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博眼球造谣“贩卖儿童器官”,女子被处罚!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1-13 12:35 1

摘要:“穆阳乡镇这边,我看到很多没窗户的车,都是用这种车拐卖儿童。”你能想象吗?这样一段描述具体、直击为人父母者最脆弱神经的视频,竟然是完全编造出来的谎言!而造谣者的目的,简单得让人愤怒——仅仅是为了“吸粉引流、博取关注”。

骇人听闻的谣言背后,往往是最朴素的流量欲望。

“穆阳乡镇这边,我看到很多没窗户的车,都是用这种车拐卖儿童。”你能想象吗?这样一段描述具体、直击为人父母者最脆弱神经的视频,竟然是完全编造出来的谎言!而造谣者的目的,简单得让人愤怒——仅仅是为了“吸粉引流、博取关注”。

就在近日,福建福安市公安机关迅速查处了这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依法对造谣网民林某(女,36岁)作出了行政处罚。这起事件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任何为博眼球而践踏法律底线和社会良知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事件回顾:一条谣言如何引发恐慌?

这件事的起因并不复杂。根据公安部网安局的通报,时间回溯到2025年10月14日。林某为了给自己的短视频账号吸引流量,绞尽脑汁,最终选择了一条“捷径”——编造耸人听闻的谣言。

她在其短视频平台账号上发布了所谓“穆阳等地出现人贩子买卖儿童器官”的虚假信息。为了增加可信度,她甚至绘声绘色地描述了“没有窗户的移动手术车”等细节,刻意利用公众对儿童安全的高度关注来制造恐慌。

果不其然,这条视频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瞬间激起了千层浪。“买卖儿童器官” 这种极端恶劣且反人性的内容,迅速抓住了人们的眼球,引发了大量网民的关注和转发。更严重的是,它在当地居民中造成了真实的恐慌情绪,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幸运的是,网警部门及时发现并介入调查。经过严密查证,公安机关确认,林某发布的所有信息纯属虚构,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目前,林某已为其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真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法律解读:造谣一张嘴,后果很严重!

可能有些人会觉得,在网上发个视频,就算不真实,最多也就是删帖了事。哦,那可就大错特错了!网络造谣的代价,远比想象中沉重。

根据警方提示,像林某这样的行为,至少可能面临三重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这是最直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5至10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林某受到的正是这类行政处罚。

民事责任: 如果编造的谣言损害了特定个体的名誉权,造谣者还需要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千万别不当回事!如果编造、传播的虚假信息情节特别严重,比如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还可能涉嫌诽谤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寻衅滋事罪等刑事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到那时,可就不是简单的罚款拘留了。

反思与警示:守住底线,做网络空间的清醒者

说实话,每次看到这种为了流量毫无底线的行为,都让人感到既气愤又无奈。儿童安全是社会的软肋,利用这种话题进行炒作,不仅消耗了公众的善意和信任,更可能掩盖真实的风险,浪费宝贵的公共资源。

这起事件也恰恰说明,我们的“净网”行动非常必要且持续有效。从贵州毕节四人摆拍“绑架贩卖器官”被行拘,到福建福安林某造谣被处罚,警方正在严厉打击此类网络乱象,全力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作为普通的网民,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

保持理性,不做谣言的“二传手”。遇到特别惊悚、煽动情绪的信息,先别急着转发,多一分质疑,多一步核实。可以看看官方媒体是否有相关报道,利用平台举报功能求证。严守底线,坚决不造谣。流量固然重要,但绝不能以牺牲法律和道德为代价。每一次点击和关注,都应为优质内容点赞,而不是为恶劣炒作买单。积极举报,共建清朗空间。发现网络谣言,请立即通过官方渠道举报。每个人的小小行动,都是对网络环境的一份守护。

总之,网络给了我们自由的表达空间,但这份自由的前提是责任。莫让流量蒙蔽了双眼,莫让谣言污染了家园。 希望林某的案例,能让所有心存侥幸的人引以为戒!

来源:追光的步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