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10月,网民段某梅为博取流量、赚取粉丝,公然在某短视频平台凭空捏造并发布多条针对山西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侮辱视频,相关内容在网上广泛传播,浏览量达6.8万次,给受害人及其公司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段某梅对其虚构情节、侮辱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近日,山西太原清徐网安部门依法查处一起在网上公然侮辱他人案件,嫌疑人段某梅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情回顾
2025年10月,网民段某梅为博取流量、赚取粉丝,公然在某短视频平台凭空捏造并发布多条针对山西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侮辱视频,相关内容在网上广泛传播,浏览量达6.8万次,给受害人及其公司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段某梅对其虚构情节、侮辱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法律依据
本案中,段某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一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根据法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鉴于段某梅情节较为严重,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处罚。
警方提示
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任何人利用信息网络公然侮辱、谩骂、诽谤他人,均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涉嫌犯罪。请广大网民务必守法自律,文明理性发言,携手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素材丨太原网警
来源:紫斓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