星私信”,头像、名字都像模像样,开口就是甜言蜜语,几句聊熟后就引导去买点数卡,说是“支持工作”“临时周转”

有人冒充高海宁与粉丝网恋,诱导购买点数卡致负债;

她已澄清从未向粉丝要钱,警方目前仅能备案

最近不少人都说自己碰上“明星私信”,头像、名字都像模像样,开口就是甜言蜜语,几句聊熟后就引导去买点数卡,说是“支持工作”“临时周转”

受害人买了一张又一张,账单越堆越高,直到家人看不下去才追问

说白了,这是一条用网恋做糖衣的老套路,专盯情绪和信任下手

高海宁看到消息,第一时间发声明把话说死

“我从没有通过任何社交平台或者其他的通讯方式,联系粉丝为我花钱”

她在《新闻女王2》记者会上再回应,握着话筒,语气很稳:“这件事确实是假的,我从未要求粉丝花钱;

我忙着拍剧,没空网上私聊他人”

换句话说,任何打着她名字来要钱的账号,直接拉黑

受害人家属也做了关键一步,拨通了TVB的电话去核实

TVB确认这起诈骗与高海宁本人无关

这一步很重要,别让骗子利用“你不问就默认”的心理

更扎心的是,报警之后警察的回复是“先备案”,暂时还挡不住骗子继续作案

不少业内人士提到,网络诈骗取证和跨平台追踪难,往往让处理节奏慢半拍

这不是放弃,而是提醒大家第一时间留存证据,别让链条断了

同场的马国明也站出来

“我也遇到过,有人冒充我向粉丝借钱”

他说得很直接

“我绝对不会向别人借钱,尤其是向粉丝借钱”

这一句是红线,放在任何人身上都成立

谁只要开口借钱、让你买卡、转账到陌生账户,先把心里的刹车踩下去

从更大的案子看,这不是个例

有相近案例显示,骗子常借明星名义发展网恋,再以应援、治病等理由骗钱,数额不小

不同的是,有的案件团伙明确、最终有人被判刑,而这次还处在备案阶段

对我们普通人来说,经验教训一样:身份要核,钱要稳,聊天要留痕

说到“怎么防”,别只喊口号

几条实操的:只认官方渠道互动,明星与粉丝的正常沟通多在见面会、记者会等正规场合;

私聊里一旦出现“点数卡”“代付”“转账”,立刻终止;

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家人朋友互相提醒;

有业内人士提到

“求证比情绪重要,打一个官方电话,胜过十句甜言蜜语”

这些招数朴素,但能救你关键的一步

场外有风波,场上她的戏却没有掉链子

高海宁在《新闻女王2》里演新闻处新闻主任许诗晴,出场很有压场力,办公室的灯冷冷亮着,她站在会议桌一侧,眼神收紧,很多观众夸她把角色的锋利和克制拿捏到位

网友评价她“职业感强、状态稳”,让角色更可信

说白了,作品是她的主业,私聊不是她的工作内容

大家还关心一件事:她和林正峰在前作里是情侣,这一季到底怎样?

高海宁自己给了个“半答案”

“角色已结婚,林正峰是驻美记者,许诗晴更专注事业”

至于他会不会露面,她笑笑不说,留了口子:“继续追看就知道”

这个悬念挺巧,既照顾剧情节奏,也把注意力留在剧里

再回到这次事件,我的看法是:当下的关键不只在破案速度,更在公众的识别能力

证据摆在这儿——高海宁与马国明都明确表示不会网上私聊、不会要钱;

影响也很现实——这会推动机构进一步完善艺人身份保护和应急回应机制

如果TVB在接下来发布统一的防范提示,或开放官方求证渠道,能堵住不少“假私信”

法律层面也有边界

《刑法》明确,冒充他人身份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就构成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句话不是吓唬谁,是给所有人一个底线意识:拿别人的名头骗钱,迟早要付代价

未来几天,不妨留心几个点

《新闻女王2》还在热播,她的角色走向会继续刷存在感;

网络平台上是否有更多受害者现身,可能进一步推动警方与平台联动;

TVB会不会发布更细的防范指引,值得关注

这些节点如果都动起来,生态就会少一点灰色空间

写到这里,还是想多说一句

不管戏里戏外,信息核验是第一原则,钱的出口要有三次确认

别把信任交给头像和昵称,把它交给可验证的渠道和可追溯的记录

遇到“甜言蜜语+要钱”的组合,先停,再问,再证

这三步常识,可能就是你和债务之间的那道门

来源:外向海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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