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19年的北京,鲁迅和他弟弟一家人,看中了西直门内八道湾胡同的一套四合院。三十多间房,当时作价三千七百六十五块大洋。
当有人说“不就是写了几个字吗?舞文弄墨有啥了不起的”时候,不妨把这篇文章转给他看看。
1919年的北京,鲁迅和他弟弟一家人,看中了西直门内八道湾胡同的一套四合院。三十多间房,当时作价三千七百六十五块大洋。
那时候的顶级作家什么价?一千字划五块大洋。一套四合院= 3765块大洋 = 七十五万三千个字。
这意味着,他要写下七十五万三千个字。相当于,把《呐喊》 全稿一字不落地亲手抄上三遍,或者把《狂人日记》 抄上三遍半。
到这里,有杠精又要较真了,鲁迅不是还有工资吗?他不是在教育部上班吗?他有的是钱,你想多了,月薪三百块大洋。听着不少是吧?但这钱是他熬了七年才挣到的。想全款买房?
这就好比你现在月薪三万,却想全款买下西直门一座王府。“梦要做,饭也要吃,这就是生活最大的矛盾。”
你以为的七十五万字只是堆字数?鲁迅买房后,曾一个月写下四万字。请注意,是用毛笔!这强度,相当于现在每天用毛笔写满五张A4纸,而且每篇还都得是十万加的浏览量!
夜里越安静,耳朵里就越闹腾,闭上眼比睁开眼看见的东西还多。这种精神上的消耗,远比体力劳动更难恢复。写《阿Q正传》的时候,为了刻画阿Q这个人物,不知熬了多少夜!
现在有的人啊!总爱用自己的力气活,去衡量别人的脑力活。觉得坐办公室的就轻松,却不知道真正的脑力劳动,是在解决别人解决不了的问题,承受别人承受不了的煎熬。
所以,下次觉得“文人赚钱容易”时,不妨问问自己:“我能用七十五万字,换一座四合院吗? ”
如果不能,就该明白,不是字不值钱,只是你的字不值钱。
从古到今,这道理好像就没变过。盗版比正版赚得多,续写者比原作者出名更快。
“文章憎命达”,自古如此。
如今满大街的《红楼梦》 周边行业,从戏曲到电视剧,从旅游景点到文创产品,养活了无数人,唯独没养活写书的。曹雪芹活着没出名,死了倒出名了。
所以别再说“文化人清高”,在生存面前:
“清高不能当饭吃! ”
结语:每一份创造的价值,都值得被认真对待。尊重知识,从认可它的价格开始——无论是过去七十五万字换来的四合院,还是今天设计师应得的那份设计费。
(要是还有人觉得设计费贵,不妨先打开Word,自己试试设计个logo?)
来源:我不杀驳仁